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黑鬼篇原文有哪些情节?该如何翻译呢?
聊斋志异《黑鬼》原文
胶州李总镇[1],买二黑鬼,其黑如漆。足革粗厚,立刃为途,往来其上[2],毫无所损。总镇配以娼,生子而白,僚仆戏之[3],谓非其种。黑鬼亦疑,因杀其子,检骨尽黑,始悔焉。公每令两鬼对舞,神情亦可观也。
[1]胶州李总镇:胶州州治,今山东省胶县。清顺治元年设胶州镇总兵, 习称胶州总镇。康熙二十一年废。据《增修胶州志》卷十四《职官》,李永盛、李克德,曾先后任胶州总领。此处的李总镇当指此二人之一。李永盛, 奉天(今沈阳市)人,顺治十七年任。李克德,奉天人,康熙五年任。
[2]“立刃为途”二句:意为植立数刀,刀尖向上,可在其上往来行走。 刃,刀尖。
[3]僚仆:指同事一主的仆人。
聊斋志异《黑鬼》翻译
胶州的李总镇,曾买过两个黑鬼。黑鬼黑得跟漆一样,脚上的皮又粗又厚,把刀子竖起来摆成条路,黑鬼能在上面来回行走,丝毫不受伤。李总镇给黑鬼配了个 *** ,生下的儿子却是白的。总镇的同僚和仆人跟黑鬼开玩笑,说儿子不是他的种。黑鬼也怀疑,便杀死了儿子,发现骨头是黑的,才感到后悔。总镇常常命两个黑鬼对舞,舞姿倒还值得一看。
聊斋志异《黑鬼》赏析
本篇所写二黑鬼名为鬼,实则是人。这是两个生活在社会最下层的奴仆,因其脚板粗厚,当然可以在刀刃上行走。另外,此二人还会对舞,这就说明他们是具有一定才能的。
然而,他们的遭遇实在是太可悲了。一方面,他们是李总镇买来的。封建社会中奴仆的操持辛劳自不待言,其肉体上的痛苦可想而知。另一方面。他们还饱受到别人的捉弄,其精神上的痛苦更苦不堪言。妻子生下的本来就是自己的儿子,然而不怀好意的人偏要播弄是非,这样最终使得他误杀亲生子。试想,“黑鬼”遭受的痛苦还何以复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