“采花大盗”刘庆朋:17年侵犯116名留守妇女,未成年都不放过
17年间,他侵犯了116名留守妇女,上至六十多岁的老太,下到十几岁的女孩,他都没有放过。
如此令人发指的恶魔,竟然在他家人眼中,还是个大孝子,在村里人眼中,还是个老好人。
他是如何做到的?
作者原创不易,文中插播5秒广告,请动动您的发财小手,点击观看后可免费阅读全文,感谢您的支持。
这个臭名昭著的采花大盗,名为刘庆朋。
1972年,刘庆朋出生于安徽省临泉县的一个农村中。
从小被父母宠爱的他,逐渐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性格。
而且,刘庆朋在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教育的不足,让他的价值观和道德感严重缺失。
随着时间流逝,二十出头的刘庆朋开始进城打工,可是,他懒散的性格总是碰壁,逐渐沦落为无业游民。
在这种情况下,刘庆朋开始染上了偷鸡摸狗的习惯。
不过,这终究有被抓到的时候,在挨过几次打之后,他灰溜溜的返回了家中,准备以种地为生。
在当时的90年代,农村中出现了大量的出门打工潮,很多老爷们为了多挣点钱,独自来到城中打拼。
这也带来了一个现象,那就是留守的妇女儿童变多,而这,就给邪恶的刘庆朋,创造了可乘之机。
在村中,刘庆朋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开始不断的小偷小摸。
后来,他的胆子越来越大,竟然开始入室盗窃。
1993年,刘庆朋在入室盗窃的时候,恰好赶上屋内的女主人醒来上厕所,眼看家中没有男人,刘庆朋意识到,这是一个留守妇女,他色心大起,掏出刀来,直接逼迫这位妇女和他发生了关系。
犯下了之一起 *** 案后,刘庆朋进入了一个更加危险和恶劣的阶段。
他开始将犯罪行为视为满足自身欲望的手段。
随着犯罪次数的增加,刘庆朋的作案手法也越发老练。
他会事先踩点,伪装成收废品的人或走亲戚的路人,以此获取潜在受害者的信息。
他多选择在夜间作案,携带尖刀等武器,专门针对留守妇女下手。
这些妇女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家中又没有强壮的男性在场,就成为了最容易得手的目标。
同时,由于教育水平和法律意识的限制,许多受害者在遭遇犯罪后选择了沉默,这无疑为刘庆朋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庇护。
在刘庆朋的众多罪行中,有几起案例尤为令人发指。
首先,刘庆朋是有妻子的,并且他们的感情还不错,因为刘庆朋在家中表现的不错,他的妻子还觉得自己丈夫是个好丈夫,大孝子。
这种双面人的特质,让刘庆朋在不同场合切换自如。
2001年发生的一起案件,充分暴露了刘庆朋的 *** 。他竟然对自己的小姨子下手,而且不止一次。
之一次作案时,小姨子并未看清他的面容。
然而在第二次犯案时,小姨子奋力反抗,扯下了他的面罩。
当小姨子认出是自己的姐夫时,内心的恐惧和绝望难以言表。
然而,刘庆朋并没有因为身份暴露而收手,相反,他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甚至有些兴奋。
他威胁小姨子:&34;这种 *** 裸的威胁,让小姨子不得不乖乖就范。
事后,小姨子本想跟她的姐姐揭露此人的真面目,但是,她担心姐姐不信,甚至自己还可能会有危险,最终也选择了沉默。
慢慢的,刘庆朋的犯罪对象越来越多,甚至本村中的留守妇女已经满足不了他,他还要去外村进行作案。
有一次,刘庆朋潜入一位60多岁老太太家中偷窃,看着睡梦中的老太太,他竟然还企图实施 *** 。
虽然最终由于主人惊醒未能得逞,但这再次充分证明了他毫无底线的犯罪心理。
更为骇人听闻的是,刘庆朋居然对未成年人也下得了手。
在一起案件中,他潜入了一个孕妇家中,由于孕妇已经到了临产期,所以刘庆朋没有对她下手,但是,他竟然丧心病狂的侵犯了孕妇的两个未成年女儿。
这不仅给两个女孩造成了难以愈合的心理创伤,也给整个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随着时间推移,刘庆朋的犯案频率呈现出惊人的上升趋势。
特别是在2008年到2009年间,他的作案次数激增,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刘庆朋的犯罪欲望似乎完全失去了控制。
一方面,长期的&34;让他产生了强烈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永远不会被抓到,就像一个赌徒,越赢越想赌,刘庆朋也陷入了这种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犯罪行为可能已经成为他的一种瘾,需要通过不断作案来满足自己扭曲的心理需求。
然而,正如俗话说的&34;,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一天。就在刘庆朋认为自己可以永远逍遥法外的时候,他落网了。
2009年,一位受害者终于鼓起勇气报了警。
虽然这次报警并未立即将刘庆朋绳之以法,但却让警方开始注意这个地区,并着手调查。
2010年,在一次行凶过程中,刘庆朋终于栽了跟头。
当他再次潜入一户人家图谋不轨时,家中的主人奋起反抗,并大声呼救。
邻居们闻声赶来,将刘庆朋当场制服。就这样,这个令无数家庭陷入恐惧的&34;终于落网,他长达17年的犯罪生涯就此画上句号。
然而,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多数受害者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作证。
为了取证,警方不得不采取各种 *** ,进行隐秘的调查。
最终的统计数据触目惊心:17年间,刘庆朋 *** 116人,抢劫91起,盗窃23起。
在刘庆朋案件中,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最终对其提起公诉。
起诉书中详细列举了刘庆朋的犯罪事实,包括 *** 、抢劫和盗窃等多项罪名。
在法庭上,检察官严正指出刘庆朋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给众多受害者造成了无法弥补的身心伤害。
更为严重的是,他屡犯不改,受害人数众多,手段极其恶劣,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考虑到案件的恶劣性质和社会影响,法院最终于2010年底做出判决:
刘庆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个判决,不仅是对刘庆朋罪行的严惩,也是对社会正义的维护,给千千万万个家庭带来了些许安慰。
然而,刘庆朋案件的影响远不止于此。
它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问题的深刻反思。为什么刘庆朋能够在长达17年的时间里一直逍遥法外?为什么那么多受害者选择了沉默?
首先,在传统农村社会中,有关性的话题往往被视为禁忌。
许多妇女即便遭受侵犯,也因为羞耻感和对名誉的担忧而选择隐忍不言。
更有甚者,部分受害者可能因为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这种&34;无形中成为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刘庆朋案件不仅是一桩令人发指的刑事案件,更是一面照妖镜,映射出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期的诸多问题。
它提醒我们,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农村社会治理,特别是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参考资料
杭州网(201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