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为何会出现土地兼并现象?统治者制定了哪些法律?
宋朝时期,土地作为商品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下面历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在小农经济的中国古代社会中,土地成为了最为主要的生存资料。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于土地来说都是严加控制的,以防止天下的土地被统治者所控制。在唐宋变革时期的时候,土地出现了新的变化。在宋代之前,国家对于土地采用的就是授田的方式,就是国家将土地发放出去,王朝拥有所有权,而臣民则是拥有的使用权。到了唐宋变革时期的时候,土地逐渐的成为了私有。
宋代商品经济的快速的发展带来了人们思想上面的变化,人们的私有观念逐渐的加强,国家为了保护财富开始对其进行法律上面的维护,而土地作为一种商品自然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此后宋代的不抑兼并使得土地成为了自由买卖的商品,大量的富人掌握了土地而那些剩下的贫民则是成为富人的佃户,这种田主和佃户就形成了租佃契约关系。
一、授田制度的瓦解
在古代的封建王朝中,土地就是更高统治者的私有,这也是历朝历代人们公认的一个观念。在土地上出现过许许多多的制度,井田制、屯田法一系列的制度。目的也是显而易见的,都是国家希望稳定地方上的赋税从而能够支持王朝的开支。如果当时的土地制度已经不适合赋税的收入的时候,那么这种制度就是需要改革,为了能够继续维持小农经济,各种各样的土地制度在历朝历代产生。
土地买卖的这种现象在历朝历代上都是十分常见的,并且在不少的朝代中兴起了土地买卖的风潮,这也是一种土地制度上的一个变化。虽然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于土地兼并是不断限制的,但是效果并不是理想,这种现象是不可能完全地禁止的。到了唐中期的时候,土地兼并的这种现象就已经十分激烈了,皇室和外企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占据了大量的土地,这就使得均田制都遭受到了破坏,新兴的庶民逐渐的登上了政治舞台。
二、宋代的土地制度
在宋代的土地制度上却是出现了不一样的变化,在宋代是没有田制的朝代。但是这种没有田制的朝代并不是意味着完全没有了土地制度,这种不抑兼并也是有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运行的。宋代为了能够迅速的恢复唐末战乱的环境,于是乎开始鼓励百姓们开垦荒田,对于开垦荒田的人拥有一系列的政策优惠,在宋初的时候,这种开垦荒田的政策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也是当初恢复生产力的必要 *** 。同时大量的荒田开垦出来,并不能迅速地提高收益,于是乎不少的官僚豪族们开始兼并土地,特别是在宋初的功臣武将,赵匡胤为了能够卸去兵权,给予他们了大量的土地。
国家为了保护土地的私有权利,开始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对于土地的继承、买卖都有了详细的规定,如果土地没有明确的继承人那么就会收归于国家。宋代的土地政策导致了土地兼并加剧了土地的买卖,但是虽然不抑兼并但是并不意味着国家对于土地的买卖并不是无限制的买卖的,反而是一种条件下的买卖。宋代的农民不能够占据了大量的土地,而且开垦的土地也是受到了限制,而在法律上的农民则是可以允许自由流动的,并不仅仅束缚在土地之上。
《宋会要辑稿》记载:所在长吏,告谕百姓,有能广植桑枣、开垦荒田者,并只纳旧租,永不通检。
结语
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的中国古代社会,土地自然成为了历朝历代统治者所重视的一个生产资料,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根据当时的社会背景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制度,无论是均田制还是屯田制都是在时代下的土地制度演变。到了宋代的时候,由于开垦荒田的制度和商品经济的冲击,使得土地兼并的现象越来越常见,但是这种兼并是在一种条件下的,并不是无条件的兼并掉农民的土地,而农民不再只能束缚在土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