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那个时代更好的法律,唐高祖首创武德律
武侠小说中,有几个朝代经常被人们写到,以其恢弘的气势,夺权的纷争,甚至后宫的恶斗,战争的场面,被文人雅士津津乐道。比如秦朝、唐朝、明朝等等,正是因为它朝代的政治与其经济、文化甚至是法律息息相关并相辅相成,而彰显出大国的威风。
因为钟爱武侠小说,不得不钟爱它的历史、地理和行省制度,更要关注它的法律,以免因为极小的偏差也会造成极大的误会。
这次来学习一下大唐盛世的法律吧!唐律,总被法学家或史学家称作那个时代更好的法律,虽然不适合现在,但是在那个时代,却有着承前启后、不可小觑的历史作用。
唐朝,作为一个强大的封建帝国 ,曾是封建时代亚洲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其先进的文化甚至法律,被来往于长安的外国商人、僧侣、留学生传播四方,使唐律对古代东南亚等国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东南亚各国封建立法的渊源。
所以,唐律对国内外封建礼法的广泛影响,不仅表明其特有的典型价值,而且证明它是世界封建社会中最辉煌的。
有人说,广义上,唐律就是唐代法律的总称。主要是《永徽律》,还包括《武德律》、《贞观律》等法典。唐律为了保护封建官吏的利益,将官吏犯罪划分为公罪和私罪,并规定了不同的判刑原则。唐律集封建法律之大成,被称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的代表,唐律疏义的篇章体例和开皇律、武德律、贞观律是一脉相承。一般和奸罪,徒一年半;但如,部曲、杂户、官户奸良人者,各加一等;奴奸良人则又加一等,徒二年半;比如说 *** 则处以流刑,以故折伤者绞。
又有人说,狭义上讲,《唐律疏议》才可称为唐律。它是一部集封建法律之大成的法典,是世界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的代表之作。《唐律疏议》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更高水平。它承袭了以往各代立法的成果,是前朝立法之集大成者,同时又有所发展和创新,使唐律溶封建法典之共性与自身发展完善之特性与一体,以“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著称于世,成为完备的封建法律形态。不仅对唐代政治经济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且直接影响了后代中国封建法制的发展,成为后世封建立法的典范。
狭义和广义,容易把人搞晕,其实就是个体和整体的关系。我在此也不想多费口舌,反正无论哪个都是地位重要,影响深远,所以一并说了:
隋未由于炀帝暴政,爆发了农民大起义。太原总兵李渊父子在贵族官僚的支持下,乘机起兵反隋,并篡夺了农民起义的领导权,公元618年,李渊父子建立了唐朝。这个封建政权自成立起经过初期的经济、政治、法律等方面的改革,达到了“贞观之治”的鼎盛时期,又几经中兴到衰落,共存在了近300年。它是我国历史上一个著名的强盛朝代,也是在封建法律制度发展史上影响巨大的一个朝代。所以,唐律正是以其严谨的结构,简明的文字,精确的注疏,完备的内容,而被后世各朝奉为修法立制的楷模。
首先,唐高祖李渊有鉴于隋朝暴政的历史教训,在太原起兵反隋时,为了笼络人心,即发布了所谓“宽大”之令,隋朝苛法一概废除。唐朝建立后,于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参照开皇律令,制定武德格53条,是为唐朝立法的开端。
其次,唐太宗李世民统治时期是唐朝的鼎盛时期。他在在立法上提出宽简、划一、稳定、易知的立法原则。进行了大量的法典编纂与修订工作。他于贞观元年命房玄龄、长孙无忌(在此要提一下,虽为鲜卑族的长孙无忌,是大有作为和能力之人)等人修订武德律,历经十年,于贞观十一年完成了《贞观律》的制定工作,共为12篇,500条。但比隋代旧律,减大辟者92条,减流入徒者71条。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据考,贞观律不仅较开皇律,就是比武德律在刑罚上也大为减轻。
最后,唐朝的立法活动在唐高宗李治统治时期达到了 *** 。由于经过武德到贞观等多年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又由于从上述时期的立法与司法经验的积累,所以高宗继位以后,就敕令修律。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布《永徽律》12篇502条,参加修定新律的人有长孙无忌等十余人。为了阐明永徽律的精神实质,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又命长孙无忌等人于永徽三年撰律文注疏,于永缴四年颁行。律疏附于律文之后,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统称之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之为《唐律疏义》,就是狭义的唐律。它是我国完整保留下来的一部最古的法典,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宝贵资料。
那么,古代的唐律与现代的法律有什么区别呢?它那么好,人们那么恭维?为什么不能古为今用呢?
之一,有着本质的区别:唐朝的法律是维护封建统治,是统治阶级压迫人民的工具;现代的法律服务于人民是对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
第二,划分的 *** 不同:唐律主要是以颁布的时间划分的,其实就是哪个皇帝说的算时习惯用哪个法律,分为《永徽律》,《武德律》、《贞观律》等法典; 现代的法律主要是以管理的范围划分的,如《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
第三,服务的社会不同:唐律是封建社会的法律, 现代的法律必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
第四,执行的结构不同:唐代主要是大理寺、刑部啊,设尚书什么的,现在主要是司法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法官和检察官甚至书记员等等。
也就是说,好是好,但不适合现在。纵观中国法制史,已有了二千多年经验的积累。中国自夏朝开始正式确立法制以后,每个朝代都建立了自己的法制,而且还不断总结经验,推进法制的发展。早在西周时已提出了“三典”的理论,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以后,又在法典的体例和内容等方面不断发展。从体例上看,自战国时《法经》的六篇,经过汉朝《九章律》等的演进,到隋朝的《开皇律》已形成十二篇及其篇名,并为《武德律》以及以后的《永徽律疏》所继受。
而《永徽律疏》也就是狭义的唐律,是中国现存之一部内容完整的法典,它的内容承前启后,在总结前人的立法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且开创了中国古代法典中法律与历史结合的先河。
义疏虽是一种注释体,道理在于义疏是使律文具体化、细密化的一种必要手段,是统一理解和执行法律的有力保证。而实际上,律文必须是“辞简义赅”的,这就是使疏解成为经常的、当然的要求,唐律的得力之处正在这里。
《永徽律疏》不仅是一部唐朝的法典,还是一部包括唐前期在内的中国法制史着作。其中的一些内容经过长期发展,达到了完备的程度。阅读《永徽律疏》,不仅可以知晓唐朝法制的内容,亦可了解包括唐朝前期在内的中国法制史的一些内容,获得中国重要制度建立的理论依据方面的知识。
唐律的完备,标志着中华法系走向成熟。以中国封建时代的唐律为内涵,以周边封建国家法律为外延,构建了区域性的法律系统。无论是立法思想、原则、篇章体例,还是法律内容,都承袭了以往各代立法的成果,是前朝立法之集大成者,同时又有所发展和创新,使唐律熔封建法典之共性与自身发展完善之特性于一体,成为完备的封建法律形态。唐律不仅对唐代的政治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且直接影响了后代中国封建法制的发展,成为后世封建立法的典范。因为喜欢法医宋慈,所以很多人也喜欢宋朝的法律,比如宋朝的《宋刑统》,但有人说,就律文而言,它是唐律的翻版。
《唐律疏议》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唐律疏议》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更高水平。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更高成就,《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同时,因此前的《贞观律》等至今都已遗失,所以,《唐律疏议》成为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更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
总而言之,我总结唐律的特点可以用以下几字形容:详细但是简明扼要,用刑持平不轻不重,礼法合一以礼为纲。虽不能古为今用,但是对我们研究唐朝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甚至你我要写的武侠小说都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