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用贤:明朝最耿直的官员,刚直嫉恶铁面无私
今天历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赵用贤的故事,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赵用贤,字汝师,嘉靖十四年(公元1535年)生于江苏常熟。
隆庆五年(1571年),年三十七岁考中进士,被选为庶吉士,万历初年任职检讨。
《明史》记载:“张居正父丧夺情,用贤抗疏曰:‘臣窃怪居正,能以君臣之义效忠于数年,不能以父子之情少尽于一日,国家设台谏以司法纪任纠绳……’”
万历三年(1577年)秋,辅政大臣张居正的父亲病故,按照当时官场的惯例,张居正应当返回故乡江陵,为父守孝三年。
当时,小皇帝才十二岁,用张居正自己的话讲,他表面上是宰相,实际上行使的却是摄政的权力,原话是“吾非相,乃摄也。”
张居正担心三年会发生很大变化,那时候回到朝廷,自己原有的地位将不复存在,太后和小皇帝也不想让张居正回乡,于是“夺情”挽留。
张居正根本不想回乡,皇帝“夺情”正中其下怀。
“夺情”就是朝廷为社稷着想,剥夺大臣的父子、母子之情,放弃守孝的长假,继续留任。
此事引发朝野争议,反对最强烈的就是张居正的门生赵用贤。
赵用贤为人耿直刚烈,眼里不揉沙子,即便是自己的恩师有过失,也绝不放过,他向皇帝上奏章称:
“臣私下里感到很奇怪,张居正凭着君臣大义效忠朝廷多年,却不能抽出一天时间以尽孝心,朝廷设立台谏,就是为了纠正不法行为,而如今却在喋喋不休请求宰相留任,公然违背公众舆论,蔑视至孝亲情,提出奇谈怪论,为此,我担忧朝廷此后会日益混乱!”
张居正“夺情”理由实在是不够充分,没有张居正,难道大明就得关门歇业?
赵用贤的话太过刺耳,廷议的结果是杖责免职,遣返原籍。
同时遭遇廷杖的还有吴中行,他的奏章言辞也很激烈。
张居正大怒,对赵用贤、吴中行、艾穆、沈思孝等反对者进行廷杖惩罚。
“廷杖”字面上看,就是用木杖殴打,实际上,木杖是用硬杂木的栗木 *** 的,外表包裹一层铁皮,上面还有倒钩的钉子,行刑的时候,受刑者要脱去衣裤,即便是行刑者手下留情,受刑者也会皮开肉绽。
行刑的时候,打过五杖,就会换一个人,以确保行刑的力度,钉子倒钩会撕扯部分皮肉,轻则留下残疾,重则当场毙命。
吴中行被杖责六十,当场昏厥,施药后才苏醒过来,以至于“一肢遂空”,造成一条腿残疾。
艾穆、沈思孝各受刑八十杖,也都昏死过去,三天后才苏醒过来。
艾穆被人以门板抬出城,后流放凉州。
沈思孝被免职。
张居正死后,这二位才恢复官职。
赵用贤被杖责六十,“用贤体素肥,肉溃落如掌,其妻腊而藏之。”
赵用贤身体肥胖,相对抗打一些,但也九死一生,溃落的皮肉巴掌大小,他妻子把皮肉制成腊肉珍藏起来,做为忠臣的信物,留给后世子孙观瞻。
赵用贤一女曾许配吴之彦之子吴镇,吴之彦担心赵用贤会牵连自己,于是拼命巴结张居正,得到福建巡抚一职,同时对赵用贤傲慢无礼,讥讽他是“婢女之子”。
不久,赵用贤得知吴之彦是受张居正党羽王篆指使,异常愤怒,愤然退掉了女儿的婚事。
张居正去世后的第二年,朝廷重新起用赵用贤,任职经筵讲官。
他依旧不改耿直个性,恃才傲物,多次弹劾大臣,遭到王锡爵、吴之彦、申时行、许国等大臣的忌恨和排斥。
赵用贤被诬陷“论财逐婿,蔑法弃伦”,他上奏章争辩,并请求辞官。
万历帝最终表示同意,赵用贤被免官返乡。
四年后的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赵用贤在家中病逝,享年六十二岁,留有著作《松石斋集》、《因革录》等传世,朝廷追赠太子太保、礼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