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正名主张是什么意思
人在社会上一定会有代表身份地位的称号,这个称号就是“名”;而既然有此名,则必具备与之相符的要件,亦即当尽的义务和应享的权利,而这些与其“名”相符的权利义务,就是“分”。因此,所谓“正名分”,就是要人安分守己;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以及“君子思不出其位”,就是守名分的更佳表现。
孔子“正名”思想的起源与含义
《左传·桓公二年》云:“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上述此言出自师服,他把名和义、礼、体、政层层联系起来,说明名的重要性,这也启发了孔子的“正名”思想。
所谓“名以制义”,就是名是用以制定义理的。师服在此所谓的“名”,乃名实之“名”,指世间万物的称号。对于物,“名”务求名副其实,即“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对于人,则依其身份地位,示以应享的权利与当尽的义务,亦即孔子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义以出礼”则说明义是用以制定礼法的,亦即《礼记》所云:“礼也,义之实也”,这便是以义制定礼的标准。人一旦得到某名,在社会上便有了定位,也就有了当守的本分,而如果做事时能谨守本分,居心方正平直,一举一动都合乎事理之宜,该怎么做就怎么做,那么这就叫做“义”。
“礼以体政”则指礼是用以组成政令的要素,也就是说政令是依据礼法组成的;“政以正民”则指政令是用以辅导或纠正人民的依据。合乎礼仪的政令形成,人民自然听从,人民只要依礼行事,就可以不违政令;反之,政令若与礼、义相违背,人民动不动就要犯禁,势必无法忍受,终起而叛乱。
师服之言,虽然针对君主命名而发,最初只关系到一人,然而影响所及,确实牵涉到人民的生活与福祉,因此不可大意。
我们从《论语·子路》所载的孔子“正名”说中,不难看出师服言论的影子。孔子的“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即是依据师服的“名以制义”而说的;“事不成,则礼乐不兴”,则是根据师服“义以出礼”而论的。其后,孔子之所以并言乐,乃因礼和乐实乃体之两面,密不可分。
孔子这番言论是将师服的意思从反面加以阐述,这也成为他“正名”论的基础。据《史记》所载,孔子发表此番言论之时,正值卫国父子争国、名分紊乱之际。因此,孔子之“正名”虽然源自于师服之语,但其主要目的并非如同师服之强调命名的重要性,而是要使世人明白人伦之道理,希望人人都明理知义,恪守本分。
孔子“正名”之说根源于师服之言,但其含义究竟为何,旧解林林总总,异说纷纭。在玲珑看来,论孔子“正名”的含义,当将《春秋》的褒贬正名大义,列入讨论范畴,其含义为“正名字”、“正名分”以及“辩是非、寓褒贬”。
“正名字”是“正名分”的手段,“正名分”是“正名字”的目的。是以《春秋》对于僭越称王的吴、楚、两位诸侯,只称“子”;齐、晋之君无论权势有多大,只称“侯”;宋、鲁虽然弱,仍旧称“公”;周天子即便已经没有号令天下之实权,仍称“天王”。以上均是由“正名字”来彰明“正名分”之旨。《春秋》以人物之言行能否如其名分而加以褒贬,故有“辩是非、寓褒贬”的含义在内。
综上所述,孔子“正名”虽然有以上三种含义,但“正名分”才是孔子“正名”的主旨所在。是以孔子“正名”主要关切的对象,当是“人伦名分”,这也是《春秋》之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