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曹雪芹为什么没有参加科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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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考证,曹雪芹的父辈被抄家、治罪,家产入官。如此随之而来的是,他家的旗籍被取消,后代子孙不能再参加科考。曹雪芹命运如此,小说中贾宝玉的原型“石头”亦如此。
第十七回,元妃省亲,说到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脂砚斋于此处朱笔旁书:“批书人领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
贾宝玉的姐姐也死得早,荣宁二府也被查抄,所以贾宝玉也应该是废人。书中说:贾宝玉的“前身”乃是赤瑕宫的神瑛侍者。赤瑕宫的“瑕”字大有含义:瑕,指玉有疵病;比喻事物有毛病、人有过失。由于有了这些毛病和过失,这块石头才“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日夜悲号惭愧”——很明显,这个“瑕”,使石头最终成为“废石”。“赤瑕宫”,暗示他的家族是有瑕疵的。
曹雪芹的家族,也有“瑕疵”。否则,如果曹雪芹能参加科考、中个举人,也不会“举家食粥酒常赊”。因为在清朝,有旗籍的举人就已经取得了入仕的机会,起码可以衣食无忧。雍正元年,“令八旗举人生员俱免当差,给以钱粮,资其学习。”乾隆年间朝中重臣鄂尔泰,就是举人出身。吏部尚书张鹏翮的儿子张懋诚,以丁卯举人出任怀宁县令,由于政绩卓异,后来做到福建道的监察御史。雍正七年,上海有个名叫顾成天的举人,由于得到雍正皇帝的眷顾,被破格拔为翰林,官至三品。这些例子可能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特殊性,但对大多数举人来说,直接做官的几率也是很高的。雍正元年开始,“令各省拣选举人,分别录用,定为制”,三年一选,被选中的上等举人可以做知县。到乾隆年间,“举人大挑”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经“大挑”拣选,一等举人可以任命为知县或者州的通判、同知,盐大使、藩库大使等;二等举人可以担任官学的学正、教谕等。而且,像曹雪芹这样在旗、又是勋戚门第出身者,混一个举人,在清朝实在是很容易的事。
曹雪芹,以及生活中的贾宝玉为何不能参加科考、连个举人都混不上?因为朝廷有规定:参加科考的童生的祖辈、父辈必须清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清朝《钦定礼部则例》中规定:“文童之祖、父,有因遇敌退缩、从军逃脱,或贻误军机、挟诈欺饰,或黩货营私、贪污败检,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情罪均属重大,业经奉旨,其子嗣不准应试、出试。”按照这条规定,罪人子孙,除非得到皇帝的特殊恩准,否则是不能参加科考的。
或许有人说:这是“株连”!
但这种“株连”对那些当官者无形中多了一层威慑:“如果你贪腐、违法,你的子孙后代都要跟着倒霉!”使他们不敢贪腐、违法。
还有,如果童生本人有严重过失,比如犯过罪或者有“大不敬”的言行,也不能参加科考。(《曾经牧牛人的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