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礼仪之争,竟直接导致了这一社会的巨大变迁,影响至今
正德十六年,即1521年,明武宗朱厚照驾崩,因朱厚照无子嗣,内阁首辅杨廷和根据“皇明祖训”寻找皇位继承人。
但是,明武宗唯一的亲弟弟朱厚炜幼年夭折,于是,上推至明武宗父亲明孝宗一辈,而明孝宗两名兄长皆早逝无子嗣。只剩下了四弟兴王朱祐杬,虽然,他已经死了,但是,却有二子,兴王长子朱厚熙已死,遂以“兄终弟及”的原则,立次子朱厚熜为嗣,即:明世宗。
朱厚熜,明宪宗朱见深之孙,兴献王朱祐杬之子。明武宗正德十六年继位,次年改年号为嘉靖。继位之初,嘉靖帝革除先朝蠹政,使朝政为之一新。
但是,不久却与杨廷和等朝臣在议兴献王尊号的问题上,发生了礼议之争,是明朝历史第二次小宗入大宗的事件。嘉靖四年,朝廷“大礼议”之争终于落下帷幕。年轻的嘉靖帝,赢得了这场不见血的朝堂争斗,确立了嘉靖初年的政治格局。
所谓的小宗、大宗,天子之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称大宗;余子对天子为小宗。诸侯之位亦由嫡长子世袭,在本国为大宗;余子对诸侯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孔颖达疏:“别子谓诸侯之庶子也......继祢者为小宗,谓父之嫡子上继于祢,诸兄弟宗之,谓之小宗。”
当然,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不久,地方社会也因此刮起了一股祭祀祖先、追溯始祖的风气,尤以广东地区为甚。在广东佛山的石头村,现在还完整保留着一座大型宗族祠堂建筑群落,这就是霍氏宗祠。建立之初,正是官员霍韬在“大礼议”之争中获胜之后不久。
而关于地方社会变迁与国家礼仪变革之间的联系,或许我们能从霍氏家庙中得到答案。
弘治帝无子可继承皇位,所以,最后本来只是藩王之子的嘉靖帝,因缘际会之下拥有了整个天下。年轻的嘉靖帝,认为:自己只是继统而不是继嗣,所以,自己的皇考应该是生父兴献王。而朝中大多数人则认为,嘉靖帝既然以藩王身份入继大统,当然,应该认明孝宗弘治帝为宗,兴献王只能是叔父。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一般入继大统应该是继嗣又继统的,否则,明孝宗岂不是断后了吗?所以,站在大臣的角度,他们是奉行了对先帝的“忠”。但是,站在年轻的嘉靖帝的立场,他有生父,而且,圣旨并未名言继嗣,所以,他遵自己的生父为帝,也是符合人伦大孝的。
霍韬从一开始就支持嘉靖“继统”,他直接上书嘉靖,奏折中提到:“按廷议陛下应该以孝宗为父,兴献王为叔。但是,这种举动与古礼不合,与圣贤之道不通,与今日之事不顺。”之后,才华横溢的霍韬引经据典,详细而全面地阐述了自己支持“继统”的原因。
他认为:只有继统不继嗣,嘉靖帝才可做到“于尊尊亲亲两不悖矣”。嘉靖帝对此喜于言表,但是,群臣还是反对,初踏入帝国权力中心的年轻帝王,也无法独断专权,只好作罢,霍韬也因此“病归”。后来,嘉靖帝屡次召霍韬回朝,霍韬虽然辞谢了帝王。
但是,还是上书嘉靖,设身处地为这位帝王考虑,让嘉靖帝十分感怀,大呼他为忠臣。从霍韬的这些行为来看,他的心中父子人伦是最为核心的道德标准和秩序规范,皇帝作为万民之表率,理应遵守这些伦理规范。而在家乡广东,他也据此进行了一系列宗族建设和推广教化的活动。
在大礼议中,嘉靖帝的胜利,给地方社会带来的最为直观显著的影响,便是开始祭祀始祖。在此之前,民间只被允许祭祀三代祖先。民间在获得祭祀始祖的权利之后,“联宗祭祖”的情况,开始慢慢出现,宗族组织也应运而生了。而霍韬家族修建大宗祠的举动,便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
霍韬“联宗祭祖”的直接原因是“父其父,母其母”的人伦大道,而除了亲孝方面的考虑,宗族财产的管理显然也是重要原因。而霍韬宗族设计的重要元素,就是“合爨共产”。作为官员,霍韬巧妙地利用摧毁淫祠的机会,吞并土地,积累原始财富,并且,以家族为单位迅速扩大财富。
至今,仍存于霍氏宗祠的碑文,详细地记录了当时霍氏家族的产业。我们不难发现,霍韬时期正是族产的开创时期。而且,这份族产的规模十分庞大,分布范围广泛,资金流水规模已达数千两之巨。故而,霍韬利用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为霍氏宗祠的兴建,奠定了经济基础。
嘉靖五年,霍韬宣布家族此后进行“合爨”,宗族之人于宗祠共同进食,以此,强化宗族成员的共同认同感。除修建大宗祠外,霍韬还推行编修族谱,追溯先人创业之艰辛,要求子孙后代牢记祖先创业不易,加倍珍惜,希冀他们守住并且扩大家业。
同时,霍韬积极兴建地方社学,以达到教化地方百姓的效果。
我们在此回顾霍韬在“大礼议”中的直言和在地方兴建宗族、学校的一系列活动,很明显就会发现有一条主线贯穿其中。那就是:以霍韬为代表的中国士大夫,对于儒家纲常礼教的坚持。当时的岭南地区,儒家伦理并不占优势,民间鬼神之说横行,是儒家士大夫们费尽心力地改变了这种局面。
修身齐家,是儒家士大夫最根本的道德规范,所以,从这一角度我们就不难理解,明朝礼仪变更与广东社会变迁的关系:地方社会借用国家确立的礼仪规范和教化话语,以维持自身作为“文化资源和控产机构”的地缘组织;反过来,这种借用促进了国家对华南地区文化的大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