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宰相制度:三省长官分别履职,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
宰相这个职位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他是古代更高行政长官,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宰相二字联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由此可见其已由来已久,几乎与帝王相伴而生。上古礼制,三公坐而论道。也就是说,帝王召见文武百官朝议,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得有座位,并且赐茶;宰相通常从容就坐,侃侃而谈,在帝王面前也不失体面,颇有尊严。可见,当时三公的地位就非常高。
宰相制度到了唐代,演变为三省制。在隋朝,隋文帝始创三省六部制。到了唐代,这一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在唐代,宰相的职责由三省承担,三省长官即为宰相,各自履行法定的权力。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
这项制度,是在全面吸取前代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的发展和完善。唐朝建立后,唐太宗大臣们总结前代治国得失时,和张玄素有一段对话,这段被《资治通鉴》收录的对话,原文如下:
上(唐太宗)闻景州录事参军张玄素名,召见,问以政道。
(张玄素)对曰:隋主好自专庶务,不任群臣;群臣恐惧,唯知禀受奉行而已,莫之敢违。以一人之智决天下之务,借使得失相半,乖谬已多,下谀上蔽,不亡何待!陛下诚能谨择群臣而分任以事,高拱穆清而考其成败以施刑赏,何忧不治?又,臣观隋末乱离,其欲争天下者不过十余人而已,其余皆保乡党、全妻子,以待有道而归之耳。乃知百姓好乱者亦鲜,但人主不能安之耳。
上善其言,擢为侍御史。
这段话,前半部分的重点在于分任以事和考其成败以施刑赏,这和现在的各司其职、绩效考核其实是一个道理。正是在这一理念的驱使下,唐代的三省六部制比隋朝更加完备,也更加科学。
在唐代,一项政策或命令发布与实施,都严格按照这样的程序进行:
首先由中书省决策,起草诏书,经皇帝批阅画敕后,送交门下省审议;经门下省复核同意,诏书方可生效;门下省若反对此项诏书,即将原诏书批注驳还,提交中书省重新拟定。每一项诏书或命令,均由中书省起草,必须由门下省审核副署,才能送尚书省执行。
由此可见,所谓圣旨(诏书),并非代表皇帝的个人旨意,而是宰相集体智慧的体现。这样,宰相拥有决策权和执行权,皇帝只是行使拍板或否决权。
这项制度,在唐代坚持得很好。虽然也有君主绕过程序发号施令,但那只是特例,而不是惯例。唐中宗曾不经中书门下二省而封拜官职,自己感到心虚,不敢照常规格式封发,而改用斜封;所书敕字,也不敢用朱笔,而用墨笔。可见,唐中宗还是有所敬畏或忌惮。
由此可见,唐代不仅在文化上灿烂蓬勃,制度建设也非常先进,朝廷的更高决策更加趋向于民主,也更加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