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之一大盗竟是他们:盗走四分之三国库存银
清朝时期的北京存在一个十分特殊的兵种,不仅对士兵的身份有着严格要求(必须是八旗子弟),而且还要5000-6000两白银才能当上。要知道清朝一个县令之位也只需捐纳3000两白银,为何一个士兵开价比县令还高呢?
这个兵种就是国库的库兵,库兵一般只有3年任期,一些厉害的库兵可以偷走10万两白银,老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一个库兵就能和知府的收入相当,可想而知库兵有多抢手了,连带着库兵的价格也直线攀升。
库兵监守自盗的现象其实一直存在,但直到1842年才被发现,库兵们分赃不均引发了内讧,这才把事情闹大,满朝文武都知道了。道光命令户部清点国库,并彻查所有国库相关人员,结果一清点才发现,原本应该有1218.2万两白银的国库,如今只剩下292.9万两,近四分之三的白银不翼而飞。
国库其实有很多规矩来防止监守自盗,比如库兵在进入国库前需脱掉全身衣物,赤身裸体进入国库,然后穿上内部服装;出来前再脱掉内部服装,接受检查后才能穿上外面的衣物。
然而办法总是会有的,库兵们为了能够将银子从国库里带出来,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如将碎小的银子吞入腹中,回家后喝香油排出;又比如把白银藏在 *** 里,为此许多库兵要实现练习 *** 夹鸡蛋。国库里的白银就这么一点点被库兵们偷走,到事迹败露时,库兵们已偷了925.3万两,相当于当时清朝一年税收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