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儒吴与弼的理学思想,崇仁学派位列之一
吴与弼(1391~1469年)初名梦祥、长弼,字子傅(一作子传),号康斋,明崇仁县莲塘小陂(今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东来乡)人。崇仁学派创立者,明代学者、诗人,著名理学家、教育家。在清代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一书中,《崇仁学案》位列之一,吴与弼为《崇仁学案》的之一人,显示了吴与弼在明代学术思想界的重要地位。
吴与弼的理学,“上无所传”,自学自得,身体力行,他的理学思想,概括起来有四:即天道观、性善观、践行观、苦乐观。
天道观
“理”,北宋以来理学家所阐明的哲学思想的核心。程朱如此,吴与弼亦如此,他们虽无师承关系,但吴与弼身体力验,潜心研究,在道德修养和认识 *** 方面,继承和发展了程朱的哲学思想,他认为:“万变之纷纭,而应之各有定理”。就是说,大千世界,万事万物,都有它们自身的规律。他的学生魏庄渠云:“天地万物,血脉相贯”。他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穷通、得丧、死生、忧乐,一听于天”。他所指的“天理”,即是自然法则,这不能说不是唯物的。同时,他把“举天地之道”,当以“圣人”、“君子”的准则。曾谓:“未至于天道,未至于圣人,不可谓之成人”。在这里,吴与弼把“天理”,作为一个人道德修养和认识事物的更高标准。主张“天人一理”、“人之所以为人”,是“以其有此理也”。但是,他又认为此“理”,不是所有人的都能领悟的,只有像圣贤那样的人,才能“穷通其道”,这就是“圣人体天”观。一个人出处进退,“惟学圣贤为无弊”,“苟一毫不尽其道,即是自绝于天”。人生处世,“须以天地之量为量,圣人之德为德,方得恰好”。按吴与弼的说法,“圣人”不是高不可攀的神人,而是可以通过学习,修养而达到的。可见,吴与弼对“理”的见解,是符合当时认识规律的。
吴与弼还有一种认识是值得重视的,就是“气”,乃之天也。提出“天之元气”观。他说:“毋以妄想戕真心,客气伤元气”。弟子魏庄渠也认为“天地太和,元气我”。但是,吴与弼把天地元气,归结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就成为形而上学的唯心观了。“气”,本身是物质的,而不是精神的东西。
性善观
“人性之本善”是吴与弼继承、发展思、孟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觉得“人欲”,有“善恶”、“好坏”之分,但可以“化也”。所谓“化”,就是“使教莹净”,即要教育,要修养,要严以“责己”,使之“心地纯然”。他说:“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尽道也”。“凡百皆当责己”,“一毫利心不可萌”。见到他人善、恶的行为,要以其为鉴,反省自己,收敛身心,使自身能够成为“明德”的“新民”。他指出:“明德、新民,虽无二致,然已德未明,邃欲新民,不惟失本末先后之序,岂能有新民之效乎?徒尔劳攘,成私意也”。所谓“新民”,就是有“君子之所养,要令暴慢邪僻之气不设身体”;这样,“收敛为至要”,“责人密,自治疏矣,可不戒哉!”纵使“彼以悭吝狡伪之心待我,吾以正大光明之体待之”。当然,他提出的自我道德修养,仍是以“圣德之言”为准绳的。他说:“吾知圣贤之必可学,而学之必可至”。说明要达到“新民”,必须学习“圣人”,加强自我修养,除去各种欲念,用吴与弼的话来解释就是:“身垢易除,心垢难克。夫心甘情愿虚灵之府,神明之舍,妙古今而贯穹攘,主宰一身,而根据抵万事,本自莹澈照融,何垢之有?然气禀物而耳目口鼻四肢百骸之欲,为垢无穷,不假浣之之协,则神妙不测之体,几何而不化于物哉!”他说的“心垢”,就是身外之物及各种私欲。只有“化”去“心垢”,才能到达“性善”的境界。从这里,我们隐约地可以看到明代早期的理学逐渐向着明代中期王阳明弘扬的心学过渡。这可以说是吴与弼在中国哲学史上的一大奉献。
践行观
古之儒者,崇尚躬行实践。吴与弼完全继承了儒家这一优良传统。他用“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生活,把封建伦常的“理、”,贯穿到自己日常生活中去。以“理”作为衡量一切、分析一切、判决一切、处理一切,分清是与非、正与反、善与恶、得与失,乃至于忧和乐,生与死的标准,使自己成为理想中的“圣人”、“贤者”。要实现这一目的,“必兢兢于日用常行之间,何者为天理而当存,何者为人欲而当去世,涵泳乎圣贤之言,体察乎圣贤之行”。一个人要达到这一步,在吴与弼看来,就需要“慎独”其心,“居敬”、“穷理”。他说:“人须整理心下”,“不敬则不直,不直便昏昏倒了,万事如此隳,可不惧哉!”所谓“居敬”,就是“言自处以敬”;所谓“穷理”,就是“穷究事物的道理。《周易·说卦》云:“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如何“居蔽”、“穷理”呢?吴与弼说:“静时涵养,动时省察”。他指的“涵养”,即“含容”,修养,就是“克己复礼”。他认为:“一事少含容,盖一事差,则当痛加克己复礼之功”,“随遇而安之理”,“事往往急便坏了。”吴与弼还把涵养,比作一大关口,说:“凡怨天忧人,皆是此关不透耳”。并指出:“涵养本源功夫,日用间大得”他指的“省察”,就是用封建伦理的“仁义礼智”四端,来体察自己的言行。“约束身心,此为敬也”。指出:“处大事者,须深沈详察”,“所得为者,言忠信,行笃敬”。“日用嘉言圣贤圣嘉言善行沃润之”,强调:“动时工夫尤不易”。黄宗羲在评论吴与弼云:“先生上无所传,而闻道最早,身体力验,只在走趋语默之间,出作入息,刻刻不忘。久之,自成片段……一切玄远之言,绝口不道”。吴与弼晚年赋诗感慨云:“荆棘场中二十年,中间回首实堪怜。欲从何处求心性,日用由来总是天。”
由此可知,吴与弼把“天理”、“居敬”、“践行”,作为自己日常行为的规范,表现出三者一体化的特征,这是他哲学思想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深悟、静虚、动直”,又是吴与弼一个反思式的认识 *** 。
苦乐观
吴与弼十九岁时,即弃去求功名利禄的科举业,谢绝交往世俗,潜心于程朱理学,学有所成,“省郡交荐不就”。“寄身于从容无竞之境,游心于恬澹不挠之乡,日以圣贤嘉言善行沃润之”。讲学乡间,躬耕食力,粗衣蔽履,饭粝蔬豆,一生过着清贫生活。晚年,家境窘困,负债累累,贫病交攻,终不失志。明英宗为收人望,三召吴与弼,都称病笃而不出。完成继承了儒家“安贫乐道”的传统遗风。他专攻理学,达到了“物我两忘,惟知有理”的境界。他说:“贫而乐,未易及也”。又说“圣贤之心如此水,或顺或逆,处以理耳,岂以自外至者,为忧乐哉!”吴与弼“力除闲气,固守清贫”。有一夜大雨倾盆而下,“屋漏无干处”,他泰然自怡,隆冬天气,他“彻夜甚寒,腹痛,以夏布帐加覆,略无厌贫之意”。
在“旧催未还,新债又重”,生计至难的情况下,他仍能“素位而行,不必计较”,说:“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然此心极,不敢不勉,贫贱能乐,则富贵不淫矣。贫贱富贵,乐而不淫,宜常加警束,古今几人臻斯境也”。吴与弼把“富贵不淫,贫贱而乐”当作鉴别“豪雄”的标尺,可见他面对“至难至危”的困境,表现出多少顽强的精神啊!
天顺年间,吴与弼七十岁了,“贫病交攻,未免心中不宁”,但他“熟思之,须于此处做功夫,教心中泰然。”并“誓虽寒饥死,不敢易初心也”。他乐观的吟诵道:“澹为秋水贫中味,和似春风静后功”,充分表现了吴与弼“穷理”的决心和矢志不渝的坚强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