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讲究男尊女卑 汉朝母亲地位和影响为什么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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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后汉书》中所记载的母亲形象其反映的是社会对母亲要求与期许。
汉朝,由于政治、经济、地域文化、孝治政策等诸多因素,汉代母亲形象表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诸如,汉代社会各阶层的母亲形象呈现出差异化,儒家塑造的理想母亲与现实母亲形象出现偏差,汉代母亲形象的母性意识较强,加之受到先秦遗风和开放的社会风气的影响,汉代母亲形象与后世母亲形象也有着较大区别。
总体而言,《汉书》、《后汉书》所记载的各类母亲,其母亲形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社会各阶层母亲形象的差异化
汉代各阶层母亲由于生活环境与教育水平的不一致,其所展现的母亲形象也不尽相同。
汉代宫廷贵族母亲首先由于物质条件的优越,抚养子女的经济压力和其他生活压力较小,其母亲形象也主要从辅佐保护皇儿登基和繁养子嗣等方面体现出来。如吕后、戚姬和卫皇后等等,她们通过各类政治手段为子争储,在宫廷斗争中为子多谋,运筹帷幄。
其次,这类母亲在汉代的社会地位较高,且大多宫廷贵族母亲都有相对较高的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她们研读经典,知礼尊法。尤其是东汉时期的宫廷贵母,她们不仅才学横溢、贤良淑德,多数还出身于贵族门第家庭。
除此之外,皇家贵族的母亲也往往是传统社会中正统母亲形象的代表,在日常生活中她们具有母仪风范,塑造了一种宽仁尊礼、贤德淑雅的理想形象。
汉代官宦阶层的母亲则偏重“教子”,她们睿智贤明,富有卓见,在子女道德人格方面的培养更加用心。这类母亲所展现的贤母形象是汉代主流的母亲形象之一。
官宦阶层的母亲大多重视的是对子女的家庭教育,她们将自己的爱国抱负传递给儿子,教导培育忠君善政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如辅助儿子为官的金日蝉母亲和隽不疑母亲,卓见有识的陈婴、鲁恭母亲等等。
此外,类似东汉邓皇后母亲阴氏,由于她们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因此在家教女儿时这类母亲更加注重对女性四德之仪的培养,期望女儿成为“贤妻良母”,这也是汉代社会对女性的普遍要求。
对于汉代普通平民阶层的母亲而言,其母亲形象多展现在对儿女生活的照顾与疼爱上,她们用心教导爱子,与儿女关系十分融洽,是符合汉代多数家庭母亲形象的一类母亲。她们在家庭中大多仁恻性慈,是稳定家庭和谐的重要保障。如育子有责的陆续母亲,不愿拖累儿女的东海孝妇周青之姑等等。
除此之外,在《汉书》《后汉书》中还记载了这一阶层的继母典范,这类母亲将继子视如己出,从未愠怒妒忌,甚至比对亲子更加的温仁慈爱。如翟方进的继母更是助子学成为官,“母怜其幼,随之长安,织履以给方进读”;郭丹继母为子“为鬻衣装,买产业”,为汉代社会树立了理想的平民母亲形象。
总之,由于受到教育、文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汉代各阶层母亲形象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对上层贵族母亲而言,由于宫廷夺权斗争,这类母亲的形象多偏政治色彩,她们只期望为儿女获得更多的皇家权利,以保儿女周全。
官宦阶层的母亲由于文化知识水平与个人素质较高,则更加注重对儿女的家庭教育与培养。普通平民阶层的母亲因展现了温暖而无私的母爱,符合社会大众的母亲形象,也被不断推崇。
儒家理想母亲形象与现实的不一致
自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后,儒学在汉代逐渐确立了其正统地位,成为官方指导思想。儒家重视对女性进行伦理道德教化,“仁义礼智信”“三从四德”等一系列伦理道德逐渐成为女性的内心准则。
当女性身份发生转变,由女儿到妻子最终成为母亲时,这些根深蒂固的儒家传统思想便最终成为她们教育、指导子女的理论来源。从《汉书》《后汉书》中所记载的各类正面母亲可以看出,汉代所倡导的理想母亲形主要以是否符合儒家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为标准,在上述的正面母亲形象中,有助子成龙、护子周全的贵母,教诫训子的贤母,抚育爱子的慈母和深明大义的勇母等。
不管“母”的称谓是什么,她们都是以子女为中心,展现为人之母的德行,成为统治阶层所要树立的儒家理想的母亲标准。但从两汉社会的现实情况来看,想通过对母亲的规范与引导,使得她们逐渐成为儒家理想的母亲,这本就不符合汉代的社会现实情况。
理想母亲的标准与当时社会现实母亲的思维、性格、生活环境、观念等等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因此,从母亲责任、母亲的自我意识和母亲的活动空间来看,儒家理想母亲形象与现实存在不一致。
就母亲责任而言。林语堂先生在《中国人》一书中曾经说到:“女性的一切权利之中,更大的一项便是做母亲,从义务方面讲更是如此。”而母亲应承担的义务便是养育子女,包括教育、保护和关爱子女,除此之外,更重要的一点便是以身作则。
《女诫》是汉代儒家教导女性的经典著作。母亲身份在女性性别中处于极为重要的位置,《女诫》是班昭以母亲的角度而作的训女之文,更是班昭为妻、为母的经验之谈。
正是因为身为母亲的班昭为子女经营了良好的家庭氛围,敬夫贤德、曲从尊德,才会有足够的信服力来教导儿女。但在汉代,也有许多自身德行不足的母亲,如骄纵善妒的愚母栗姬心胸狭窄,不仅毫无教子之责,身为嫔妃、妻子,更对景帝出言不逊,最终导致被立为太子的儿子被废,自己也忧郁而死。
自私唯利的霍显更是为母不善,不仅自己恶毒地伤害许后,还教唆女儿毒杀太子,结果霍光去世后,由于霍氏一门的骄奢放纵,最终被灭族。这类母亲全无为母之责、为母之德,显然与儒家所提倡的理想形象大相径庭。
总体而言,由于汉代处于传统礼教的初创阶段,由于各种现实因素的影响,儒家所提倡的理想母亲形象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与落实,与汉代社会现实中的母亲存在一定差距。但同时我们也能注意到,统治者为缩小这种差距也通过旌表、惩戒等方式来向社会传递儒家理想母亲的思想观念,这种方式也使得两汉母亲形象逐渐趋向儒家理想。
两汉礼教影响的渐进
就整个汉代而言,由于统治者大力提倡“以孝治天下”,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孝道与儒家女教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因而从西汉至东汉母亲形象亦逐渐凸显礼教色彩,母亲的贞烈意识与片面行孝观念不断强化。
就两汉母亲形象对比而言,西汉母亲形象所展现的母性意识较强,贞顺意识较弱。西汉时期,母亲在实际生活中不仅注重对子女的抚养,更注重对子女的教育,尤其重视培养与成就子女的德行,如劝儿子不敢称王的陈婴母亲,为支持儿子事业不惜牺牲生命的王陵母亲,教子有方的金日磾母亲等,在汉代皆被视为贤母的典范。
到东汉时期,随着儒学的社会化,女性逐渐把儒学礼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加之东汉统治者对贞节妇女褒奖的力度逐渐增大。东汉妇女的贞节意识逐渐强化,夫死守节养育子女的母亲逐渐增多。如前述东汉才女班昭 14 岁时嫁于同郡人曹世叔,丈夫早年去世后,她清守妇规,举止合乎礼仪,被尊为“大家”。
这种夫死守节尽心养育子女的母亲在东汉是受人尊敬的贞节贤母。此外,东汉还有一些母亲为了尽孝而不顾子女,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如《后汉书·列女传》所载,姜诗母喜好喝江水,取水的地方距离其住处有六七里路,姜诗妻经常顺着泉流取水,非常艰难。后来其儿子也因为去远处取水溺死了。姜诗妻为了对婆母尽孝搭上了儿子的生命,其孝显然有愚孝色彩。
然而,东汉时期以姜诗妻为代表的这类母亲却成为统治者提倡颂扬的母亲典范,这种极端的行孝方式也逐渐被后世所推崇。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母亲虽获得了孝名,但这种畸形的极端行孝带给她们儿女的却是悲痛,这类母亲置子女于不顾,甚至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是一种不理智不负责的行为。
总之,由于两汉时期随着统治者的推引,儒家礼教的逐渐深入人心,从西汉到东汉,母亲的贞顺意识不断增强,母亲的母性意识逐渐趋向弱化。
汉代母亲地位与后世之不同
在儒家礼教盛行的中国传统社会,男尊女卑的伦理观念根深蒂固。但尽管如此,社会对于母亲的价值却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特别是在汉代,这一时代的母亲较后世整体而言地位较高,其思想与行为更加自由,尤其与封建礼教发展鼎盛的明清时期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体现在母权与母性意识两方面:尽管中国古代女性拥有的权力甚微,但汉代母亲在家庭中所掌握的权力却比较高。
首先,无论是皇家贵族还是平民,母亲都会得到子女的尊重,尤其在汉代,“以孝治天下”的国策的实行,汉代母权得到其他朝代所少有的制度维护,大力倡导“孝母尊母”,母亲社会地位的提升使得她在家庭中的影响力和权力也较之后世扩大。
其次,母亲在家庭中还拥有一定的财产权。汉代法律规定丈夫去世后,家庭财产由子继承,但由于父亲去世后,母亲往往成为理念上的家长,成为家庭生活的中枢,管理着家庭内部的一切大小事务,并且担负着抚养子女的重要任务,加之汉代宣扬孝道和长幼有序,母亲的权力受到尊重。
此外,其中更具汉代特色的母权则是皇家母妃的干政,母后行使的一切教育权、立后权甚至立帝权都与政治活动息息相关,影响极大。从西汉时期的吕后、王皇后到东汉时期和熹邓后、明德马皇后等,这些皇族母亲不但在家庭中被尊崇,在政治上也掌握着极大的权利。
总体而言,汉代作为大一统建立的历史时期,新旧纠葛,制度相对疏阔,受先秦尊母崇母遗风的影响,与后世相比,汉代母亲权利较高。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汉书》《后汉书》中所记载文献来看,由于汉代所特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使得文献中所反映的汉代母亲呈现出明显的时代特色。
从横向对比来看,汉代母亲的性格特征受各阶层母亲的差异化和儒家理想母亲与现实的不一致等特点;从纵向对比看,由于汉代处于封建大一统重新建立与封建伦理逐渐定型的历史初期,受到先秦崇母意识的影响,汉代的母亲地位与后世存在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