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库存银当私房钱,康熙真这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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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帝王向来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说法,也就是说皇帝富有四海,有花不完的钱。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体制的限制,皇帝花钱也会受到种种制约,也不是随心所欲地,尤其是国库的银子。这一点清代的皇帝深有体会。
顺治元年(1644年)清帝入主中原后,战火绵延,军费浩繁,入不敷出,国库空虚,朝廷吃够了缺银少银难以应付的苦头,迫切需要聚敛钱财,充实国库,增加内帑。等到了康熙继位后,他又自诩宽厚仁爱,不贪钱财,还斥责明帝敕取户部银库收入内宫。
因此,康熙皇帝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即不担骂名又能让自己有足够的私房钱花。不过,既不能采取祖先屠民掠财的强盗行径,又不能像明朝昏君那样一纸便条拿走国库帑银,怎么办?怎样才能两全其美,既日进斗金,又不背负坏名,不玷污圣明天子光环?
这一看似无法解开的死结,可以困住千万臣民,却难不倒英武天纵的圣祖仁皇帝。这在处理铜铅召买问题时,康熙帝的一道圣谕,便显现的十分清楚。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大学士,九卿,特别是户部的堂官满汉尚书,正对找谁采买铜铅发愁。原先,户部的宝泉局,工部的宝源局,每年铸钱几十万串所需的铜和铅,是令各税关采买的,价银由税银支付,向户部报销,每年大约要支出50万两白银。
康熙三十九年,内务府买卖人王纲明等奏准,承买铜铅,交纳节省银、盘缠银。五十四年,户部尚书赵申乔以王纲明等欠帑银200余万两,奏准取消商人买铜,恢复税关采办旧制。康熙批准,并令内库拿出200余万两,偿清欠户部的国帑,谕命内务府追讨王纲明等人的欠款。
可是,赵申乔又主张仍交商人买铜。五十四年七月初九日,大学士松柱等以折本请旨,覆请户部所题鼓铸铜斤仍交与商人王纲明等采买之疏。康熙谕称:
“这铜斤事情,系九卿议奏完结之事。商人等所欠银两偿完该部,至工部宝源局内所欠铜斤亦已偿完,并未丝毫亏缺之处,彰彰明矣……朕发内帑银还户部银库,特欲清理事务之意,非为商而难户部也。内库银系朕之帑金,户部库银亦系朕之帑金,总无分别之处。”
康熙帝说内库和户部都是他的帑金,这一点应该值得注意,这句话其实就是他聚敛内帑的基本方针。这在内外两库及其上级机关的权限和职责的区别上,可以找到了解此情的线索。
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就要搞清楚什么是内库,什么是外库?内库指的就是内务府广储司的库,也就是皇帝的私人财产。广储司有六个库,主要是银库,“掌金钱、珠、玉、珊瑚、玛瑙及诸宝石”,其他五库是缎库、皮库、茶库、衣库和瓷库,其上级是内务府总管大臣。
外库,是户部的缎匹库、颜料库和银库三个库,主要是银库,其上级是户部。户部尚书的职掌是管理全国的疆土、田地、户口、赋税征收、俸饷发放、仓库出纳、水陆转运等。田赋、盐课、关税、杂税等的征收和支出,是户部的主要职责。而收来的银子,大部作为起运钱粮,解交京师户部的银库,存留的钱粮,分贮各省的藩库。
内库银因其财源有限,主要靠粮庄、银庄、瓜菜果园交纳的皇粮,一年不过几十万两银子,连皇宫的开支都不够,哪能从这里掏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两银子。而户部经营的银钱收入和支出,每年都有几千万两,经营的项目又多,从这些项目的收支中,以及搭靠某些项目找个借口增收银米,弄个几十万两,那是轻而易举的。
所以,康熙帝既不像明朝昏君笨帝那样,只知索取国库存银,或直接榨取黎明,又主要从户部这里寻找聚宝盆。于是,在康熙帝的一手策划下,就出现了节省银、盈余银等等名目,他的小金库,很快就堆积如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