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奴隶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时期
西周(前1046-前771),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武王在牧野打败纣王灭了商朝,建立周朝,定都镐京,史称西周。
西周是我国奴隶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时期。农业是社会经济的主要部门,土地制度是以井田制为主的奴隶主贵族国家所有制。井田制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到了西周有了较大的发展。在农业生产中,青铜工具逐渐增多。青铜器制造业也比商朝更加发达。西周由于实行分封制,不但巩固地统治了原来商朝地区,而且发展成为一个比商朝疆域更加广大的奴隶制国家。
历史文学小编在这里介绍一些西周特有的制度,带大家了解这个经济繁盛的奴隶制国家。
宗法制度--分封制
西周的国家实行分封制。即古书中所说的"封建",而分封制的基础则是宗法。
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嫡长继承制。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由它构成了等级阶梯,形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商代已有嫡长继承的雏形,到了西周时期,这一制度得到充分的发展,达到完备的程度。
周朝初期,由于灭商以及东征的胜利,周统治者开始分封诸侯。受封的主要为同姓子弟,不过也有异姓功臣。利用册封,周天子把土地以及居民分赐给受封的诸侯,叫他们在自己的封地内建立诸侯国。诸侯有权管理封地内的居民,有权将自己的封地以及居民分封给自己的亲族,叫他们作诸侯的卿大夫。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应该定期进行朝贡,还应该随时准备率领自己的武士和军队,接受周天子的调遣。而且,再分封中,以周王的名义"授土"、"授民",使周的亲族、姻亲和功臣在新占领地建立了一批新兴国家。分封制形成了以周天子为首的等级制度,是周朝社会的基本结构。
两京制度
西周政权实行著名的两都制度,也就是首都和陪都制度。首都"宗周"位于现陕西省西安市沣河两岸,又分为两部分:文王作丰邑在河西,周武王作镐京处河东,之所以名"宗周"是由于这是周族的聚居地,祖先宗庙的所在地。
西周设立两都架构,是不足为奇的,从地理上讲,宗周处于西部边陲,不仅无法有效的控制从商族手中夺取的中原地区,还时常收到西北方向戎族的威胁(最后镐京就陷落在犬戎的手里),所以在地处中原咽喉的洛邑附近建立陪都可有效的统治殷商遗民和周围少数民族。
井田制度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 *** 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周礼制度
周礼是表示等级制度的典章制度和礼仪规定。它的名目繁多,有吉礼、嘉礼、凶礼、宾礼、军礼等。它是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行为的工具。如周礼规定了贵族饮宴列鼎的数量和鼎内的肉食种类:王九鼎(牛、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猪肉、鲜鱼、鲜肉干)、诸侯七鼎(牛、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猪肉)、卿大夫五鼎(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士三鼎(乳猪、干鱼、干肉)。乐舞数量也有差异。礼乐制度自周公制定后,任何人都不能修改。周王有权惩罚违礼的贵族。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奴隶制社会发展到西周,各项制度之所以得以不断的完善,得益于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时周朝的这些不同的制度,又促进着周朝经济的发展,两者相辅相成,使得西周时期成为我国历史上奴隶制社会经济发展的鼎盛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