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杜绝厚葬的不良风气,唐太宗专门颁布了一道《戒厚葬诏》
《戒厚葬诏》由唐太宗李世民专门颁布,要求臣民们养成节俭丧葬的好习惯。接下来历史网小编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在我国古代历史上,人们一贯崇尚先人去世后进行厚葬,尤其是那些帝王宗室、王公贵族等达官贵人,更是把大量的金银财宝都陪葬到自己的墓室内。
但是,也有一个比较崇尚节俭丧葬的王朝,这个王朝就是——大唐王朝。
实际上,在唐朝开国初期,社会上也充斥着厚葬的不良风气,唐太宗李世民作为一代明君,专门颁布了一道诏书《戒厚葬诏》,要求所有臣民都崇尚节俭丧葬的好习惯。
《戒厚葬诏》原文如下:
朕闻, “死者终也,欲物之反于真也;葬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上古垂风,未闻于封树;后圣贻范,始备于棺椁。讥僣侈者非爱其厚费;美俭薄者实贵于无危。
是以唐尧圣帝也,毂林有通树之说;秦穆明君也,橐泉无丘龙之处。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坟;延陵慈父也,赢博可隐。洎乎阖庐违礼,珠玉为凫雁;始皇无度,水银如江海。因多藏以速祸,由有利以招辱。
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求衣,中宵载惕。虽送往之典,详诸仪制;失礼之禁,著在刑书。而勋戚之家,或流遁于习俗;闾阎之内,或侈靡而伤风。以厚葬为奉终,高坟为行孝。遂使衣衾棺椁,极雕刻之华;刍灵明器,穷金玉之费。富者越法度以相高,贫者破资产以不逮。徒伤教义,无益泉壤。
为害既深,宜有惩革。其公以下,爰及黎庶,送终之具有乖令式者,明加检察,随状科罪。在京五品以上及勋戚之家,录状闻奏。
翻译一下:
我听说“所谓死,就是生命的终结,也就是让事物返璞归真;葬,就是藏起来,让人不能看到”。上古时代留下来的风俗,没听说有建坟立碑的,后来圣人定下了规矩,才开始使用棺椁。谴责奢侈浪费的人,并不是舍不得钱财;赞美节俭薄葬,确实这样做会平安无事。
所以,唐尧是圣明的帝王,死后简单地埋葬于毂林,被传为美谈,秦穆公是开明的君主,他的坟墓没有高高的坟堆。孔子是孝子,坟基不起高坟;季扎是慈父,把儿子埋在赢、博之间而不埋在乡里。到了吴王阖闾却违背礼法制度,用珠玉制成野鸭来做陪葬品,秦始皇极度铺张,用水银造成江河湖海。他们因为随葬的贵重物品太多而很快带来灾祸。
我身为天子,治理这个国家,必须有未雨绸缪精神和忧患意识。虽然说丧葬制度在礼书上有详细的规定,失礼违禁的条款也写得清楚,但是,皇亲国戚、元勋功臣之家,有的仍按陈规陋习办事;普通百姓有的也铺张浪费而丢掉了俭朴的风尚。认为厚葬才是送终,修建高坟才是行孝。
于是,使得随葬的衣被、棺椁,极度奢华;殉葬的用品也多用金银珠玉。富贵之家超越法度而互相攀比铺张,贫穷人家倾家荡产也赶不上。这种奢侈铺张的行为,白白地败坏了先人遗留下来的美好传统,而对九泉之下的死者却没有丝毫的好处。
这种厚葬的现象为害已很深了,应该有所革除。凡是公以下的官员以及平民百姓,从今以后,送葬的器物如有违令,或规定的,必须严查,依据情节的轻重给以治罪。在京的五品以上官员以及皇亲国威、元勋功臣之家,要写成书面报告,呈奏上来。
唐太宗李世民是大唐王朝的第二位皇帝,他也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开明君主,他在位期间,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轻徭薄赋,减轻刑罚,善于用人,虚心纳谏,采取了许多有益于国计民生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呈现出少有的盛世局面,这一盛世被称为“贞观之治”。
唐太宗颁布《戒厚葬诏》 就为了革除“厚葬为奉终,高坟为行孝”的不良社会风气,禁止丧葬逾越礼仪制度而颁布的诏书。
在当时,无论是王公大臣还是平民百姓,都纷纷高坟厚葬、奢侈铺张,有的甚至不惜倾家荡产,以此来显示对死者的孝敬。一时间,厚葬“徒伤教义,无益泉壤”,礼仪制度遭到破坏,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
在这种情况下,唐太宗颁布这道诏书严禁厚葬之风,要求人们移风易俗,并雷厉风行地命令有关部门对“其公以下,爰及黎庶”都要严加检查,根据违反的具体情况给当事人定罪,并且要求在京的五品以上官员以及皇亲国戚、元勋功臣之家,要写成书面报告,一一呈奏上来。
由于唐太宗提倡节俭,限制铺张奢靡的消费,使得贞观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
由此可见,《戒厚葬诏》的颁布和推行,对当时社会风气的扭转是非常重要的,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大唐王朝之所以能成为我国历史上辉煌的一个王朝,与唐太宗在位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