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人投河的时候都要在河边留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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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鞋的历史目前可追溯至氏族社会,现存最早的鞋是湖南长沙楚墓中出土的一双用皮缝制的鞋,古时,鞋主要有屦、舄、屐、靸等,春秋战国时期,入室脱鞋是一种礼仪,《庄子·杂篇·列御寇》记载:“宾者以告列子,列子提屦,跣而走。”
汉代以后,履取代了屦,成为鞋的通称,汉代的法律中还曾规定:有罪之人是没有穿鞋的资格。《汉书·匡衡传》记载:“衡免冠徒跣待罪,天子使谒者诏衡冠履。”匡衡是西汉有名的人物,官至丞相,后因利用职权非法扩大土地,从而获罪,被贬为庶人。
古时,男尊女卑,女子的地位很低,很多东西看得比自身性命还重,因而女子投河自尽必有一番缘由,如女子受辱,贞洁失守,女子悲愤交加,通常不会去衙门报官,而是投河自尽,将鞋放于岸边,以示清白。
另外,在河边留下一双鞋也是告诉世人,自己不是意外死亡,还是自愿投河,因为意外死亡的人是不被允许供奉在家族祠堂,不被祖宗接受,古人也就认为这个投河自尽的人从此不入轮回,成为了“水鬼”。所以女子投河自尽以示清白在岸边留双鞋是非常必要的。
中国文学史上之一部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中,讲述了东汉末年书生焦仲卿和妻子李兰芝之间的凄美故事,里面讲到:“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刘兰芝受到婆婆的刁难,被遣回了娘家,她的兄长便逼着刘兰芝改嫁。
刘兰芝与丈夫焦仲卿情比金坚,自是百般不愿,却无可奈何,古时长兄如父,刘兰芝只能听从兄长之命,新婚时万般伤感涌上心头,刘兰芝到了池边,留下一双鞋,便投水自尽了,也表明了自己始终没有辜负焦仲卿。
这便是说投河自尽时留下一双鞋,用来表明决心寻死之人的心志,因为文化背景的缘故,一些人在世时得不到世人的成全与理解,不愿苟且偷生,因而选择以死明志,刘兰芝为忠贞的爱情,前278年,史上爱国诗人屈原投入汨罗江自尽,在岸边同样留下了一双鞋,用以表明自己爱国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