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野蛮与文明
古代的野蛮并不是粗野,而是原始的意思。所谓野蛮社会,指的是原始社会,而文明社会则指继原始社会而来的阶级社会。原始社会,即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从这种意义上说,原始社会倒是颇为文明的,而阶级社会则是野蛮的。但是,只有到了阶级社会,才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社会分工,才谈得上科学技术、文化教育、政治的和法律的上层建筑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从这种意义上说,阶级社会才真正是文明的。
当然,原始社会也有文化,例如打制石器、用火、制造渔猎工具等等,这都是文化。纺织缝纫、烧制陶器,这更是文化。原始人还有自己的宗教活动、绘画艺术等等。但是,原始社会在其发达时期也不过有两种生产: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本身的生产;还有一种生产,即精神生产,尽管有所萌芽,却是极度贫乏的。所以,原始社会就谈不到政治上层建筑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之类的精神文明。有的人不明于此,将原始文化混同于文明,这是有违于马克思主义的。如然,野蛮与文明就没有什么界限,茹毛饮血也可说是文明了。
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经过阶级社会到达高级共产主义社会,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但只有经过阶级社会才能到达高级共产主义社会,这也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为,高级共产主义社会不仅是有高度的物质文明的社会,而且是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的社会。这两者都是经过阶级社会创造出来的。所以说,阶级社会不管阶级压迫和剥削如何残酷,比起原始社会来说都是巨大的进步。没有阶级社会,就没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我们应该懂得这条道理,用义愤推进科学,是不行的。
分清野蛮与文明的界限,是解决华夏文明起源问题的必要的前提。有规矩才能成方圆。没有规矩,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问题是永远解决不了的。只是这里所说的规矩是一种科学的抽象和规定性而已,而科学的抽象和规定性是根据野蛮与文明的本质特征得出来的。我们术能随心所欲,改变马克思主义关于野蛮与文明的科学范畴。
但是,划清野蛮与文明的界限,是不是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呢?曰:未也。因为世界历史上的文明起源固然有其一般的特征和规律,但就每个民族和国家来说,还有各自的具体特点和规律。这就是说,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而共性是寓于个性之中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最后一章中,论述了古希腊人、罗马人和后来的德意志人的国家形成途径,它们就是各不相同的。古希腊人、罗马人和德意志人相互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其国家形成的途径尚且如此不同;华夏文明形成于欧洲古代之前。而且彼此之间缺乏任何相应的联系,就更应该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了。可惜,不少人将欧洲古代国家,甚至以古希腊国家形成的途径作为人类文明起源的共同规律,好像这就是马克思主义观点了。实际上,这种简易的贴标签的做法,不仅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和马克思主义也是毫不相干的。说不相干,就在于它缺乏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和生命力。我们的问题,在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 *** 和观点,找出华复文明起源的具体途径和表现形态。搬用古希腊文明起源的途径和形成当然不能解决问题了。
这样说来,人类文明起源还有没有共同规律或者说共性呢?当然是有的。如果没有共同规律,历史科学也就无从谈起了。具体地说,各种社会分工,尤其是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以及与之相应的商品交换,就是文明起源所共有的。而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更是文明起源所必不可少的。阶级是由分工产生的。没有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还谈什么文明呢?这些道理,我国二千多年以前的孟子就谈到过了,如:“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與皆得食于子。”①又说:“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②这段话过去是作为反动言论批判的,其实孟子在这里说出了朴素的真理。一个人除吃的外,用的要由百工提供,如果都要自己干,只能引导社会走向贫困,这里讲的社会分工的道理,有什么不对呢?他还批评了布、帛长短相同一个价,麻缕、丝絮轻重相同一个价,五谷多少相同一个价, 鞋子大小相同一个价,总之是不管品种和质量,只要是同类的东西就一个价,认为这会引起社会混乱的。至于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历史地看也是对的,何况他所讲的是尧舜时代那种理想政治呢!就是到了今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也只能从对立的关系改变为相互结合的关系,要消灭这种分工是进入高级共产主义社会以后的事。人为地消灭这种分工,只会导致社会贫困和落后,是不可能走向共产主义的。恩格斯在谈到文明起源时,正是从社会分工开始的。按他排列的程序:之一步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中分离出来, 第二步是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第三步是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由分工引起商品交换,产生了商业和商人,结果就出现了私有制,特别是土地私有制。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必然产生贫富分化,产生阶级和国家。现在看来,这种社会分工的发展程序未必确当、但作为社会分工的原理,是不能否定的。之所以 说未必确当,是因为就现在已知的情况,世界上古老的文明都是从农业革命开始的,而农业和畜牧业的社会大分工多半存在于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之间;同时,游牧民族也不是不能进入文明社会的,尽管在世界历史进程中,其时间要晚一些。但是、农业与手工业之间的社会分工,特别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分工,则是不可或缺的。所谓阶级是由分工产生的, 实际上是说阶级也是一种社会分工。即:统治者专门从事脑力劳动,而被统治者则从事体力劳动。所以,这种分工的最简单不过的形式,就是奴隶制。因为,奴隶不过是像牛马一样的生 产器具,他们没有参与国家大事的任何权利,和脑力劳动是绝缘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探讨文明起源问题时,都受到过傅立叶的影响。傅立叶认为,一夫一妻制和土地私有制,是文明时 、代的两大特征。他们就是据此探讨文明起源的、思格斯执行马克思的遗言,撰成《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其中的家庭即指现代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也是一样。这三者是怎样起源的,文明也就是怎样起源的。傅立叶还认为,现代家庭在萌芽时,不仅包含着奴隶制,而且包含着农奴制。所以,最早的 、家庭以缩影的形式包含着随之而来的阶级社会的一系列对抗。他说妇女的解放是社会解放的天然尺度,就是据此提出来 、的。这就是说,只有妇女彻底摆脱掉屈辱和无权的地位,人类才能真正地从阶级对抗的狭谷中走出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我们到处都可以看到这种影响。不仅如此,马克思早年还接受过一种传统的说法 即:氏族和部落是由家庭或家族发展而成的,后来他们把这一者颠倒了过来,认为家庭和家族是从氏族和部落发展而来的。在探讨这些问题时,他们的某些具体论述未必恰当,但总的精神是无可非议的。例如,在社会分工不发达、土地私有制尚未出现以前就进入阶级社会的民族和国家,这里的阶级是如何产生的呢?他们认为,这里的统治阶级是由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转化而成的,转化的具体方式是分配不公,即阶级是由分配产生的。再如,在氏族和一夫一妻制家庭之间还存在过父系大家族,这也是后来才发现的。所以,他们的某些具体论述是可以讨论的,而从家庭入手探讨文明起源、研究最初的家庭形态,是不容否定的。事实上,现在的研究结果表明:文明社会几乎到处都是从父权家族开始的。我们探讨华夏文明的起源,也必须抓住这个基本点,找出中国古代的家族形态、社会分工方式、阶级结构和国家形态;机械地搬运他们的论点,或者满足于否定他们的某些论点,都是不科学的。
从家族形态、社会分工、阶级结构和国家形态来看华夏文明的起源,我们就不难得出结论:从家庭到宗族,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条脊梁。在氏族分解为家族,特别是母系家族转变为父系家族之后,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若干家庭构成一个家族,若干家族构成一个宗族。每个宗族都是一个国家,土地是归宗族国家所有的。如果有多支同姓宗族,或多支异姓宗族的联盟,就会出现宗族国家联合体。灭亡了的宗族就会成为奴隶,至多是为人臣属。当然,奴隶也有零星俘虏来的,他们的命运更为悲惨,其地位低于族奴。奴隶有分属于家庭和家族的,但更多的则属于宗族,以宗室、公室、王室的形态而存在。这种奴隶制形态类似于西亚古代和古埃及的神庙奴隶制经济,是另一种发达的奴隶制形态。因为在其内部存在多种生产部门,尤其是各种手工业和牧业。政权和族权是合面为一的,宗主就是君主。职官地位低下,一般是君主的管家和管事。他们的职业是世袭的。这样,整个社会的分工就带有家族和宗族分工的特点。即拥有国家政权的宗族成为统治宗族,由其宗族的贵族 执政;有的宗族则成为奴隶,或在宗室中从事奴隶劳动;而有的宗族或家族则世袭其职官,为人臣僚,亦即官僚或臣正。这些,就是华夏文明形成和发展的特点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