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讲究长幼尊卑有序 正妻在家庭中的权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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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最讲究儒家伦理,追求社会结构稳定、长幼尊卑有序,你侵犯已婚妇女就是在破坏已有家庭的稳定、你侵犯未成年少女就是在破坏未来家庭稳定,这些行为是绝对不允许发生。
但是,古代男人只要有资本,花心还是很容易。因为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一个男人在娶一个正妻之后,还可以娶多名小妾,以及购买婢女、歌姬。甚至,你跑到花街柳巷风流去,别人也不会太在意,这些都被社会伦理允许。
不过,古代的男人只能有一个正妻,她是丈夫的正式配偶,在妻妾当中拥有更高的法律地位。男人娶妻要经历一系列的正式手续,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举行从纳采到亲迎的程序,还要拜见舅姑、祭祀家庙。
这样明媒正娶来的妻子,在名分、待遇上都受到国家礼法的保护,有着小妾不可企及的地位。小妾就不同,叫“纳妾”“买妾”,意思是说正妻容忍丈夫把小妾收入房内,作为自己的替补队员。尽管古代很多男人私下收小妾,但是在礼法原则上,正妻拥有决定纳不纳妾的权限。
总之,正妻跟小妾的地位完全不同,正妻带着“主人”的色彩,小妾带着“仆人”的色彩。与丈夫一样,正妻对小妾握有强大的控制权,有时候甚至是生杀予夺的大权。
讲个历史小料,一次慈禧太后要惩罚同治帝的皇后阿鲁特氏,后者哭着哀求:“请太后少说一点啊,媳妇好歹是大清门抬进来的。”怼得慈禧无言相对,阿鲁特氏是大清门抬进的皇后,慈禧则是从偏门进宫的宫女。
可见,强势的慈禧都产生心理阴影,民间的小妾们就更加卑微,正妻的地位稳如泰山。事实上,小妾对正妻必须要恭敬,见面要喊“夫人”“太太”,晨起晚睡要去请安。在理论上,正妻主管家庭内部事务,包括管理小妾在内,这个权力是法礼授予的,就连丈夫都不得干预。
另外,正妻所生的孩子叫“嫡出”,其他女人生的孩子叫“庶出”。无论嫡出还是庶出,孩子都要认正妻为母,对于自己的生母则可认可不认。皇家也是如此,朱元璋的马皇后声称皇子们都是自己所出,搞得明世祖朱棣的生母信息是扑朔迷离。
更残酷的是,正妻可以教训孩子,没有人会说什么。小妾则要谨慎使用,因为孩子有父亲的血统,所以也是主子。由此可见,古代正妻的权力是相当大的,小妾凭身份只能保持卑微,更何况其他更低一级的女人。这是维护封建伦理秩序的需要,儒家宗法制度在确立“男尊女卑的夫妇之别”后,再确立“嫡尊庶卑的妻妾之别”,在等级当中再设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