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行、住房、吃饭三个方面,看一看清代官员是如何摆谱的?
清代很多影视作品中,经常见到官员出行时,开路的几个衙役鸣锣示警,后面几个衙役高举“肃静”、“回避”的牌子。然而历史上,官员的衣食住行远比影视剧中的要铺张得多。御史闲来无事,与诸位聊一聊清代官场上的那些鲜为人知的事。
大致有这么一个规律,越是后来的王朝,官员的各种礼仪越繁复;一个王朝越是到了衰落时期,官员的谱也越大。所以晚清时期的官场作风,可以说败坏到了极点。
民国时期,有个前清官员就曾描述过清代官吏摆官谱、讲官派的场景:
“前清旧官僚习气最为可恨,当其未得志时,徒步而行,不以为苦;一登仕进,出入非肩舆不可,一若天生两足为无用者。不宁唯是,一切起居动作,均须依赖他人,甚至吃饭穿衣亦须奴婢相助,官愈大,则此种习气愈甚。”
实际上,晚清官吏摆官谱、讲官派的作风表现在方方面面,衣食住行乃至说话办事等,无不显示出当官的优越性。哪怕是一个未入流的小吏,即便自身条件不允许,也要想办法硬摆穷讲。
外出时最能体现当官的威严
封建专制社会等级森严,官就是官,民就是民,各省文武百官从督抚到知县,外出时都有一套符合自身等级的仪仗。
督抚级别更高,其仪仗被称为“八座之仪”,即小红亭为前导、红伞、绿伞及鸣锣者四人,其后为“肃静”、“回避”木牌各二及官衔牌,再次为红黑色帽皂役各四人,然后是本官所乘八抬绿呢大轿,轿后又有巡捕四人。
级别每降一级,仪仗也会相应地减杀一分。就以鸣锣来说,敲几次锣也是不能乱套的。
出行鸣锣的次数依官职不同,其含义也不同。州县官出行,按例打三响或七响,称为“三棒锣”、“七棒锣”,锣声代表了一定的含义,三响即为“让让开”,七响为“军民人等齐闪开”;
道员、知府属于地方中级官员,管着不少的州县官,他们出行时鸣锣九响,意指“官吏军民人等齐闪开”,比州县排场要高。
各省督抚例有兵部尚书、兵部侍郎以及都察院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兼衔,所以便有了节制辖区文武官员的权力。他们出行要鸣锣十一响,意为“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
如果是比总督还大的官,像钦差大臣来省视察,那么出行的仪仗就更高,按规定要鸣锣十三响,意思是“大小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
不管是什么官,只要是出行,老百姓都得让路回避,决不能冲撞仪仗,这就是最起码的“官威”。
当然也有一些官员比较低调,如郑板桥担任知县时,出行时往往不用仪仗,根本不打出肃静、回避的牌子,与一般的大户人家老爷无异。要是天黑时,也只是用一小吏打着写有“板桥”二字的灯笼为前导。
郑板桥有才华政绩也不错,深得百姓的爱戴,可是官场同僚对他的那些做法不认同,认为他不成体统,坏了当官者的体面。这样的“另类”显然是不受上司欢迎的,官自然也当不长久。
住房、吃饭更能体现为官者的优越性
晚清时期,很多京官都有写日记的习惯,这为我们保留了珍贵的历史资料。这些日记中,描述最多的就是京官的住房问题。
刚入仕或仕途不顺的小京官们,被认为是“穷京官”,实际上他们是真穷,一年的收入不过百把两银子,完全不够基本开销,得靠借债度日。
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住房条件,但凡是个京官,都会在京城好的地段租上一套体面的大宅,这就叫死要面子活受罪。因为在官场同僚看来,每天啃窝窝头别人看不见,但房子太寒酸了,就会被人看不起。
住大宅子是为了保全颜面,这一点还是针对官场同僚而言的。对于百姓来说,这些京官们也处处体现出高人一等的优越感。
晚清时,宣南一带是京官的聚集区,凡是官员宅院门前都会贴上一张“封条”,以显示官员的身份。封条内容一般为“不准喧哗,如违送究”字样。甚至这一区域的街道和巷子,官府明令百姓不得喧哗,什么广场舞、茶馆、戏院等,那是绝对在禁止行列的。
吃饭讲排场那是财力雄厚官员们的特权,平日自己用餐,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什么食材稀少昂贵吃什么。如果是招待宾客,那菜的品种一定要多。
多到什么程度呢?大致也有个一个标准,就是宾客吃饱之后,必须还得不停地上菜。除了菜肴之外,官员用餐边上必须有人伺候,就拿七品小知县来说,一到用餐时间,就会有两个衙役把门帘高高打起,大喊一声“请大老爷吃饭拉!”仪式感绝对拉满。
最离谱的还是婚丧嫁娶,凡是官员本人或家属遇到婚丧嫁娶和做寿,席面起步就得一百桌。宴席按例要被分为几等,诸如鱼翅多少席、次等鱼翅多少席、燕菜多少席、海参多少席等等。
总之,晚清时期官吏生活作风与大清王朝一样,腐败到了极点,只要我们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的。这种摆官谱、讲官派的作风,虽然进入民国以后大有改观,但因为是中国几千年留下来的传统,所以时至今日仍有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