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晴雯到死都心有不甘的事是什么
晴雯是中国四大名著《红楼梦》中的人物,是服侍贾宝玉的四个大丫鬟之一。晴雯生的水灵貌美,眉眼之间有点像林黛玉。口齿伶俐,针线活尤好。聪明过顶,个性刚烈,反抗性极强,是一个敢爱敢恨的潇洒姑娘。有勇晴雯病补孔雀裘一回,极言其心灵手巧,神情跃然纸上。她的反抗,遭到了残酷报复。王夫人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从炕上拉下来,硬给撵了出去。当天宝玉偷偷前去探望,晴雯深为感动,绞下自己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脱去一件贴身穿的旧红绫小袄儿赠给他。当夜,睛雯悲惨死去。她死后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祭她。
美丽也是有罪的吗?晴雯生性耿直,面对污蔑自然不能忍受,可作为一个卑贱的丫鬟又对命运无可奈何。所以她才会说:早知道要背负着勾引你贾宝玉的罪名,我当初就真的勾引你好了,也不用落到一个被人冤枉的下场。
事实上晴雯是老太太看上的给宝玉的人, 也就是说老太太是选的姨娘的候选人。一般的红学家都认为老太太肯定是给过她某种暗示和承诺的,所以她才如此放心。晴雯以为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她即不曲意讨好宝玉,更没有防范别人。谁知道最后, 却但着虚名被人撵出来。 事情完全在意料之外, 而且她的性格也咽不下这口气。
晴雯在大观园中的所作所为是光明磊落的,她虽然和宝玉情投意合但却不会象袭人那样鬼鬼祟祟的有肌肤之亲,虽然无依无靠家境贫寒却不会象别的小丫头那样偷偷摸摸,她看不起那些狗仗人势欺负奴才的奴才,在抄检大观园的一幕里,晴雯的言行象一颗瞬间升起的绚烂的流星,刹那间照亮了大观园那黑漆漆的夜晚。
在这些丫头中,除晴雯之外是没有任何人敢与宝玉冲撞的。第三十一回:宝玉让晴雯拿果子给自己吃,晴雯笑道:可是说的,我一个蠢才,连扇子还跌折了,倘或再砸了盘子,更了不得了!宝玉笑道:你爱砸就砸。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有性情;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晴雯听了,笑道:既这么说,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我最喜欢听撕的声儿。宝玉听了,便笑着递给她。晴雯果然接过来,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又听嗤嗤几声。宝玉在旁笑着说:撕的好,再撕响些。正说着,只见麝月走过来,宝玉赶上来,一把将他手里的扇子也夺了递给晴雯。晴雯接了,也撕作几半子,二人都大笑起。在那种时代,那种家庭,一个丫鬟敢于向主子以任性的姿态继续她的反抗,而主子居然以此为乐,这出人意料的情节足以表现出晴雯与宝玉性格中的共同之处,表达出他们间深切的关系。
晴雯与宝玉,在形式上只能是奴主关系。但在晴雯的内心从来不承认自己是听任主子奴役、侮弄或践踏的奴才,即使对宝玉也不能例外。她所珍惜的只是互相尊重和真诚相待,因此她的自尊心在宝玉面前更不可以受到损伤。在宝玉,从来就不愿以主子自居,以奴才看人,当然更不以一般丫鬟来看待晴雯。宝玉看厌了别人对自己的奴颜婢膝,媚主求荣,特别看重晴雯的全无媚骨。
晴雯之死的重点在一个屈字。作者写宝玉去看望晴雯,晴雯悲愤地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了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耽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当日也另有个道理;晴雯受冤屈而死,死不瞑目。晴雯是正义无辜的,为了死而无恨,她选取了一种特殊方式,给枉耽的虚名充实进了实际内容。她剪下自己的指甲送给宝玉,穿上了宝玉穿的小袄,而且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耽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这是对使她蒙冤的黑暗势力的 *** ,是失败之后进行了胜利的抗争。堂皇正大,敢做敢当,视死如归,这就是晴雯的本色,这就是晴雯的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