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为什么开始立胤礽为皇太子呢?
皇帝的立储向来都是很重大的事件,这决定了日后王权的归属,康熙在这一点上做的并不是很好,他在自己21岁,太子胤礽不到两岁的时候就将其立为太子,为后面的变数埋下了伏笔。
我们在介绍康熙皇帝之一次立储之前,首先要介绍一下皇帝立储的规矩。
(图)康熙皇帝(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
按照通行的说法,皇帝立储的规矩有以下两点:
之一,立嫡不立庶;第二,立长不立幼。
在上述两点中,先要遵守之一点。也就是说,如果皇帝有嫡生子——也就是皇后所生的孩子,就要先立皇后所生的孩子;如果皇后无子,再立皇贵妃所生的孩子;如果皇贵妃也无子,再立普通的妃子——也就是庶妃——所生的孩子,以下依次而行。这就叫作立嫡不立庶。
在遵守了之一点的前提下,再遵守第二点。也就是说,如果同时有两个继承人都符合规矩的时候,年龄大的为先。
因此,康熙皇帝很自然地就要立他和他的之一个皇后——赫舍里氏皇后——所生的孩子胤礽为皇位继承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太子。
至于当时康熙皇帝册立胤礽为皇太子的原因,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之一,历史的经验教训。
清朝的皇位继承,没有采取汉族的嫡长继承制,就是正妻长子继承制。努尔哈赤因为曾经立长子褚英失败,于是决定汗位的继承由八大和硕贝勒会议推定;皇太极猝死,他的遗位继承,也是在满洲贵族会议上推定的,由6岁的福临即位;顺治皇帝死前,皇位的继承没有经过满洲贵族会议讨论,而是由孝庄皇太后同顺治皇帝商量,用遗诏决定由年仅8岁的玄烨即位。这个“遗诏制”破坏了清太祖、太宗两代的皇位继承由满洲贵族会议推定的传统,开了清代皇帝生前用遗诏决定皇位继承人的先例。
康熙皇帝继承了其父皇顺治皇帝生前决定继承人的办法,采取皇太子制。先立太子的好处是免得皇帝死后引起皇位争夺的血腥斗争,坏处是皇太子同兄弟之间会产生残酷斗争。当时的康熙皇帝只看到了前者的危害,却忽视了后者将会带来的灾难。
第二,当时严峻的斗争形势的需要。
这是1675年康熙皇帝册立胤礽为皇太子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严峻的斗争形势,主要指平定“三藩之乱”。
当时以吴三桂为首的“三藩”,多厉害呀,转眼之间,就席卷大半个中国啊。如果大清王朝不及早确立太子,万一出现康熙皇帝突然之间阵亡的情形,那么这个大清政权还不乱作一团啊?
第三,对于赫舍里氏家族功绩的认定。
前面,我们在讲康熙皇帝智擒鳌拜的时候,曾经说过赫舍里氏家族的功劳,尤其是赫舍里氏皇后的三叔索额图的重大贡献。不仅如此,索额图还在为康熙皇帝平定“三藩之乱”中,不断地出谋划策。
第四,对于赫舍里氏皇后的怀念。
不管怎么说,康熙皇帝与赫舍里氏皇后也是一日夫妻百日恩。赫舍里氏皇后因为生胤礽而死,康熙皇帝也是十分伤心,故对胤礽格外钟爱,胤礽出生第二年就册立他为皇太子。
这年康熙皇帝21岁,皇太子才1岁。康熙皇帝立储过早、太子过幼,显然也是欠妥当的。因为其间的变数太多、太大,两岁的皇太子胤礽以后会是什么样,难以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