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钦差大臣”官职权限多大?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社会的等级制度比较深严,因此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和地位。而作为皇帝的探子,钦差大臣自然也拥有了不一样的社会地位,比起一般的大臣而言,他们的权力远远要大得多,清朝时期便是如此。
钦差,存在于北周至明清时代,意为旧时官场由天子任命的一种临时性差遣,奉派出外办理要事的官员。比如《西游记》中有相关记载老爷是上国钦差,小和尚有失 。钦差,在职能上代天子巡行天下,抚军按民或查察弊端,类似于近现代的专案调查小组,比如明朝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曾派遣皇太子朱标巡抚陕西。
相信喜欢周星驰的朋友,可能都会看过一部电影《九品芝麻官》,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九品芝麻官包龙星为了给一名含冤入狱的女子秦小莲申冤,他用尽一切努力最终使恶人命丧铡刀之下的故事。而在故事之中,我们看到了拥有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威风凛凛的一面,并为其抓住小人的状态而喝彩。不过,人们也有所疑问,清朝的钦差大臣的权力真的有如此之大吗?
清朝的政治制度沿袭了明朝,倘若遇到了紧急的军务、赈济灾荒亦或者是牵连到了各省官吏的事件的时候,皇帝便会派遣钦差大臣前去查看和审理事件。因为钦差大臣所做的工作比较着急,并且可能会得罪一些封疆大吏,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皇帝给了他们很大的权力。
比如在1735年的时候,雍正皇帝便颁发给了钦差大臣关防,使得他们开始拥有实权。到了1746年的时候,乾隆皇帝下令让兵部制定了钦差大臣巡视条例,用法律的形式真正保障了钦差大臣的权力,如《清史稿那彦成传》:回疆四城既复,命为钦差大臣,往治善后事。
钦差大臣是皇帝的信使,只对皇帝负责,并且拥有关防以及法律条文的支持,因此他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需要有太多的顾忌,拥有较强的独立自主性。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钦差大臣们往往能够风闻言事、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提高了办事的效率。
然而凡事都有利弊,钦差大臣的权力过大,使得他们在贪污受贿方面拥有了更高可能性,很有可能出现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以及仗势欺人等违法行为,败落朝廷的风气。也就是说,钦差大臣的选择十分关键,好的钦差大臣可以提高办事效率,而当这个职位落入小人的手中的话,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之后,袁世凯便曾经被任命为钦差大臣,前去镇压革命。然而,并没有成功。到了1912年,在袁世凯的逼迫下,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宣布退位,而钦差大臣制度也就此拉上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