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三大冤案分别指的是什么?
《红楼梦》三大冤案分别指的是什么?这背后都有贾家在背后翻云覆雨,下面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感兴趣的朋友就一起看看吧。
一,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薛蟠纵豪奴打死冯渊抢走香菱一案,证据确凿,案情清晰。主要争议在两点。
之一,薛蟠用不用杀人偿命?可以肯定不用。尽管冯渊之死是薛蟠纵豪奴所为。但他并不是主观犯罪,而是过失致人于死。
在古代社会,别说薛蟠背景深厚又不是亲自动手,就像武松、林冲、鲁智深这些主动杀人者,也没有杀人偿命。
不过,薛蟠打死冯渊一事无可辩驳,主要看如何定罪。贾雨村最终结案的草率和无视律法,才是葫芦案更大的争议。
第二,香菱从始至终被无视。虽说薛蟠也花了钱,但更先卖给的却是冯家。香菱既然涉案,买卖关系就存在问题,起码香菱有获得自由的机会才对。
却因贾雨村徇私枉法、忘恩负义不敢追寻香菱,致使她被薛家抢走,酿成最后悲剧。
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看似贾雨村包庇薛蟠。实则是一出官官相护的官场现形记。
贾雨村被贾政“空投”至应天府,就是要他处理薛蟠的案件。否则天下之大,应天府肥缺轮不到贾雨村。
葫芦案背后还有两件事值得深思。首先,前任应天府知府为什么不判断葫芦案,他又去了哪里?
其次,贾家有能力干预朝廷地方官的任免太嚣张。应天府与京城顺天府是南北二京重地,知府更是从三品,却被贾家随便玩弄股掌之间,听之任之。
贾家之罪可畏。
二,张金哥退婚案
张金哥退婚案原本算不得冤案,只是两家普通的婚姻诉讼。但在贾家参与后致使张金哥和未婚夫枉死,才成冤案。
张金哥订婚给长安守备之子,又是净虚所在的善才庵的大香客。从馒头庵的乱七八糟可知善才庵也不干净。
张金哥经常去上香不排除是与未婚夫“幽会”。而长安太守小舅子邂逅张金哥,颇有高衙内偶遇林冲妻子的“巧合”。背后难掩长安太守和长安守备的文武不和。
张家贪慕长安太守权势主动悔婚,本就失礼于人。核心还是长安太守与长安守备的明争暗斗。
原本“狗咬狗一嘴毛”的事,在王熙凤收钱介入后发生改变。
张家退婚成功,却害死了自家女儿,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长安守备失去儿子、儿媳妇,官也丢了是更大的输家。
太守家虽然没得到人,却是笑到最后的得利者。
王熙凤收钱包揽诉讼,张金哥退婚案只是个案缩影,包括后面张华状告贾琏,贾家可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贾家之权可怖。
三,石呆·子失扇子案
如果说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和张金哥退婚案是贾家间接参与,那么石呆子失扇子案则是贾家主动犯罪。
事件缘起于贾赦不知什么原因突然喜欢上扇子,便派人四处搜罗。听说有一户家道中落的石姓人家里有一二十把好扇子,便派贾琏去求购。
一切至此都算正常。谁想石呆子对祖传的扇子爱逾性命,打死也不卖。贾琏也是一筹莫展,无计可施。既然人家不卖,自然是再寻别家。
谁想贾雨村知道消息后,便随便栽赃扣了石呆子一个罪名下了大狱,没收财产充公,再将二十把扇子作了官价卖给贾赦,自然说多少是多少。至于那石呆·子是死是活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是几把扇子,石呆子不卖自然还有别人有,大可以花功夫求得。却因贾赦的爱好就致人于死地,不怪贾琏说他“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
贾琏到底还有良心,贾赦、贾雨村的良心则都丧失。石呆·子失扇子也是以点带面影射贾家背后之不法不轨。
贾家之害可怕!
如此三个冤案,可畏、可怖、可怕,都由贾家间接、直接造成,背后还不知道有多少没有显露的罪恶。皇帝眼见贾家所作所为,必然寝食难安,又怎么能不抄家呢?
可惜大观园的美好由血淋淋的现实造就。贾家最终败亡,只会让人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