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代的乐户制度,在当时有哪些影响?
毫无疑问,乐户在古代,是首当其冲的“贱籍”。当然,和丐户、疍民不同,乐户是偏向于职业化的贱民,并且很大一部分都是如同隶卒一般,归附于官府管理,但是却远没有隶卒那般的社会公权力,故而,乐户所处的地位,在贱籍内部也是极为尴尬的。
乐户这类群体,大致形成于北魏时期,据《魏书·刑罚志》记载:“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很明显,乐户在一开始就是以犯罪之人的妻子作为主体,故而在起始阶段便伴随着“落魄”与“受压迫”的标签,并且经过唐宋时期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专门从事于歌舞并且为“官”服务的行业。
当然,在唐宋时期,对于乐户的管理并没有太过严苛,还是比较宽容的,甚至在宋代有着“献艺不献身”的规定,乐户们的社会地位也不算的太低。不过,这种情况还是相较于明朝而言。至明代,乐户所发展的规模颇为庞大,其内部的成分也颇为复杂,吊诡的是,即便如此,乐户们在明朝的社会地位可以说是最为低贱的,甚至这种低贱程度还能够从乐户的管理机构长官的位阶中体现出来。据《明史志·第五十·职官三》记载:
“教访司。奉銮一人,正九品,左、右韶舞各一人,并从九品。常乐舞承应。以乐户充之,隶礼部。嘉靖中。又设显陵供祀教坊司。设左、右司乐各一人”。
可见,在明朝,乐户的管理机构的官员更高才为正九品。而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教坊官。在前元最为尊显,轶至三品,阶曰云韶大夫,以至和声郎。”从三品掉到九品,这不仅仅是对乐户的轻视,更应该看作是明朝统治者对乐户的蔑视及惩罚,以至于在明朝,几乎没有官员愿意调入教坊司当差,可见这时候的乐户处于何种地位。
那么,为何到了明朝,乐户就如此受到统治者乃至全社会的蔑视呢?
明朝乐户的组成
首先,乐户的组成肯定是造成起不受到统治阶层所待见的重要因素之一。当然,这种不公正的偏见,很大程度上也是源于政治纷争。波橘云诡的政治终将会分出胜负,成者王败者寇,胜利者往往能够获得处置失败者家属的权力,故而以一种能够满足胜利者变态心理的报复方式来对待其家属,这种情况在明朝格外普遍,故而也造成了在这一个朝代的“政治牺牲品”群体规模越发庞大。
早在明朝初年,即朱元璋时期,便将前朝的功臣之妻女悉数没入贱籍之中,为上位者取乐所用,以这样一种方式来作为对外族入侵的一种报复之举。还有,因为朱元璋还经历过汉族内战时期,故而也将张士诚等同自己为敌的对手部下士卒的妻女充为官妓,约有数万人之众。
据《明史·刑法二》记载“成祖(朱棣)起靖难之师,悉指忠臣为奸党,甚者加族诛。掘冢,妻女发浣衣局、教坊司,亲党谪戌者至隆、万间犹勾伍不绝也”。并且在《皇刺通考·食货略五》中也有所记载:“乐籍,因明永乐时不附靖难兵。遂编为乐籍,世世不得为良者”。
可见,因为朱棣同自己侄子的江山之争,导致支持建文帝的“忠臣良将”们为朱棣所恶,故而在成功夺得江山之后的论功行赏同时,也不忘清除异己,将那些无辜受累的“罪臣”妻女们沦为贱籍,永世为官府服务,不得从良。故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明朝,因为政治权力的斗争,使得越来越多人沦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在政策上便将其特意贬低,以至于乐户们不为常人所纳。
在社会权利上的限制
和其他的贱民一样,乐户在诸多方面也有些诸多的限制,最为表相的便是在服饰上的有所区别。据《明史·志第四十三·舆服》记载:“教坊司冠服。洪武三年定制。教坊司乐艺,青卍字头巾,系红绿搭。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教坊司妇人,不许戴冠,穿褙子。乐人衣服,止用明绿、桃红、水红、茶褐色”。可以说,在服饰方面就可以区分贱民与良民,这也令得乐户们容易受到偏见对待。
除了表相上的,乐户们在行动上也受到了诸多的限制,比如在明朝特意规定,乐户禁止在道路中间行走,而只能够行走于道路两侧。并且,《大明律》明确规定:“凡奴婢殴良人者,加凡人一等。至笃疾者,绞;死者,斩。其良人殴伤杀他人奴婢者,减凡人一等。”因为乐户与奴婢同等,故在此列。所以在乐户们所遭受的不平等对待下,也令得齐民容易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身份,更加容易激发普通百姓对乐户们的鄙夷与不屑。
另外,乐户子女在法律上也明确规定没有科考入仕的机会。在《四友斋丛说》中便记载了这麽一则事情:
“陆文裕公为山西提学时,晋王有一乐工,甚爱幸之。其子学读书,前任副使考送入学,文裕到任,即行文黜退之,晋王再四与言,文裕云:‘宁可学校少一人,不可以一人污学校’”。
可见,在当时来说,就算是晋王的面子,都难以让乐户的儿子入学获得科举考试的机会。当然,这其中还涉及到陆文裕公的秉公办事,但是从其所言中的一个“污”字,便可知乐户是受到大多数人的蔑视的。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明朝时期,乐户通常都是受到不公正对待,沦为谁人皆可以欺凌的对象。甚至因为管理机构官员被受到同僚的轻视,故而这些管理者将这种积怨转嫁到底层的普通乐户们,以至于他们的生活越发难堪,也透露出难以掩盖的无奈。当然,虽说也有明朝官员主张废除官妓(乐户)制度,但是却遭到统治者的反对,故而乐户在整个明朝期间都未能取得同齐民一样的合法地位,直到清朝中后期乃至民国,方才有所趋停之势,最终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