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妻指的到底是什么?在古代为何会遭到歧视
古代生妻的故事大家喜欢吗?今天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古代,民间广泛流传着“宁娶寡妇,不娶生妻”、“宁穷死,别娶生妻”这样的俗话。要知道,“俗话”乃是古人结合生活经验总结出来,从而得以广泛流传的通俗话语,可以说是百姓们的经验之谈,那么这里的“生妻”指的到底是什么?为何古人对其避讳如此之深呢?
“生妻”到底指什么?
所谓“生妻”,其本意是指“年轻的妻子”,出自于李陵的《答苏武书》,“且足下昔以单车之使,适万乘之虏,遭时不遇,至于伏剑不顾;流离辛苦,几死朔北之野;丁年奉使,皓首而归;老母终堂,生妻去帷。此天下所希闻,古今所未有也”。
这里的“老母终堂,生妻去帷”一句便是“生妻”一词的出处了,其中“终堂”是指去世的意思,“去帷”的意思则是离开帷帐,指改嫁。意思是说在苏武身陷匈奴的时候,其妻子年纪轻轻地便改嫁了。这点从侧面也得到了印证,例如李善注引《汉书》中便提到“子卿妇年少,闻以更嫁”。
但是,如果“生妻”仅仅指年轻的妻子,那么“宁娶寡妇,不娶生妻”、“宁穷死,别娶生妻”这样的俗话显然就是毫无道理可言。其实,古人之所以对“生妻”忌讳极深,主要源于其引申出的另外一层意思,那便是指丈夫仍然在世,却得以改嫁的女子。
丈夫在世而女子改嫁,从古至今只有一种情况,那便是“夫妻离婚”,因此“生妻”在古代的另外一层意思,便是指丈夫在世,但却解除了婚姻关系的女子。
古代“离婚”女子,为何备受歧视
在古代,除了配偶去世之外,夫妻解除婚姻关系通常有三种方式,即“判离”、“和离”和“休妻”,其中“判离”是指官府介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通常为婚姻违法或夫妻一方违法;“和离”则类似于今天的协议离婚,通常为男女双方及其亲族主动解除;至于“休妻”就不必解释了,大家都懂。
由于古代普遍存在的重男轻女思想,致使男方在婚姻中通常处于优势主动地位,因此夫妻婚姻关系解除大多源于丈夫“休妻”,官府主动插手“判离”,和夫妻双方“和离”的现象极少,毕竟像李清照那样的女子古代太少了。因此,“生妻”在古代通常也用来特指被休的女子。
那么,为何被休的女子会遭到歧视呢?这主要源于古代的“休妻”规定。古代虽然重男轻女,但在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丈夫和妻子的家庭地位基本一致,即妻子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官府保护的,因此古代男子想要“休妻”,就必须满足“七出”、“三不去”的规定。
所谓“七出”便是指妻子只要违反了以下七条中的任意一条,丈夫便可以以此为由予以“休妻”:
1、不顺父母:也就是说不顺从,不能很好的照顾公婆,这将会被判定为“逆德”,丈夫可以以此为由休妻。
2、无子:主要指妻子不能生育,没有办法传宗接代(古代普遍认为不能生育是女方的问题)。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自然成为了一条重要理由。
3、淫:也就是说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不正当关系。
4、妒:主要指妻子嫉妒心理极强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妨碍丈夫纳妾、宠婢之类的。
5、有恶疾:这个不难理解,主要指妻子患有重病或者恶性传染病,这样自然不能再主持家庭饮食和对祖宗的祭祀,这在古代被认为已经失去了存在价值。
6、多言:主要指妻子话多,古人认为女子多话就会挑拨亲戚关系。
7、盗窃:在古代,女子一旦嫁给男方,就失去了财产权,因此妻子如果擅自动用家庭财产,便会被认为是盗窃行为,违反了“义”。
至于“三不去”则主要是指“无归所不去”,即妻子娘家无人,被休后无处可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即妻子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孝三年,丈夫不得休妻;“先贫贱后富贵不去”,即贫穷时娶妻,富贵之后不许休妻。这三条则是为了保证妻子的基本权益。
从以上不难看出,“七出”除了“有恶疾”一条,均是指妻子在律法和道德层面出现的问题,这样的女子备受歧视自然不难理解。“寡妇”虽然在古代也遭受歧视,但毕竟在道德方面没有瑕疵,因此并非不可接受,而娶一个道德有瑕疵的女子,在古人看来那是家宅不宁的前兆。
当然,“宁娶寡妇,不娶生妻”、“宁穷死,别娶生妻”这种俗语仅仅适用于古代,毕竟现代夫妻离婚的理由和方式已经放宽了很多,感情不和已经取代道德问题成为了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