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皇帝法办巨贪和 十一位总督表态支持
嘉庆在对这些地方督抚大员们奏折的御批中多次表白“此事实不容已。知我非我,自有公论”。其中,他在江西巡抚张诚基奏折上的批示最为明白不过:“朕若不除和,天下人只知有和,不知有朕”。
嘉庆四年正月初叁(1799年2月7日)辰刻,89岁的乾隆寿终正寝,和的靠山顷刻间倒下了,准备靠肃贪打响自己亲政后之一炮,树立新朝气象的嘉庆终于无所顾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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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四,嘉庆专门发了一道上谕,谴责前方镇压白莲教起义的将帅“惟思玩兵养寇,藉以冒功升赏”,矛头已直指后台的和。当天,即突然解除了和、福长安的军机大臣之职,命其昼夜在大内守灵,不许出入,隔断二人与外界的联系,将其软禁在宫中。
初五,给事中王念孙、御史广兴等纷纷上疏,弹劾和种种不法情状,这可能是经嘉庆特别授意的。
初八,在公布太上皇乾隆遗诏的同时,嘉庆宣布革除和、福长安的一切职务,交由刑部收监,并命成亲王永、仪亲王永璇、额附拉旺多尔济、定亲王绵恩及大学士刘墉、董诰,兵部尚书庆桂等负责查抄其家产,会同审讯。
正月十一日,在初步查抄、审讯后,嘉庆宣布了和的二十大罪状,主要有欺君罔上、压搁军报、任用私人、僭越制度、贪婪聚敛等,并通报各省督抚,命其讨论定罪,也就是要他们都表个态。嘉庆在上谕中处处谴责和获罪于先皇乾隆,那么在大丧期间处置这位先皇的宠臣也就名正言顺了。
正月十六日,直隶总督胡季堂议覆奏折首先上达,折中称“和丧心病狂,目无君上,蠹国病民,贪黩,真一 *** 小人”,请皇上“特颁谕旨,立将和照大逆律押赴市曹,凌迟处死”。嘉庆御批:“在京文武叁品以上官员并翰詹科道悉心妥议具奏”,若有不同意见,“自行封奏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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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就是以此折定下了基调:要包括京官和地方大员在内的全国官员表态支持他的新政。
同时,嘉庆又发布了一道上谕,重申和的二十大罪状,并有所补充。
正月十八日(1799年2月22日),在京文武大臣会议,奏请将“和照大逆律凌迟处死,福长安照朋党拟斩,请即行正法。”嘉庆表示,和罪有应得,怎么处治都不过分,但考虑到他曾任首辅大臣,为国体起见,于万无可贷之中引入议亲议贵之条,免其肆市,加恩赐令自尽。福长安改为斩监候,但要让他在牢房里跪视和自尽。
首恶既除,嘉庆马上收兵。除和的亲信伊江阿、吴省钦等人受到处分外,嘉庆下令对其余由和保举升迁或曾对和贿赂奉迎者均不予追究株连,免兴大狱,保证了政局的稳定。
处决和以后,各地督抚议覆的奏折才陆续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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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地方督抚大员不论平日与和关系亲疏,都知道和已难逃一死,因此除两广总督吉庆(编者注:清代乾隆末年共设直隶、两江、川陕、闽浙、湖广、两广、云贵、总漕、直隶河道、江南河道、河东河道等十一个总督职务,另设立十六个巡抚职务,部分总督兼任巡抚,故称“督抚”①)、云南巡抚江兰稍涉含混外,其余都称和罪大恶极,应立正典刑。
嘉庆在对这些奏折的御批中多次表白自己处置和乃迫不得已,“朕不得已之苦衷,天下臣民当共知耳”,“此事实不容已。知我非我,自有公论”。
其中,在江西巡抚张诚基奏折上的批示最为明白不过:“朕若不除和,天下人只知有和,不知有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