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列舰防御法一般标准
战列舰防御法一般标准 1916年1月
之一、防御法的种类
直接防御:之一层防御完全阻止敌弹进入的 *** 。
间接防御:之一层防御引爆敌弹,第二层及以后(即防御甲板)消耗敌弹剩余动能的 *** 。
重装防御:间接防御的一种,之一层防御先剥掉敌弹被帽,第二层防御将其引爆,第三层及以后消耗敌弹剩余动能的 *** 。
消极防御:间接防御的一种,不拘于之一层防御的有无,通过缜密的内部区域划分,努力控制损害区域的 *** 。
第二、敌弹的类别及防御法
第三、重要防御部位类别
(四)除开上述部分,还需提供局部的破片防御,特别设置装甲防御。
副炮炮台的防御也兼任为动力舱的间接防御,所以特别给副炮设置装甲防御。
第四、间接防御的要点
(一)假设主炮炮弹贯穿之一层的100mmVC装甲后起爆,则认为其在飞出若干距离后爆炸。
(二)第二层防御的强度取决于之一层的强度和间距。
(三)推测10000米射出的356mm炮弹在贯穿之一层防御后的爆炸距离如下:
(四)在之一层防御内,第二层防御适当的距离和强度均由实验决定:
第二层防御内部又有第三层防御,在此基础上稍微减少即可。
(五)重装防御中各相邻防御面的间隙:
在20°斜击时,无法击穿第二层防御。
如果第二层防御是299mmVC,且条件为直击,则刚好足够。
第五、附记要点及备注
(一)水线防御的之一层防御(第二层类似)的高度标准:
1.战斗吃水相比设计水线增加约0.3米;
2.以上述战斗标准吃水线为原线,还需考虑上下5°的横摇和2°的纵摇;
3.对于装甲边缘,除上述考虑外,还需有两倍来袭炮弹口径的高度余裕。
(二)356mm炮在10000~20000米的落角和落线倾斜:
(三) 斜击时装甲防御力增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