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时两广总督叶名琛:饿死印度的六不总督
两广总督叶名琛(1807年~1859年4月9日),字昆臣,清朝中后期的政治人物,湖北汉阳人,官至两广总督擢授体仁阁大学士。在中国晚清时期的御敌斗争中,有一位魂断异国他乡的高级官员,他效仿伯夷、叔齐,活活饿死在印度。他就是被时人讥讽为“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的两广总督叶名琛。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人们除了把第二次 *** 战争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归结于他的外交失误外,并没有正视他在内政和御敌上作出的贡献。
“六不总督”叶名琛
妥善处理“亚罗号事件”,赢得马克思赞扬
亚罗号(Arrow)实在是一只不起眼的小商船,就跟当时众多的中国商船一样,它利用了国际法中船舶管辖权的惯例,曾经在英国统治下的香港登记,以期规避中国官方的检查,干些规则之外的勾当。
但是,当中国广东水师千总梁国定登船查禁海盗时,这只船的登记证刚好过期。同时,国际法惯例赋予在船舶停泊或者航行的水域属于某国时,某国可以根据下列情况进行检查:该船从事海盗或贩卖奴隶的行为,拒绝展示国旗;等等。
从澳门运送大米到广州的亚罗号在被检查前,已经被一位名叫罗萨利奥的葡萄牙水手告发与海盗有染。澳门当局曾准备登船检查,而它却已逃脱。当此船到达广州时,梁国定接到报告,于是水师当即上船缉拿全部14名水手。
至于中国水师是否扯毁了英国国旗,据梁国定说,当时并未见该船升起任何国旗。而英国《泰晤士报》的最初报道,也未提及此严重事件。但是,留下来的船员在水师走后,突然升起了米字旗!巴夏礼得报后立即赶往码头,拿出《虎门条约》(该条约承认英国享有领事裁判权),要求按照规定将人交还。巴夏礼极为强横,双方争执中,一个水勇打了巴夏礼一巴掌。
巴夏礼旋即转而向两广总督叶名琛施压,要求放人,公开道歉。在迅速审讯后,叶名琛照会英国领馆:查明12人中有梁明太、梁建富两名水手为海盗,另一人吴亚作为证人,他们三人将继续接受审讯;其余9人可以送还。交涉中,叶名琛据理力争。
得到巴夏礼的禀报后,英国公使包令查出此船的香港执照已经过期两个礼拜。但随后,包令、巴夏礼和英国海军商议,由巴夏礼发出最后通牒,限叶名琛24小时内释放全部水手,并正式道歉。面对英国的最后通牒,叶名琛决定让步,当天他答复可以交换除了海盗之外的另外10人。次日,巴夏礼坚持原见。叶名琛只好决定派南海县丞许文深亲自解送全部12名水手到英国领馆,但坚决不道歉。此时英国人无心再谈,拒绝接受人员,随即炮轰广州城,第二次 *** 战争爆发。
叶名琛
叶名琛处理亚罗号事件,从纯粹的外交手段上而言,他做到了有理有节。英国人的蓄意侵略和叶名琛的处理手段,得到马克思的理性评价。马克思在两个月后写了《英中冲突》一文,以社论形式登在1857年1月23日出版的《纽约每日论坛报》上。其文说:“在全部事件过程中,错误在英国人方面。”马克思还在《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的社论中说:“叶总督有礼貌地、心平气和地答复了激动了的年轻英国领事的蛮横要求。他说明捕人的理由,并对因此而引起的误会表示遗憾,同时他断然否认有任何侮辱英国国旗的意图。”
不战不和不守
战争开始后,叶名琛一方面表现得非常镇定。当英军三艘军舰越过虎门、攻占广州东郊的猎德等炮台时,叶名琛正在阅看武乡试。他闻讯后微笑着说:“必无事,日暮自走耳。”次日,英军攻占省城对岸河南凤凰冈等处炮台,叶名琛闻报后仍不动声色,继续阅看武乡试的马箭比武,断言十五日无事。叶名琛的镇定,首先来自他的巫术活动。原来他在总督衙门里建了一个“长春仙馆”,里面祭祀吕洞宾、李太白二仙,一切军机进止都取决于占语。其过十五日无事,就是两个大仙告知的。
但是,另一方面,叶名琛还是作了积极迎战准备的。除了发布告示悬赏杀敌外,他还下令整备团练两万余人。各地民团积极响应,“城厢内外,各榜长红,约剿杀外人,同仇敌忾”。广东水师也发动了袭击。
如此看来,六不总督叶名琛,实在是冤枉。叶名琛当时能够动用的兵力非常有限,因为南方的绝大部分兵力都被抽调到镇压太平天国的前线去了,英军趁虚而入,动用民团是不得已的办法。在有限的条件下,叶名琛是战了的,只是战而不胜。同时,他拒绝讲和,也无可厚非;如果讲和,无异于投降。因此,他没有和,没有降,也没有逃跑。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更多的办法。只是扶乩求仙实在是愚昧至极。叶名琛有着很多的无奈,但何尝不是帝国的无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