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叡骄奢淫逸,为什么魏国仍然不倒?
大家好,这里是历史网小编,今天给大家说说从曹叡对刑罚调整为出发点,他骄奢淫逸为何魏国仍然不倒的故事,欢迎关注哦。
首先,我们还要按照《三国志》来看看青龙三年的下半年和青龙四年的大事记。所以本文分为分享史实和分析曹叡内政举措两部分。
一:加强文化建设,减少苛刑重典
青龙三年七月,洛阳的重华殿发生发生灾难(建筑问题)。八月,曹叡现在已经没有亲儿子了,于是立干儿子曹芳为齐王,曹询魏秦王,二人正式成为潜力股。重华殿发生灾难后,曹叡将其改名为九龙殿。十月,中山王曹衮薨逝。没过多久,曹叡就驾幸了许昌宫。
青龙四年四月,曹叡设置了崇文观,并且招募全国有文学(最少能写文)的人前去到那里去研究学问,这也是曹叡登基以后无数次重视文学了。五月,司徒董昭薨逝,同月,肃慎国前来朝见并送上了楛矢等贡品。
六月,曹叡再次对刑罚方面下诏。
在诏书中曹叡引经据典,举例有虞氏,周朝等刑罚的特点并认为自己自从登基以来,极力效仿古人施政的长处,想重现过去良好的社会风气,但是现在看来,效果并不明显。法令越是明确的昭告天下,违法的人反而越多,导致现在刑罚用的过于普遍,虽然如此犯法行为却不能制止。
曹叡认为,自己应该将过去颁布的一些较为苛刻的刑罚免除掉,这也是救百姓的一种心意。另外,自己曾听说各地审判的犯人每年多达数百人,这其实是国家对于不犯罪引导的不力,让百姓认为犯法不以为然。对于刑罚采用残酷手段,这反而是把百姓引上一种误区上面。
曹叡强调,执法人员在认定案件处理意见的同时,应该从宽处理。很多犯人上书向我求情,但是我还没有批示犯人就已经被定罪了,这不利于合理判断。以后再遇到死刑犯人,各地机关应该将除了谋反和亲手杀人的犯人,尽快通知其家属。家属如果认为有冤情,可以向我祈求宽恕(上诉),司法官员应该将案件情况和“上诉”一起交给我亲自浏览,我一定会尽力挽救他的生命。
曹叡表示应该将这个诏书昭告天下,让天下官吏百姓理解我的意思。
曹叡此举借有些现代学者来说是中国司法和法律进程中重要的节点,具有一定的历史性意义。
七月,高句骊王将孙权派遣去煽动的使节胡卫杀害并将首级上交给了幽州,这一幕当年公孙渊也做过同样的事情。十月曹叡从许昌宫回到了洛阳宫。十二月,司空陈群也薨逝了,这位著名政治家也离开了魏国,也许陈群的薨逝很正常,但是大家思考一下曹丕的托孤大臣,好像只剩下司马懿了。没过多久,曹叡又去了趟许昌宫。、
青龙三年年末到青龙四年的大事记就介绍完了,虽然曹叡突然极其奢侈 *** ,但是对于国家机器的运作,除了农时之事并没有太大的破坏。当然,如果持续这样十几年,国家也会出现大问题。
另外,虽然曹叡有过错,不过他极力各方面稳定,魏国的未来还真不好说。
二:明帝纪中曹叡对于诸元素政策调整
曹叡骄奢淫逸,但是之前他颁发很多有利于国家的政策,做过很多对百姓有益的事情。这一段我们就来回顾曹叡建国后到景初元年前对于政治与政策的大事记。当然,有对以下内容感兴趣的可以参考小编之前的文章,基本所有的内容都在小编之前的文章中分享过。
下面小弟就按照时间轴梳理一下。曹叡登基之后,通过正确分配中央权力,使自己在七个月内从大臣们都不认识,到完全掌握权力主动,稳定曹丕刚刚驾崩主少国疑的魏国;曹叡曾合理进行祭祀仪式,从法理上面再次强调自身统治地位不动摇;孙权寇边江夏后,将江夏地区根据诸多因素进行地域再分割方便支配和统治;曹叡曾倡导农业生产,参与农业相关仪式;经常大赦天下,提升民爵,免除鳏寡孤独者一年赋税或赐谷;对于讹传自己驾崩的传谣者,曹叡赦免了他们的死罪;曹叡无子,合理用诏书形式巩固“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思想防止今后不测;重视听讼制度,规范司法;对于其他民族能够区别对待,达到微妙平衡;巩固并完善曹丕首倡的考课制度,体现对文学的重视;曾祭祀曹丕的受禅台,多次从法理上维护思想统治;要求官员推举贤良,将察举制和所谓的九品中正制度结合;放宽诸侯王政策,但仍需“质子”入朝;亲自东巡体察民间疾苦;恢复设置护匈奴中郎将,进一步稳定其他民族;坚持曹丕强调的后宫不得干政;祭祀故臣,激励官吏;规范祭祀活动,确立可祭祀对象;因地震废除一年死刑(也许单指砍头这一种死法),减免鞭刑防止误判;设立崇文观,重新重视文学;慎用死刑,支持“上诉”。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从太和元年到青龙四年之间曹叡除了军事之外所有相对正确的行政举措,曹叡并不是坐享其成的皇帝,虽然自身有非常严重的错误,但暂时来看不应该称他为平庸。
众所周知青龙四年后曹叡再次更改年号,那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对了,他的生命仅剩下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