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私奔的女子为什么只能做妾 他们为什么不能享受和妻子一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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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古代是个很特别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有些很特别的制度,这些制度一度让人震惊。在中国最开始的时候是母系氏族,但是后来由于耕地的增加,慢慢的这种制度就被改变了,开始由男子做主。
最后发展到一位男子可以有多位妻子,古代的男子们妻子大多只有一个,可是他们有很多的小妾,这些小妾也是他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中国的氏族社会的这个时期就有个很特别的规定。
当时人们规定,再某位女性出嫁的时候岳家必须要让和她同样年龄的人一起出嫁,而那个陪同出嫁的人实际上就成为了男方的小妾。再后来,就出现了“妾”的这种制度,古代人对他们的“妾”其实是不公平的。
因为妾虽然承担生儿育女的义务,可是他们不能够享受和妻子一样的待遇。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其实非常的简单,主要是因为一般来说妾的家庭状况都是没有妻子的好的。这点又体现在哪里呢?
事实上,当时的制度对那些小妾们来说是不公平的,娶妻子用的钱叫做聘礼,可是如果是娶妾的话这笔钱便被叫做“买妾的资本”,这样的说法对两位女子来说就是不公平的。当时一些相关的资料中是这样记载的。
当过妾的人就不能再让她们做妻子了,也就是说即便某个男子的妻子已经死亡或者因为任何原因两个人没有在一起,这个男子的小妾都是不能够被扶为正妻的。这种做法实际上也是一种非常不仁道的 *** 。
也就是说如果某个男子的妻子去世了或者任何原因离开了,他就是个没有婚约的人了。他可以另外再找妻子。而且我们都知道,当时的那个社会实际上就是家长做主的时代,任何事情都要听从家里人的安排。
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控制那些青少年们还有很多的不同阶级的人们之间自由的谈恋爱,所以人们对这方面作了很多的规定。凡是与人私奔的女子,只能够做妾,并且很多人都是要嘲笑她的。而且不管最后的结局会怎样,双方的家庭都会认为她不过是个小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