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东吴历任丞相盘点
自黄武元年(公元222年)孙权接受魏文帝曹丕的册封成为吴王之后,孙权便承汉制设立了丞相之职,这一制度也一直持续到孙皓亡国为止。在这五十八年间,东吴一共出现了多达十一位丞相。不过,这些人的结局却是截然不同的。虽然有个别的寿终正寝者,但大多数不得善终。有的死于内讧,有的战死沙场。本文根据时间顺序,对这十一位丞相及其结局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之一位丞相:孙邵,在职时间为黄武元年至黄武四年,他也是东吴的之一任丞相。与众望所归的张昭相比,孙邵可谓是一位并不起眼的人物。他既非淮泗集团成员,也不属于江东大族,而是原青州北海相孔融的部属。在离开孔融后,孙邵来到江东,在扬州刺史刘繇手下担任功曹。孙策平定江东后,孙邵才加入东吴集团,后来又历任庐江太守、车骑将军府中长史等职。
吴国建立后,孙邵出人意料地担任了丞相之职。究其缘由,原本在东吴政坛占有重要地位的淮泗集团日渐衰落,江东大族又尚未得到孙权的完全信任。因此,孙邵才成为了东吴的首任丞相。
不过,孙邵的结果并不好。担任丞相之职三年后,便遭到了张温、暨艳等朝臣的弹劾,孙邵也因此上表辞职。虽然孙权下诏赦免了孙邵,让他继续担任丞相之职,但孙邵却在担任丞相的第四年病逝。尽管孙邵因忧郁而死,但与他之后的其他丞相相比,他仍称得上是善终。
第二位丞相:顾雍,在职时间为黄武四年至赤乌六年,任职长达十八年。顾雍是江东大族的代表人物之一。顾雍任职丞相期间,东吴的内部局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江东大族已经成为东吴的支柱。为了拉拢江东大族,孙权才从江东大族中挑选出性格稳重的顾雍就任东吴的第二任丞相。这一时期也是东吴君权与相权最为和谐的阶段。顾雍在职十八年后,以七十六岁高龄离世。他也是东吴十一位丞相中结局更好的一位。
第三任丞相:陆逊,在职时间为赤乌七年。顾雍病逝后,由江东大族的代表人物陆逊继任,依然是孙权拉拢江东大族的手段之一。不过,此时江东大族在孙权继承人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引发孙权的猜忌。孙权担心自己的继任者难以控制江东大族,便开始利用各种手段对陆逊进行打压。故此,陆逊就任丞相仅一年时间后,便被孙权活活气死。
第四任丞相:步骘,在职时间从赤乌九年至赤乌十年。步骘在任期间,也是孙权与江东大族的矛盾进入白热化阶段。此时由出自淮泗集团的步骘担任丞相,是孙权利用淮泗集团压制江东大族的体现。不过,步骘任职一年多时间后病逝。
第五任丞相:朱据,在职时间为赤乌十二年。与其他四人丞相相比,朱据与孙权的关系最为密切,是孙权的女婿。孙权以朱据担任丞相之职,是孙权晚年政局不稳所导致的结果。不过,朱据的上任并未解除东吴的内部混乱。朱据任职仅一年时间,就因为支持太子孙和遭到孙权的罢黜,后来被权臣孙弘假借孙权的命令赐死。
第六任丞相:孙峻,在职时间为建兴二年至五凤三年。孙峻是东吴第二位皇帝孙亮继位后的首位丞相。此人通过诛杀诸葛恪取得东吴执政大权。担任丞相期间,孙峻好大喜功,独断专权,东吴帝国也因此逐渐走向衰落。在任期间,曾多次发生刺杀孙峻未遂事件,令孙峻惶惶不可终日。最终,孙峻在恐惧中一命呜呼。
第七任丞相:孙綝,在职时间为五凤三年至五凤五年。孙峻死后,朝政大权落入其堂弟孙綝之手。孙綝的手段更为歹毒。他拒绝让众多大臣推举的滕胤就任丞相,自己集丞相与大将军于一身,控制了东吴军政大权。此后,他又将皇帝孙亮罢黜,改立孙休为帝。其倒行逆施激起了包括孙休在内的东吴官吏的强烈愤怒。最终,孙休联合诸大臣将孙綝处死。
第八任丞相:濮阳兴,在职时间为永安五年至太平三年。孙权早年深受孙权器重,历任上虞令、会稽太守等职。孙綝被杀后,孙休将濮阳兴任命为丞相,是想利用濮阳兴丰富的经验稳定东吴局势。遗憾的是,濮阳兴不但多次与江东大族发生冲突,同时施政也出现重大失误,引发百姓怨恨。尽管濮阳兴在孙休病逝 后拥立孙皓为帝,但不久便遭到一些大臣的弹劾,最终被孙皓诛灭三族。
第九任丞相:陆凯,在职时间为宝鼎元年至建衡元年。与东吴之前设置的丞相制度不同,孙皓继位后设立了左、右两位丞相,陆凯的职务是左丞相,万彧是右丞相。孙皓的目的很明确,是利用设立两位丞相相互制衡。
陆凯是第三任丞相陆逊的族子,是江东大族在东吴帝国后期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上台,也意味着江东大族经过孙权的长期打压后重新进入东吴的核心阶层。这一时期,也是东吴帝国晚期局势最为稳定的一段时间。不过,陆凯就任丞相仅仅三年便病逝,万彧独揽相权。
第十任丞相:万彧,在职时间为宝鼎元年至凤凰元年。万彧本是孙皓的心腹,也是孙皓得以成为皇帝最重要的支持者。不过,孙皓继位后,万彧对于孙皓的施政诸多不满,经常与孙皓发生冲突,甚至密谋罢黜孙皓。此事后来被孙皓察觉。孙皓利用宴请万彧之际,在酒中下毒。虽然万彧侥幸未死,但在回到自己家中后自尽而亡。
最后一任丞相:张悌,在职时间为天纪三年至天纪四年。张悌任职期间,东吴已呈亡国之势。张悌还没来得及稳定东吴局势,便遇到了西晋伐吴之战。最终,贵为丞相的张悌亲自率兵在板桥与晋军血战,战死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