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的写作背景是什么?该怎么去理解呢?
所见
【清·袁枚】
牧童骑黄牛,
歌声振林樾。
意欲捕鸣蝉,
忽然闭口立。
《所见》真是一派自然。
牧童骑牛,一自然;牧童牛背上放歌,二自然;歌声在林樾(yuè,路旁遮阴的树)间回响,三自然;树上有蝉鸣,四自然;想要捉鸣蝉,五自然;忽然闭住嘴,六自然;站着一动不动,七自然。
这自然背后,是一派天真,真正是无一丝遮掩,天然率真,真趣盎然。
为何能如此自然天真?
首先是所见之事自然天真,其次是见者自然天真,再次是用语自然天真。自然天真之人,用自然天真之语,描自然天真之事,自然是自然天真之诗了。
袁枚倡导“性灵”,是清代“性灵派”的重要代表,为人、为诗、为文皆“性灵”,写出《所见》这般见性见灵之诗也就自然了。
也许,稍作比较,我们就更能见出这首诗的自然了。
蝉自《诗经》始就已进入诗中。几千间产生了不少的蝉诗名篇,其中唐人虞世南、骆宾王、李商隐写的《蝉》《在狱咏蝉》《蝉》被誉为“咏蝉三绝”,且都留下了咏蝉名句——“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虞)、“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骆)、“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李)。但这些名篇都是很“文化”的,都是在借蝉言事,托蝉言志。能得蝉之自然、“用蝉之自然”、享蝉之自然者,仅袁枚矣。
这里没有贬抑其他诗作的意思,只是为了说明《所见》的自然。在习惯以文化为上的读者那里,《所见》就显得太过自然了。其实,如果大家都能摘下有色眼镜,就不会厚此薄彼,就能以公允心对待任何一首诗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