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崇祯临死前要杀自己得女儿 而将自己的儿子送走
1627年崇祯在内忧外患下继位,此时的大明已经病入膏肓,急需一个能人来解救,崇祯继位后的表现,有点像一名合格的“医生”,他铲除阉党,勤于政事,被认为是明朝除朱元璋外最勤政的皇帝,此外生活非常节俭,穿的皇袍都是补疤,还曾六下罪己诏,给人的印象是一位年轻有为的皇帝。
但是他性格下的弱点使他不能堪任拯救大明的任务,他生性多疑,而且还很急躁,做的一些事简直就像没有经过大脑思考一样。这样双重的他,有回天之心,无回天之力,大明继续江河日下。
眼看紫禁城不保,崇祯帝命周皇后、袁贵妃将太子、定王、永王带到身前来,崇祯简单叮嘱了他们几句,随后命太监将他们送到外戚家去避难。送走儿子们后,哭着叫周皇后、袁贵妃自杀,周皇后、袁贵妃向哭着向崇祯拜别,然后自缢。
崇祯不只斩杀了自己的女儿,还斩杀了自己的妻妾。崇祯斩杀她们主要是为了防止她们被李自成军队玷污,因为女子一般是不容易化妆逃跑的,如果一旦被李自成的部将捉住,这一群流寇不把这些公主、妃嫔折磨死(宋徽宗的皇后被折磨病逝、其宫女被分给金军将士)。崇祯将三个皇子送出,是为了有一天他们能光复大明天下,为自己报仇,并且男子比女人容易化妆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