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诗人李白的另一面:混黑道,善于吃软饭
吃软饭、打群架、混黑道、梦想在闹市砍人……这样的黑道分子形象能和鼎鼎大名的“诗仙”李白画上等号吗?
这种说法也并非完全虚构,李白崇尚侠客,侠客在古代一直存在争议,往正面说就是义士,绿林好汉,往负面说就是流氓、黑道分子。从当政者角度来说,这些侠客始终是安全隐患,不利于社会治安,他们大多也不会把官府放在眼里。
李白跟杜甫有所不同,他少年时代即学习过剑术,后来出门游历之时,也喜欢随身携带匕首宝剑。对李白有知遇之恩的前辈崔宗之,在《赠李十二白》诗中说李白“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李白的弟子刘全白在《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中也说“少任侠,不事产业”,稍晚于李白的范传正在《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序》中也有李白“少以任侠自任”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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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李白的作品中也有表述,他于开元中所作《赠从弟襄阳少府皓》诗云:“……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却秦不受赏,击晋宁为功?”有一种版本,紧接着还有“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两句。前面所讲意思很明显,所交往之人都是豪侠英雄。写到后面,我们就知道这些人是干什么的了,也可谓是李白的理想,在闹市拿刀砍人。
当然,他是行侠仗义,并借此扬名立万。
跟李白有过交往的诗人魏颢在李白去世后所写的《李翰林集序》中,也有“少任侠,手刃数人”的说法。就是说,无论是李白本人的自述,还是他生前好友的记载,李白都是杀过人的,而且所杀不止一人。
李白在《与韩荆州书》和《上安州裴长史书》中皆有自我介绍,大致意思:自幼好任侠,有四方之志,年十五而修剑术,二十而怀纵横之策,欲遍干诸侯。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虽身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所至尚意气,重然诺,轻财好施,常为人急而不敢自为。尝游扬州时,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落魄公子悉皆济之。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李白花了30多万。怎么花的?只要有哪个公子哥儿落魄了,没钱吃饭了,我就管吃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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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固然可以看出李白豪爽大方的一面,但令人不得不想起《水浒传》中小旋风柴进,也是喜好结交天下英雄,仗义疏财,因此帮助过许多落魄的好汉,其中不少后来加入了梁山,其中就有宋江、林冲等人。
李白向来对侠客十分推崇。例如,《白马篇》:“酒后竞风彩,三杯弄宝刀。杀人如翦草,剧孟同游遨。”《结客少年行》:“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事实上李白打过群架的,比如在《叙旧赠江阳宰陆调》则写道。“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君开万丛人,鞍马皆辟易。告急清宪台,脱余北门厄。”大致意思是,当时我们是斗鸡徒,而且还成立了自己的组织,结果得罪了一伙人,来找麻烦,大家寡不敌众,眼看我小命不保,幸亏兄弟你大发神威,杀开一条血路,这才解了我的长安北门之围。
当然了,这些尚不足以说明李白混黑道,毕竟当时有特殊的时代背景,任侠蔚成风气。骑宝马、佩宝刀、痛饮酒、都市杀人,这些侠客的行为,无不令人艳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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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同时代诗人,也写过不少这类诗歌。例如崔颢《游侠篇》:“少年负胆气,好勇复知机。仗剑出门去,孤城逢合围。杀人辽水上,走马渔阳归。”王昌龄《杂兴》:“义士频报雠,杀人不曾缺。”杜甫《遣怀》:“白刃雠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这当中,有些是怀古,对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等历史文献所记载的春秋战国时代侠客的快意恩仇故事表示向往之情。
唐太宗、唐玄宗都是对拓土开疆怀有浓厚兴趣的皇帝,曾经频繁发起对周边国家的战争。边关建功,拜将封侯,开创万古不朽大唐盛世,就好比当代的“中国梦”。相应的,那个时代的文人也普遍有了尚武精神。在边关杀敌立功成为人人赞颂的英雄壮举的同时,在都市红尘之中杀人也就不是什么罪孽深重、人人谴责的事情了。
这自然透露出了诗人们建功立业、流芳后世的强烈愿望,说明那个时代的文人普遍有不甘平凡庸碌地度过一生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