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将孔融列入建安七子之中,有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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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来流传的一个关于道德教育故事,这个故事告诉人们,凡事应该遵守公序良俗。《三字经》中“融四岁,能让梨”即出于此。孔融,字文举。今山东曲阜人。东汉末年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家学渊源,为孔子的二十世孙,他的七世祖孔霸是汉元帝的老师。父亲孔宙,曾任太山都尉。孔融少有异才,勤奋好学,受到名士李膺的赞许。汉献帝即位后,任北海相,时称孔北海,孔融喜抨议时政,言辞激烈,后因触怒曹操而被杀。
“建安七子”之名最早见于曹丕的《典论·论文》,文中有:鲁国孔融文举、广陵陈琳孔璋、山阳王粲仲宣、北海徐干伟长、陈留阮瑀元瑜、汝南应瑒德琏、东平刘桢公干,斯七子者,於学无所遗,於辞无所假,咸自以骋骥於千里,仰齐足而并驰。以此相服,亦良难矣。”这种说法后渐流行开来。今人多认为将孔融列入建安七子,很不协调,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年龄。有人认为七子并列,孔融较其余六人年长很多,不是同一辈的人;二是与曹丕的关系。孔融之外的其余六子都与曹丕的关系非常亲密。
那么,曹丕为何要将孔融列入建安七子?虽然,后人认为凭孔融的文学成就是不足以列入建安七子行列的,但在分析孔融被列入建安七子之因时,应分析曹丕眼中的孔融。对于那些认为孔融列入建安七子很不协调的原因与时间因素密切相关,我们可以分析截止曹丕写《典论·论文》时,当时社会上已经闻名显盛的人,从中寻找曹丕这样列举的线索。并且,在分析曹丕把孔融列入建安七子的原因时,我认为应当对《典论·论文》及史书的文本进行分析,这样的结果应当比较可靠且确切。
一、孔融符合入选“建安七子”标准
关于曹丕写《典论·论文》的时间,有证据表明应在建安二十二年。在文中不仅论文论人,而且还表达了他对那些文人的欣赏及对他们逝世的痛惜哀思之情,这从原文、《三国志》卷二十一《魏书二十一·王粲传》及《三国志》卷二《魏书二·文帝纪第二》中可以看出。所以,可以说曹丕所说的“今之文人”应该是当时社会上名声显胜但都已经去世的文人,再从中选出他眼中大家可能公认的“一时之俊”,也就是说这个“一时之俊”固然有他偏爱的因素在内,但也必须是社会认可的。总结其入选标准如下:
有文才,有一定的声望;在《典论·论文》成文之前已经去世;入选之人会得到大家认可,无损曹丕在文中表现出的公正形象;曹丕自身的喜爱。当时颇有文名的除了建安七子之外,还有三曹、邯郸淳、繁钦、路粹、丁仪、丁廙、杨修、荀纬、吴质、应瑒的弟弟应璩等人。曹丕是以魏王世子的身份评天下文人的,出于自重身份,当然不可能把三曹列入其中。而邯郸淳、丁氏兄弟、杨修都属于曾与他争夺太子之位的曹植一派,出于这种感情因素,也不可能提到他们。繁钦、荀纬、吴质、应璩分别是在建安二十三年、黄初四年、太和四年、泰始五年去世。而路粹固然有高才,但当他运用文才罗织孔融罪名致其枉死之后,“人睹粹所作,无不嘉其才而畏其笔也”,这样一个人,曹丕虽然与他私交不错,但当他秉公正之名俯看天下文人时,也不能够违天下人之意把路粹列入其中。
所以,曹丕从“今之文人”中挑选“一时之俊”时,虽然有随意性和偶然性,但也是按照其评选标准来选的。在此背景下再来看孔融。孔融的事迹大略有这样几件:十六岁时,收留了本要投奔其兄的党锢中人山阳张俭,事件泄露之后,一家争死,“融由是显名”;朝廷核查贪官时,“融多举中官亲族”,“言无阿挠”;董卓时,“融每因对答,辄有匡正之言”;出任北海相时“为贼管亥所围”,后来得到当时的平原相刘备帮助,出兵三千人才解围;建安元年,“为袁谭所攻”,剩下几百人,“流矢雨集,戈矛内接”,孔融“隐几读书,谈笑自若”;阻止给马融加礼;阻止恢复肉刑;阻止向刘表问罪;阻止给皇帝的两个儿子“修四时之祭”;多次嘲讽曹操。
在探寻孔融显名原因时,有这样三个因素值得关注:一是孔融出身名门;二是孔融因收留党锢中人获罪当死但没死,因此名声大振;三是孔融多次忤逆上司或是更高上司(皇帝)。这一点符合当时社会评鉴人物的标准,这成就了孔融的盛名,也为他赢得了天下人的敬重,但也成为建安十三年被杀的因素之一。拥有高名的孔融获得了很高的社会政治地位,“为侍御史”,“拜中军侯”,“迁虎贲中郎将”,“征融为将作大匠,迁少府”。这样看来,受世人敬重的享有声望的又有才名的孔融是符合入选“建安七子”标准的。
二、曹丕出于自己的特殊喜好
我们再细看《典论·论文》文本。首先,《典论·论文》开篇即曰:“文人”如何,“今之文人”如何,实际上说它是一篇文人作家论并不为过。这种主要以作家为评论对象的文论,是由东汉以来的人物评论的风气演变来的,只是把品藻的标准变为文辞的罢了。论文实际上就是论人,既是论人就不可能不受到当时品人标准的影响。曹丕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这其实受当时品人标准的影响。
东汉议论人的品性有清浊之分,所以论文也就“清浊有体”了。那么,“高名清才”的孔融被曹丕列入建安七子的行列也不是一件希奇的事。第二,当我们对《典论·论文》的文本进行分析能够发现曹丕对文及对文人批评的标准。曹丕在《典论·论文》里,提出了“文气说”,认为才有巧拙,性有清浊。他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
可见,曹丕非常重视作家“文气”的有无。而孔融的文章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气盛”。《文心雕龙·才略篇》也说:“孔融气盛于为笔。”曹丕对特别喜爱的孔融评价是“孔融体气高妙”。而他人则无此赏誉。第三,中国的文学批评,与当时的政治思想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典论·论文》作为最早的系统性的文论,实际上还是从政治实用的角度出发的。例如在《典论·论文》里,曹丕提出的文体分类及其各自特点的思想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
这里曹丕列举出八种文章,分成四类,分析了它们各自的特征,即后世学界称之为“四科八体”说。到陆机的《文赋》中,就把这一理论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这体现在正文的第五段:“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将这两种论述比较可以见出,陆机提出的这个“十体”说,与曹丕的“四科八体”相比,在各类文体的具体排名次时,曹丕是将纯文学的“诗”、“赋”二体排列在八体最后,而把朝廷的应用文体“奏”和“议”放在最前。
到陆机的文体论,则把这种次序完全颠倒过来了,更先排列的是“诗”和“赋”,最后才是“论”、“奏”“说”。这也从另一个层面反映了陆机对审美文学的认识和重视确实比曹丕前进了一步。换而言之,曹丕的“论文”还是从政治的角度出发,远不如陆机的审美认识纯粹。曹丕把孔融列入建安七子恐怕也出于他个人的喜好。《后汉书·孔融传》:“魏文帝深好融文辞,每叹曰‘扬、班俦也。’募天下有上融文章者,辄赏以金帛。”
由此可知,曹丕将孔融列于建安七子之中,并列于首位,实际上是有他自己个人的爱好因素在内的。当然,在我们今人看来,如果单纯从文学成就上讲,最有资格作为建安文学的代表的当是王粲和曹植。但选建安七子作为建安时期文人的代表并将孔融列为榜首,这本身就是曹丕的一家之言,有他的片面性,因此会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可以这么说,曹丕选这七子为建安文学的代表,并非以与自身个人关系是否亲密为标准,也并非以年龄作为参照,他是受当时评鉴人物风气及社会思潮的影响;他将孔融列为建安七子之中且为榜首,应是出于自身的特殊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