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状元出身,做了22年督抚,因礼贤下士被称为清代的孟尝君!
清代一共出了114位状元,要说谁官做的更大,这个说不好,官居一品的大有人在。可要是说谁最有钱,那毕沅认第二,恐怕无人敢认之一。有人或许会问,既然毕沅那么有钱,肯定是个贪官喽。还真别说,人家非但不是个贪官,还是一个礼贤下士的正人君子,可称清代的孟尝君。
毕沅,江苏太仓人,乾隆二十五年一举夺魁成为状元。清代时,状元的地位很高,一般情况下留在京城任职的机会更多,从翰林院一步步往上爬,不出意外早晚会成一、二品大员。可是,毕沅的为官经历比较特殊,他自31岁考中状元到67岁去世,为官36年中只当了五年京官,其他时间都在外省就任,光是巡抚、总督就干了22年。
没有机会入阁为相是毕沅的一大遗憾,但有失也有得,我们知道,清代的地方官收入比同等京官的收入不知道要高多少倍,因此,毕沅丢了名而得了利,这也是他的一大收获。
总督和巡抚是独当一面的疆臣,他们在用人、理财、募兵等方面几乎可以为所欲为,特别是对地方款项的动用有相当大的自由。乾、嘉时期一个清廉的督抚每年至少可以得银三到五万两,会捞钱的则有十几、数十万两,要是大肆贪污纳贿者就无法计算了。
毕沅在湖北、湖南、山东、河南、陕甘等地担任督抚,这些地区相对较为富庶,按照惯例,他每年剩下五万两银子应该不是问题,如果加上一些官场陋规,应该不少于八万两。就取中间值六万来算,毕沅22年时间的收入就是132万,加上他皇帝的赏赐以及正俸,总数不会少于150万两。
干了22年督抚,赚了150万两家产,这在清代肯定还够不上贪官的标准。顶多也就是灰色收入多一点,这些收入皇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清各省的督抚都是这么干的,不碍朝廷什么事。毕沅在地方上担任的都是督抚,而且时间又长,因此,在清代状元中收入无人能比。如果说收入只是个大概情况,并无具体的记录也拿不出可靠的证据,那么从的他开支上就能说明问题了。
首先要说明的是,毕沅入仕前家里是清贫的,因此他的收入都是当官后所得。乾隆五十年,毕沅在苏州购筑了一座“灵山岩石馆”,花费了十余万两。晚年,他又购买了一处养老别墅,花费又是十余万两。
还有,毕沅出了名的礼贤下士,尤其好儒雅,敬爱文士。只要是人有一艺一长,必花重金请来。也就说,唱歌跳舞的明星,演戏的画画的大腕,写诗的讲学的国宝省宝,以及学鸡鸣的学狗盗的奇人异士,都齐聚他的门下。
据说,在毕沅府中,每餐开席就是十几桌,灯红酒绿,达旦通宵。就算每餐不都是鲍鱼海参,但也绝不会是咸菜萝卜。这些开销,没钱都是空话。因此,很多有一技之长或是被朝廷罢官走投无路的人,都会慕名而来,投在毕沅的门下。
孟尝君养士,目的是要复兴齐国;而毕沅养士却是娱乐为主。不过,毕沅从来不养民,反而还还依仗自己的官僚身份盘剥百姓。因此,毕沅在士人的眼中声誉很高,而在百姓的眼中,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地主。
毕沅并不是一个守财奴,钱不断地进,也大把花出。就是这样,仍然积下了数不清的家产。嘉庆四年(1799年),嘉庆帝追究他生前过失而抄没家产时,里面有一只翡翠盘子就值五万两。几十年流水般的花销和抄没时的财产也足以证明毕沅的收入非他人可比。
但是毕沅的巨大收入,经过朝廷查证基本上还都是合法的,尽管死后家产被查抄,朝廷也并没有加给他贪污或受贿的罪名,只说他镇压农民起义不力,且滥用了军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