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中美之间的首次交锋
01 命案
清道光元年(1821年)九月二十三日,广州黄埔港。
是日,晴空万里,水波不兴,美国商船“爱米里”号一早便驶抵黄埔港内。
下午时分,商船停泊于港口洋面,此时的甲板上,意大利籍船员德兰诺瓦正倚栏远望,静静凝视着这个古老而繁华的东方口岸。
码头岸边,打着各色旗帜的外国商船仍在排队装卸货物,不同肤色的船员与工人卖力劳作,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与此同时,港口的繁荣也为周边百姓创造了生计,不少本地百姓划着舢板穿行于各国商船之间,争相向船员兜售各种瓜果蔬菜。
港口碧波荡漾,大小船只往来穿梭,黄埔港呈现出一派繁忙红火的景象。
△广州黄埔港
正当德兰诺瓦沉醉之时,驾着舢板贩卖水果的农妇郭梁氏也看见了这个金发碧眼的外国船员,于是乎,郭梁氏的吆喝声立刻提高了不少。随后,德兰诺瓦向她招了招手,郭梁氏喜笑颜开,更加卖力地朝商船划去。
郭梁氏虽然大字不识一个,但干这行久了,倒是掌握了不少外语,因此买卖做得得心应手,很快,双方便谈妥了价钱。
可在郭梁氏将商定的水果称重完毕后,德兰诺瓦却变卦了,原因无他,德兰诺瓦嫌郭梁氏称的水果分量不足,要求她再添几个。
凭啥你一有钱洋人还要薅咱穷苦百姓的羊毛,不行,除非加钱,否则甭想再加。
对于德兰诺瓦的要求,郭梁氏断然拒绝。
就这样,二人你一言我一语,针尖对麦芒,谁也不肯让步,一笔小小的买卖迅速演变成了一场激烈的争吵。
吵架也是需要天赋的,德兰诺瓦显然不是郭梁氏的对手,凭借语速和声调上的优势,德兰诺瓦在这场口舌之争中迅速落败,被郭梁氏数落得直跺脚。
恼羞成怒之下,德兰诺瓦做出了这辈子最令他后悔的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德兰诺瓦抄起甲板上的一个瓦罐便狠狠砸了下去。怎料瓦罐不偏不倚,刚好命中郭梁氏的脑门,郭梁氏应声倒下,随后一头栽进了水里,等被人捞上来时,人早就凉透了!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美国船员竟敢犯下命案,这还了得!“爱米里”号船长考布兰、美国领事威尔考克斯为此事深感忧虑,而同样着急的还有另一群中国人。
按朝廷律例,洋商若是违法犯罪,作为担保人的广州行商也将受到严惩,最重可至流刑。正因如此,案发后行商们如临大敌,积极奔走,并向考布兰提议:按老规矩,私下和解,破财消灾。
这边,行商与美方刚刚议定,打算以一万二千至一万五千美元的代价私了此事,但另一边,受害人家属却并不打算给他们私了的机会。隔天一早,死者郭梁氏的家属就抬着尸体来到番禺县衙击鼓鸣冤。
案件迅速传开,一时间,广州群情激奋。民意重压之下,番禺县衙的差役很快找上门来,向船长考布兰索要案犯德兰诺瓦。
眼看受害人一方已告上公堂,事情也因此闹得沸沸扬扬,考布兰原本息事宁人的态度立刻转变。他断然拒绝交出德兰诺瓦,并宣称郭梁氏是失足落水溺亡,矢口否认德兰诺瓦存在杀人行为,态度极为强硬。
至此,原被告各执一词,一时难下定论,而涉外案件又更加棘手,这烫手山芋遂被摆在了广州官员的面前……
02 初审
道光元年(1821年)十月六日,仍是广州黄埔港。
这一天,黄埔港内乌泱泱聚集了大批百姓,今天是美国船员杀人一案公审的日子,大伙都在焦急地等待着一个结果,就是要看看广州的父母官们是否真的能为本国百姓伸冤做主。
案发以来,美方既不愿承认犯罪事实,也不肯交出案犯,当然更不会允许广州官员提审德兰诺瓦,然而,此时的大清国也并非善茬。
一方面,天朝上国的优越感根深蒂固,清廷在处理涉外案件时显然没有轻易妥协的道理;另一方面,此时坐朝的道光皇帝对外态度强硬,前任两广总督就因类似案件对外妥协而遭革职,因此,现任两广总督阮元必定打起十二分精神,对美态度也表现得十分强硬。
在双方反复周旋之下,本着查明案情的目的,中美双方在案发第三天对受害人遗体进行了联合尸检,尸检结果表明郭梁氏头部确有明显外伤,且其帽子有一破洞,与伤口刚好吻合,而现场也发现一受损的西洋瓦罐。
广州当局由此推断,美国船员德兰诺瓦存在重大嫌疑。
凭借这一尸检结果,外加总督阮元的力挺,广州官员底气更足,不断向美方施压。最终,双方协商各退一步,选定在“爱米里”号上进行公审。
此次公审由番禺知县汪云任主理,但审讯尚未开始,美方便试图掌握此案主导权,船长考布兰提议:既然公审在美国商船上进行,审判也理应依照美国法律执行。汪云任自然不会答应,遂一口拒绝了考布兰的无理要求。
公审更先由美方证人进行陈述,考布兰等人仍一口否认德兰诺瓦杀死郭梁氏一事,并言明所谓的凶器——瓦罐是德兰诺瓦递给郭梁氏的。
这显然是个笑话,要知道美国商船与郭梁氏的舢板高度天差地别,在二人均未下船的情况下,当然不可能存在亲手传递的行为。随后,本案目击证人陈黎氏、郭梁氏之女郭亚斗也被带了上来,二人详细供述了德兰诺瓦的杀人经过。
人证、物证俱在,汪云任当堂判定德兰诺瓦杀人罪名成立,并严厉责令考布兰移交案犯。
对于中方的判决及索人要求,美方依旧置之不理,双方在“爱米里”号上一度僵持数小时,美方仍不肯交出德兰诺瓦。汪云任旋即对着考布兰在内的美方人员及一众行商怒斥道:“若再不交出案犯,就先拘捕船长!”
△汪云任
激辩整整一日,双方不欢而散。不久,汪云任的案情报告便送到了两广总督阮元的案头。
阮元阅后大怒,当即下令全行封舱,暂停与美国的一切贸易往来。此外,阮元还将负有担保责任的广州行商黎光远以及翻译蔡懋一并收监。
阮元采取一系列措施,甚至不惜中断两国贸易,以此迫使美方交出德兰诺瓦。但这一次,美方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愣是对广州当局下达的指令置若罔闻。
呦呵,哪怕是牛魔王来了咱大清国也得犁二里地再走,区区洋人竟敢如此张狂,怒不可遏的阮元遂决定采取强制措施。
十月二十三日,奉两广总督之命,广州协副将李应祥带兵突袭“爱米里”号,将正在船上散步的德兰诺瓦缉拿归案。非但如此,清军还在船上搜出美国人走私的大量 *** 。
这下子,自觉理亏的美国人懵了,在广州百姓的一片欢呼声中,考布兰等人不得不眼睁睁看着清军将德兰诺瓦带走。
03 梁子
道光元年(1821年)十月二十六日,广州番禺县衙。
“威……武……”
县衙大堂之上,两班衙役齐声高呼,同时双手持棍朝地板来回敲击,沉闷而富有节奏的咚咚声瞬间响彻大堂内外,而衙门口熙熙攘攘的当地百姓也随之立刻鸦雀无声。
对德兰诺瓦杀人一案的第二次公审依旧由番禺知县汪云任主理,陪同审理的还有广州知府钟英、广州协副将李应祥等地方官员。
刚开始,德兰诺瓦仍然否认一切指控,坚称自己无罪,于是,目击证人陈黎氏、郭亚斗再次上堂作证。在与证人当堂进行反复拉锯之后,德兰诺瓦最终辩无可辩,心理防线随之崩溃,遂承认了一切犯罪事实。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汪云任当堂宣判:德兰诺瓦斗殴杀人,判绞监候。两天后,德兰诺瓦被当众绞死。
至此,这场牵扯中美两国的杀人案件终于结案。
首恶伏法,对朝廷亦或百姓都是更好的交代,广州官员因此如释重负,而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阮元对此案善后事宜也是尽量宽松处置。
“爱米里”号船长考布兰包庇案犯且走私 *** ,官府本已没收其一半货物以示惩戒,但最终放其一马,没收货物全部发还。另外,关押的行商、翻译很快也被释放,未予追责。
在阮元看来,这无疑是皆大欢喜的结果,自己不仅维护了天朝的法度威严,还顺带体恤了美方的感受。除杀人者抵命外,其余人等一概未予追究,甚至审理期间也未按惯例对德兰诺瓦用刑,更是法外开恩,用绞刑替代了斩首。
然而,阮元的“良苦用心”并没有换来美方的丝毫理解,相反,在美方看来,本案的审理充满了不公,对美国是一次彻头彻尾的羞辱。
△广州十三行
终审之后,在华美国商人怨声载道,当即联名向清廷发函 *** 。在函件中,美国商人埋怨道:“这样的审判是存有偏见的,只因在你们的海面上,我们不得不服从你们的法律,尽管它是这样的不公平。”
值得提一句的是,美国人之所以如此愤愤不平,除了坚决反对处死德兰诺瓦以外,对一些审案细节同样存在诸多不满。比如,依据清廷惯例,证人在大堂上始终跪地作证,全程不敢抬头见官,美国人对此深感疑惑,纷纷怀疑证人都是受了官员胁迫,方才被逼上堂作下伪证。
而在美国领事威尔考克斯写给美国国务卿亚当斯的报告中,美国人对这次审判的不满情绪更是跃然纸上。
威尔考克斯抨击清廷以及广州官员:“这个案件的审判令人震惊和厌恶,审判只是流于形式,他们已经违反了尊重和诚信的原则,这样的审判严重违反了美国的法律。吃一堑长一智,我们应该知道所谓的信任是什么了。”
随后,此案在美国掀起一阵舆论风潮,为此,国务卿亚当斯和美国总统门罗分别致函两广总督及道光皇帝,不过最终均未送达。
这一次,美国人在强硬的大清国面前束手无策,一旁作壁上观的全球霸主英国人对此嗤之以鼻,开始说起了风凉话:“美国人就这样卑鄙地将船员扔给清国残酷的法律处置,所有人都应该永远唾弃这种行为。”
对于搅屎棍的冷嘲热讽,美国人颇为不屑,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你行你上啊,谁成想,英国人还真不是个嘴把式。
道光二十年六月,中英 *** 战争正式爆发。一仗下来,作为纸老虎的大清国被揍得鼻青脸肿,两年后,清廷被迫签下《南京条约》。
二十年前美国人的教训英国人也不曾忘记,几个月后,英国人再次找上门来。
瞧我这脑子,还有好几件重要的事咋给忘了,大清国,要不咱们再签个约。于是,道光二十三年,中英签订《五口通商章程》,其中就有一条:“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
英国人一套 *** 操作,把美国人看得目瞪口呆,惊讶之余,美国人立马回过神来。道光二十四年,四艘美国军舰闯入中国沿海,清廷不得不与其签订《望厦条约》。
显然,美国人对当年德兰诺瓦杀人一案始终耿耿于怀,因此,美国人特别在条约中加入了这样一条:“即日起,中国人与美国人有争斗、词讼、交涉事件,中国人由中国地方官捉拿审讯,照中国例治罪;美国人由领事等官捉拿审讯,照本国例治罪;但须两得其平,秉公断结,不得各存偏护,致启争端。”
从此,洋人视中国法律为无物,开启了在中国土地上横行无忌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