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本来都是管理国家政务的官员 是什么时候出现官高吏低的局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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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吏”原意都是指管理国家政务的官员,但经过时间的演变官与吏逐渐分离,形成了官高吏低的局面。时至清代,吏的地位更低,不入九品十八级,连未入流都算不上。
吏,本来也是官的称谓。在上古时期或是秦汉时期,吏其实也是官,这一概念到明清也仍然在沿用。比如管理文官铨选、晋升的部门就被称为“吏部”,地方督抚也称封疆大吏,称有才能政绩的官员为循吏。不过这都是在特殊语境下才用的概念性称呼,一般情况下则官、吏分明。
官与吏的区分是在魏晋以后,因为官吏划分品级等次,就把从事低级事务者划为等外的小吏了。这些吏一般由寒门来充任,身份地位也低,官和吏从此分流。后来吏成为佥派的役,地位更低。
这种现象在宋代最为典型,当时根据家族和家庭的情况来派役。元代有所变化,很多官都是由吏来选拔的。到了明前期仍实行佥丁派役,另外还有将府州县学生员,或是监生中考试低等者罚充为吏的。这种情况在清代就没有了,清代根本就不允许生员、监生当吏,所以清代吏的身份地位创历史新低。
明代后期曾实行纳银充吏,交一定数量的银子便可买个吏,这就类似于清代的捐纳。从中也可以看出,吏在当时不管身份多低,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还是一个不错的职业,所以需要向 *** 交纳一定的银两才能谋得这份职业。
清初沿袭明制,康熙二年以后改为招募,文吏的招募由用吏单位自行考选,究竟怎么个考法,也是各个单位自行决定。但是有一点,就是参加考选者,须由亲族、邻里出具保结。所谓的保结就类似于现在的担保,保结之人负有连带责任。
通常情况下,保结主要由本家族人和街坊四邻,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最了解情况,由他们出具这种证明更具说服力也最合适。另外由地方官出具印结,即将作保的情况上报地方官后,地方官确认以后盖上印,这就叫印结,据此再上报。
保结、印结中所证明的内容有:现居地、籍贯、三代职业,身家是否清白不属贱民,并非重役、并非假冒姓名等。清代,做吏的人五年以后必须离职,而且以后再也不能考吏,如果再考吏的话,不管采取什么手段,就叫重役,这是坚决禁止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吏在一个部门长期把持。
清代吏的名称有很多,吏统称为胥吏,分为文吏、胥役两种。文吏主要掌管文字、公文杂务,如抄写文件,查核档册,填造报表、簿册,收发公文等,都属于公文杂务。胥役也可称为衙役,主要供奔走驱使,跑腿站堂,随从外出、扈从,充仪仗人员,还有催征赋税、缉捕、看守、押解人犯等。
文吏一般叫书吏,各个机构中的名称不一样,中央有供事、经承、儒士,宗人府、内阁、翰林院、总理衙门等机构设有供事,供事比经承身份地位要高一些,出路也好一些,这些衙门里供职的吏,五年以后如果表现优秀还可以保送为低级职官。
经承的数量更大,是部院、内务府、寺监衙门文吏的统称。儒士只是礼部经承之外的文吏,比经承地位高。地方机构的文吏有书吏、承差、典吏、攒吏等名称。
这里所说的书吏是狭义的书吏,为督抚、学政、盐政及各税关监督、各仓下所设的文吏。其下为承差,是在督抚、学政、盐政衙门之下,于书吏之外所设的文吏,承差在职务上可能并非单纯的文职之事,还要任其他的差务。
典吏的数量最多,是布、按二司、道、府、州、县衙署,以及府的佐贰、盐运使、运同、运副、运判、提举、同知等官署下所设的文吏。攒吏是首领官、杂职官、儒学、州学佐贰官下所设的文吏。
胥役是地方长官衙署中三班六房在“三班”任职的吏,其名称有皂班、快班、壮班。这是从大类上分,各类名目繁多,与所从事的具体职务有关。如皂吏、堂吏、门子、更夫、仵作、马快、步快、捕快、禁卒、轿夫、鸣锣夫、狱卒、库丁、仓夫、巡丁等。
尽管吏的身份地位不高,但在清代这些为数众多的吏却是时刻影响国家政务的一个群体,嘉庆帝曾说“本朝与胥吏共天下”说得就是这个意思。事实上,地方乃至中央的很多事务名义上是官在领导,而实际上却都是吏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