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吏部尚书周用简介:为人端亮有节概,书法俊逸
明朝(1368年―1644年 ),中国历史上的朝代,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初期建都南京,明成祖时期迁都北京。传十六帝,共计276年。明朝时期君主专制空前加强,多民族国家也进一步统一和巩固。明初废丞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但同时也为中后期宦官专政埋下伏笔。明朝时期农民反封建斗争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那么下面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周用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周用(1476—1547)字行之,号伯川,吴江(今江苏吴江)人。
人物生平
弘治十五年进士,授行人 ,迁南京兵部给事中,又迁广东布政司参议,嘉靖中历官南京工部、刑部尚书。九庙灾,自陈致仕。后以工部尚书总督河道,官至吏部尚书。谥恭肃。为人端亮有节概,书法俊逸。善绘事,得沈周揩授。布置渲染,备极高雅。山水遗劲耨密,远近斐叠,气韵蔼然。喜为诗,有作必题。卒年七十三(一作1547年卒,年七十二),著有《周恭肃公集》,最早版本为嘉靖28年(1549)年周国南川上草堂刻本。
治河思想
他治河提倡沟洫治理,认为黄河之所以有决徙之变,是由于“数千里之黄河,挟五六月之霖潦,建瓴而下,乃仅以河南开封府兰阳县(今兰考)以南之涡河,与直隶徐州、沛县百数十里之间拘而委之于淮”,哪有不横流溃决之理。因此他提出用沟洫治理黄河的必要性。他说:“天下之水,莫大于河,天下有沟洫,天下皆容水之地,黄河何所不容?天下皆修沟洫,天下皆治水之人,黄河何所不治? 水无不治,则荒田何所不垦? 一举而兴天下之利,平天下之大患,以是为政,又何所不可?”他是想把黄河洪水分散到田间地头,有利于农业生产,又可达到消除黄河洪患之目的。他这种治河思想,打破历史上单纯依靠下游堤防治理的局限性,探索出新的治河见解。后人所编《皇明经世文编》中,亦收有其治理河道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