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十二时辰》中的不良人是什么官职?不良人有什么职责跟权力?
《长安十二时辰》中的不良人是什么官职?不良人有什么职责跟权力?下面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答。
《长安十二时辰》的热播在网上刮起了一股唐朝热,这部剧从 *** 来看还原度还是挺高的,而且台词也不是普通的白话,导致有些观众直呼看不懂。还有就是一些唐朝的专业名词,也大量的出现在剧中,例如“不良人”很多观众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实际上不良人是唐朝的官职,是专门负责侦缉逮捕的官差。虽然称为“不良”,但并不是坏人的意思。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不良人的具体职责以及地位,一起来看看吧。
一、不良人的职责与地位
不良人属于唐代基层治安机构。古书《称谓录》在“吏”一条中引《说铃续》记载:“缉事番役,在唐称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也,立名甚奇。”不良人的职责,主要负责基层的治安,清朝人认为他们的职责与清代民间俗称的“番子”职责类似,而番子“专司缉捕盗贼,访拿逃亡集嫖赌凶棍等事,其他概不能预。”
关于不良人的职责,《太平广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贞观年间,有个左丞相叫李行廉,他弟弟李行诠前妻的儿子李忠与他的继母通奸,然后把继母偷偷藏了起来,谎称继母被皇帝召入宫中。李行廉不知情便向皇帝询问了情况,皇帝下诏令长安县令迅速追查。于是李忠与继母制定了一个计谋,李忠的后妈用领巾勒住自己的脖子躺在大街上。等到长安县令审问她时,她说有人假传皇帝命令叫她入宫,然后途中就被一个不知姓名穿紫衣服的人把她带去关了几天,后来便勒住他的脖子把她扔到大街上。事情过后,李忠十分紧张,便私自去占卜,被不良人所怀疑,把他带到县衙审问。开始他们并不认罪,县令就把李忠跟他继母关一起,关的屋子桌底早已藏好了人,他们私下密谋被听了个一干二净,此案得以告破。
由此可见,不良人干的事情主要为缉拿盗贼、访拿逃亡,所以要长期扎根于基层社会,负责寻找案件线索与破案。上述案件中不良人关注了占卜之人,可见其接触的社会成员十分的广泛,三教九流都有涵盖。
不良人在传统的官吏体系中,地位并不高,他们统统属于“吏”这一层级。不只是今天,古代为百姓服务的基层部门也很多,而他们的职员主要负责零碎的杂务,不能算作官这一层级,统统被称作“吏”。“吏”相当于今天单位中的办事员、科员这一级别。“吏”介于官与民之间,是沟通官与民的桥梁,所谓老百姓对于“吏”的直接感受会多过“官”很多。所以“循吏”与“酷吏”在许多平头老百姓心中形成鲜明的对比。
二、不良人的身份秘密
但是,翻检历代正史与记录官制的书,我们都无法找到“大谁何”和“不良人”这样的称呼,尤其唐开元时期修的《唐六典》,实际是当时的一本官制词典,也没有涉及“不良帅”这一官职。
我们需要回到不良人群体生活的唐代,来考察不良人的身份和地位。唐玄宗时,有一个不良人叫吉温,是武后时酷吏吉顼的弟子。他当时的在官衙中明确的身份是京兆尹的法曹,《通鉴》胡注标明法曹的主要执掌是“司法参军事,掌拘狱历法,知臧贿没入。”京兆尹主要负责长安城的治安,因此此人主要执掌应当是管理监狱。
此人治狱的手段极为残酷。当时有一个叫李适之的大臣,任兵部尚书,与权相李林甫争权。李林甫十分痛恨他,便找了个借口,让京兆尹把兵部的60个吏员都抓起来审问,让他们诬陷他们的上司李适之,这些人被审问了好久都没有什么结果。京兆尹便让吉温来审,吉温一出马,便用各种酷刑直接伺候,顿时哭喊声铺天盖地。那些小吏都说“苟存余生,乞求尽答。”然后纷纷向吉温诬告自己的上司,李林甫很快就通过这些诬告构建了大狱,把李适之拉下台。
之后,李林甫便让人向玄宗举荐吉温,玄宗说:“是一不良人,朕不用也。”此处我们就得仔细研究,玄宗当时既然听信李林甫对李适之的陷害,自然不会怀疑吉温的所作所为。且此事发生在天宝4年,玄宗此时正是对于李林甫十分信任的时候,所以应该不会深查哪些人依附于李林甫,此次举荐是不是李林甫授意,更不会深查吉温的为人。故此处的“不良人”应该不是他的字面意思“坏人”的意思。所以他不提拔吉温,仅仅是因为吉温“狱吏”出身的身份。唐玄宗到了天宝年间已经转变为一个崇尚浮华的皇帝,喜欢与文人骚客为伍,他自然对于这些系于琐事的吏员不太感兴趣。
所以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大概可以勾勒出“不良人”的真实面貌,有以下两种可能:之一,不良人是长安基层官衙自设的一种不入流的捕逃、破案、治狱的机构,主要负责基层治安与稽查盗贼。不良人品级低下,并非皇帝的亲信机构。第二,不良人不是一种官方设计的官职,应当是民间对于维护治安、缉拿盗贼、治理监狱这一团体的小吏的统称,是一种习惯性的社会称呼。
三、唐代长安城的社会治安
唐代长安城作为当时世界上更大的都市,自然不可能像小说与影视剧中描述的那样,治安仅依靠不良人团体的一己之力就可以办到。长安的治安是多部门、全方位的配合,这才能保证治安秩序长期稳定。唐代长安城的治安管理主要分为三个层级,分别为中央机构、京兆府县、基层里坊组织。他们共同构建了一个严密的治安 *** 。
唐代的三省六部、九寺五监既是中央的决策、行政部门,也承担了一些京城治安的职能。例如:长安最重要的门禁工作由更高的决策机构中书门下掌握,这是维持长安正常秩序最重要的一环。中央军队方面,禁军承担着环卫京城、保卫皇帝的重任,是保卫都城治安最重要的力量。唐代的禁军主要有南北衙兵,南衙兵负责宫城、皇城的守卫,北衙兵负责宫城、禁区的守卫。皇城外的区域保卫工作,唐前期由南衙左右金吾卫负责,安史之乱后,由北衙神策军负责。
长安城的行政层级,分为府、县两级。一府为京兆府,下辖长安县、万年县。京兆尹是长安城日常治安管理的更高长官,长安县与万年县分管皇城外的外郭城,朱雀街以西归长安县管,以东为万年县管。在县以下,唐长安城的基层机构是里坊,是长安居民接触最多的基层治理。里坊治理实际上是一种基层居民自治制度,里坊的居民按照《大唐令》“诸户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三家为保。”形成严密的里保制度,自管自制。
正是如此,长安城才能长期维持稳定的秩序,保证都城正常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开展。而都城历来是全国政治的风向标,长安治安的稳定,是整个大唐稳定的基础。今日我们梦回长安,依稀可以看见那如花似锦的大唐盛世与万国来朝的大唐气象。
文史君说:
“不良人”是近年来火热的古风IP,不同于影视剧与动漫中不良人的形象塑造,历史上真实的不良人,可能会让大伙失望。不良人既不是皇帝身旁那个呼风唤雨的神秘组织,也不是长安城治安管理最核心的环节。他们或许只是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机构,或许是大家对于捕快、衙役这个“吏”群体的一个统称与代名词。在历史上,大唐长安城的治理是中央机构、京兆府县、基层里坊机构三位一体,一起构建了严密的治安 *** ,也正是他们共同努力,对于长安城的稳定和大唐盛世的缔造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