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唐诗《观稼》注释|翻译|赏析|讲解
【作品介绍】
《观稼》是唐代诗人白居易 和 明代著名的文学家王守仁写的一首同名五言诗。它在描写田翁的辛劳、歌颂劳动伟大的同时,也讽刺了那些不劳而获的大官僚。
【原文】
观 稼
世役不我牵[1],身心常自若[2]。
晚出看田亩,闲行傍村落。
累累绕场稼,啧啧郡飞雀[3]。
年丰岂独人,禽鸟声亦乐。
田翁逢我喜,默起具杯杓[4]。
敛手笑相延[5],社酒有残酌[6]。
愧兹勤且敬[7],杖藜为淹泊[8]。
言动任天真[9],未觉农人恶[10]。
停杯问生事[11],夫种妻儿获。
筋力苦疲劳,衣食常单薄。
自惭禄仕者[12],曾不营农作。
饱食无所劳,何殊卫人鹤[13]。
【注释】
[1]世役:即世事,指社会上的杂事。不我牵:即不牵我,不关我事。
[2]自若:自在安闲的样子。
[3]啧啧(zé; zé;):鸟叫声。
[4]杯杓(shá;o):饮酒的用具,这里指酒食。
[5]敛手:拱手。表示恭敬的礼仪。延:邀请。
[6]社酒:过社日(祭祀土神和五谷神)用的酒。
[7]兹:这,这样。
[8]杖藜:拄的藜杖。代指作者自己。淹泊:淹留,停留。
[9]天真:自然坦率。
[10]恶:粗野。
[11]生事:生计,生产和生活情况。
[12]禄仕者:做官食俸禄的人。
[13]何殊:有什么不同。卫人鹤:语出《左传闵公二年》:狄人伐卫,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这里比喻食禄不做事。
【赏析】
本诗叙述自己晚间散步时所见所感。开头四句,写自己离开官场回到农村,顿时有一种身心自若之感。累累四句,写晚间散步所见丰收之景象,叙写之中充满喜悦之情。田翁以下十六句,写受到田翁款待以及闲谈诸情事,从田翁的热情款待中,见出农家丰收的喜悦,展现一幅农村生活的画面,也流露出对游宦的厌倦之情和对农民兄弟的亲近友好。在闲谈之间也了解农民的生活。筋力苦疲劳,衣食常单薄写出农民终年辛劳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最后四句,对比自己饱食终日而无所事事,觉得自己真如卫人鹤一样,深感有愧。全诗可见诗人对农事的关心,字里行间流露了对农民不幸生活的同情。
这是一首比较特殊的田园诗。
从结构上看,这首诗可分为三个层次。前八句描写诗人沿农家村落闲行漫步中,看到一片五谷丰登、莺歌燕舞的大好景象。作为统治阶层的一员,一个士大夫,他不受繁杂的事务缠绕,没有任何牵挂,因此说世役不我牵,身心常自若,这就为下文晚出看田亩,闲行旁村落作好了铺垫。闲行上承自若,因为他属于有闲阶层,因此可以用一副旁观者的态度,悠然自得地欣赏着黄昏时的田园风光,硕果累累的庄稼和啧啧鸣叫的飞雀。下句移情入景,说年丰岂独人,禽鸟声亦乐,面对丰收的景象,人们的心情自然格外愉悦,他们听起那些小鸟的叫声也似乎比以往动听悦耳。
既然写到农村景象,自然少不了有农民出现,于是接下来的一段就描写田舍翁的殷勤好客。田翁逢我喜,默起具尊杓,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诗人路逢田翁,田翁默然不语便准备酒菜。一个喜字传达出农家主人在喜庆丰收的日子里希望客人也能分享快乐的心情,同时这两句也反映出主人的殷勤好客。接着写道:敛手笑相延,社酒有残酌。主人非常恭敬地邀请客人就座,来品尝祭地神时剩下来的一点酒。
品尝社酒,是因为庄稼丰收,主人认为是地神帮了大忙,因此社酒有残酌并非闲笔,而是上承累累绕场稼的丰收局面。同时以残酌待客,则说明主人并没有把客人当作外人,所以不计较是剩酒还是新打开的佳酿。在如此殷勤好客、质朴无华的田家翁面前,客人只有恭敬不如从命,与田翁无拘无束对饮起来。身边这位农家主人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保持着古朴自然、天真的本性,丝毫也没有某些人中的恶习。
饮酒中间,客人不免询问起对方的衣食情况。主人诉苦说,他和妻子儿女都下地劳动,时常筋疲力竭,免不了因劳累过度而受皮肉之苦,但即使如此,衣食问题还是难以满足。这里筋力苦疲劳,衣食常单薄可与上文累累绕场稼,啧啧群飞雀联系起来,读者不禁要问,庄稼有这样好的收成,为何农民还要诉苦,衣食所需不能满足呢?丰收年尚且如此,遇到灾荒年又怎么样呢!读者完全可以凭藉自己的想像力,展开丰富的联想,但诗中不再叙述这些,而只是说自惭禄仕者,曾不营农作。饱食无所劳,何殊卫人鹤。自己身为士大夫,不劳而获,虽不经营农作,却无衣食之忧。这样的行为与卫懿公养的鹤有什么区别呢?诗人以饱食无所劳,何殊卫人鹤作结语,严厉批判了包括他本人在内的大官僚们。卫人鹤:据《左传》载,卫懿公好鹤,鹤乘大夫之车。敌国来犯,国人皆罢战,卫懿公遂杀鹤,以谢国人。此处代指那些占着位置不做事的人。饱食无所劳与筋力苦疲劳,衣食常单薄形成鲜明的对比,原来他们这些饱食无所事事的人剥削了农民用血汗换来的那点收成。在批判官僚士大夫的同时,也显示出诗人难能可贵的自我批判精神。
质朴自然是这首诗的更大特点。诗歌看似漫不经意地描述了他在一次散步和作客中所见所闻的农家生活场景。由描写农民的质朴到发表士大夫不劳而获的议论,转接自然。语言风格朴素无华、明白如话,但在朴素中,却透露出真挚的感情和丰富的意蕴。
【作者介绍】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