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建立秦朝之后 秦始皇为什么没有分封自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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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过,人类唯一能从历史中学到的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会从历史中学到校训,历史上惨剧和失败经常以同样的发生,就是更好的证明。
但这是从大的历史尺度来看,如果我们把视线拉回到当事人本身,其实每朝每代都从前朝中吸取了教训,因为前朝的失败都在眼前,尤其是刚开始的时候,那对于前朝失败的教训可以说是历历在目,所以一般都会尽量避免。
而对于秦始皇来说,他的前代就是周,而周朝是典型的分封制度,就是周天子把自己的儿子亲戚等一大堆人,全部都分封出去,让他们在广袤的土地上各自建立诸侯国。
这种制度在当时可以以极低的管理成本,统治广袤的土地,而维系这套制度,就需要严格的宗法礼教,目的就是要一遍遍的强调尊卑秩序。
但俗话说得好,一代亲二代表,三代四代就拉倒,这话糙理不糙,周朝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当年的兄弟亲情过了许多年之后,已经完全不能靠亲情和辈分尊卑来说话了,东周的开端,就一切都靠实力说话了。
事实上,随着农业技术的发展,分封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了,于是各个诸侯国都在搞变法,更先变法的是魏国,他也更先强大起来。
此后诸侯国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变法,其中变法最彻底的就是西边的秦国,因为他文化底子薄,历史负担小,于是变法最成功也最为彻底。
变法的内容很多,其中一条就是该分封为郡县,差别就是分封制度下,贵族掌握着他封地上的一切,郡县制度下,地方官都是打工的,一切都属于君主。
秦国靠着商鞅变法最终强大起来,彻底打败了东方诸侯,但是在关于新征服地区的该实施何种制度的问题上,秦朝的君臣就产生了矛盾。
以丞相王绾为首的儒生主张对新征服的地区采取封建制,主要是这些地区太过偏远,让秦始皇分封自己的孩子们为王,来管理这些地区。
秦始皇让群臣讨论这个已经,李斯坚决反对这个说法,认为周朝分封的弊端历历在目,这些分封出去的贵族,没多久就开始相互攻击,根本起不到拱卫中央的作用,甚至到时候还会对中央产生威胁。
最终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不是说李斯就有多高明,主要是其他六国被灭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周天子也灭国没多久,这些都是封建制明显的弊端,秦国刚刚一统天下,这是根本不可能再去恢复封建制的。
苏轼写过一篇文章叫《秦废封建论》,非常赞成废除封建制,有句话说得非常好:
凡有血气必争,争必以利,利莫大于封建。封建者,争之端而乱之始也。
这句话,从人性的角度来概括了封建制的弊端,你只要是个人,你都有争夺利益之心,而掌握了土地人民资源的封地贵族王爷,无疑是霍乱的根源。
秦始皇把天下分成36个郡, 在全国彻底实行郡县制,这是大势所趋,但很快秦国就灭亡了,他灭亡不是因为郡县制本身有问题。
但刘邦的汉朝,似乎也从这种过于绝对的郡县制中看到了弊端,于是恢复了部分封建制,大肆分封同姓和异姓诸侯王,封同姓是真心的,封异姓是被逼的,于是刘邦在建立汉朝后,又花了八年时间,把什么韩信英布这些异姓王全都给干掉了,把自己的儿子全封王,掌握实权拱卫朝廷。
结果事实证明,不管是异姓还是同姓,都靠不住,西汉的七国之乱再次证明了分封制不行,此后但凡是想搞分封的,基本上都没好下场,分封制摆明了就是制造分裂和矛盾的根源。
后来的晋朝和明代,都曾经恢复过分封,结果晋朝因为八王之乱直接灭国,明代的分封直接搞出了靖难之役,让大明代在血流成河在,这些都是历史血淋淋的教训。
秦始皇之后,郡县制就是绝对的主流,封建只是偶尔的补充,郡县制比起封建制是有一些弊端,但比起分封制的弊端而言,郡县制是害处最小的,两害相权取其轻,历史就是这么一个规律,没有什么完美的制度,只有更符合当时条件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