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禁止巫蛊之术的原因 一般的家庭都是承担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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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蛊之术是我国古代鬼神思想下的产物,在科技水平受限的情况下,诸多医学生死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那么唯一的出路便指向古代先民心中所敬仰的神,或是心中所恐惧的鬼,巫蛊之术就是由敬仰与恐惧的延伸。巫是指巫婆一类的人,或者他们所掌握的巫术,蛊是指巫术的一种载体,巫蛊之术在历史上曾造成了一项重大的政治惨剧,所以成为历朝历代严厉约束的行为。
(对于巫术的拜祭)
何为巫蛊之术
对于我国古代巫蛊之术的研究,学界一直争论不休,有学者指出中原文明是没有巫蛊的,它的是由北方游牧民族的萨满信仰传播而来,加之西南、闽粤一带的少数民族对毒物的研究成果,就结合成了中原民族的巫蛊之术。
根据《左传》的记载,早在春秋时期,郑庄公就曾命军队“出貑及犬、鸡,诅而射之”。
诅咒射杀颍考叔的本国内奸,这种诅咒恰恰就是后来巫术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巫术的起源应该是中原民族本土形成,巫蛊则是结合了西南少数民族对于毒物的研究。
(进行拜祭)
毒蛊最初的目的也并非害人,而是一种养蛊人的守护神,是其寄托美好生活的信仰,这一点类似于现今泰国一带“养小鬼”的做法。制蛊最常见的记载是在端午节时,也就是古代认为毒气最盛的这一天,将毒物放置于一个罐子里任其自相残杀,待大毒物吞噬完小毒物,就会成为最终的蛊。根据史料记载,这里所说的毒物往往指一百多种毒虫,但夷人制蛊只需要十二种毒虫,并且是在端午当天抓获,要么是爬行类的“龙蛊”,如蛇、蜈蚣,要么是“麒麟蛊”,如蟾蜍、蜥蜴。
制蛊周期一般为一年,待大毒物吞噬所有小毒物以后,主人开始投食喂养,喂养的过程称为养蛊,一般约三到四年,待蛊长成就可以选择吉日放蛊出坛。养蛊的目的是借助其灵气为家族祈祷,保佑家族无病无灾、做生意的可以财源广进、做官的则会平步青云。养蛊的人每天都要虔诚祈祷,并投喂蛊食,每年夏至日的前后三天,还要杀猪宰羊进行大祭,所以养蛊并不是一般家庭能够承担的。
(巫蛊中的小人)
“苗妇能巫蛊杀人,名曰放草鬼。”——《乾州厅志》
我们所说的巫蛊之术远非蛊虫这一种蛊,由于中医名著《本草纲目》对蛊虫的记载,这种蛊的形式才会被当作蛊的唯一代表,其实在各种史料中记载的还有植物蛊、拍花蛊的形式,而虫蛊里还分的有金蝉蛊、虱蛊等。无论这些形式如何,它都具有祈福与害人的两个方面,有些蛊重在慢性置人于死地,有些则是令人失去意识,从古至今这种手段一直未曾消除,因此只得凭借医学的发展进行对抗,这要比女巫驱蛊来的更为科学。
(苗疆女人)
历史上的巫蛊管制
谈到巫蛊,历史上最著名的就是汉武帝晚年时的巫蛊之祸,此祸殃及太子刘据、卫皇后,公孙贺、刘屈氂两位丞相,诸邑、阳石两位公主及三位皇孙,还牵涉到许多公卿大臣和重要人物共计约三万人。第二阶段巫蛊之祸的引子便是汉武帝晚年的身体状况糟糕,被近臣江充利所用,他向汉武帝揭发太子以巫蛊之术诅咒皇帝,从而引发出一系列的搜捕与灭族案,改变了西汉的政治格局,也改变了后来的历史走向。
(扎小人)
在整个巫蛊之祸中,通过受害人的传记中得知了汉朝对巫蛊行为约束的强度,如“放蛊人及教令者,弃市;坐妻为巫蛊,族”。这等法律的约束其实也将帝王特权排除在外,也就是说此规定并没有写入《汉律》,也就不存在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么巫蛊之术仍是封建帝王祈求长命百岁的良药,是他们控制和约束臣民的统治工具。
以蛊毒同居者,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情者,不坐。——《唐律》
隋朝之前对于巫蛊之术的管制主要应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了避免民间的巫蛊之术危害地方人民以及社会治安,这是统治阶层维稳的必要手段,二是避免官僚体系或者皇室宗族别有用心的威胁。到了唐朝,则是首次将管控巫蛊纳入法律之中,并且在法律中明确指出了民间利用巫蛊这等旁门左道争夺财产的惩罚措施,说明在古代民间的巫蛊之祸已经发展至普遍现象,国家到了不得不管控的时候。
《资治通鉴》中记载了,宋仁宗时期的一件关于民间巫蛊的事情,由于民间巫蛊害人之事频繁,福州一名叫林士元的地方提刑官研究出一种治蛊的药方,宋仁宗得知后下令将林士元的治蛊药方交给宫中的太医审查,连同太医们搜集的治蛊秘方,汇为一编,印成专书,颁发各路,转发各地民间使用,由此可见,宋朝时的民间巫蛊已成为 *** 非常重视的整治领域。
(巫蛊之祸)
“置造、藏畜蛊毒,堪以杀人及教令造畜者,斩。” ——《大明律》
明清时期对于巫蛊之术的管制更为严格,这也是中央集权发展至顶峰的需求。从古代官方行为的管控中可以看出,这种巫蛊之术不能单一的理解为封建迷信的产物,毒蛊这种形式所带来的影响较大,主要是因为古代医学缺乏药理检测的条件,也就是无法对症下药。
养蛊的形式之多,制出蛊的药理就不能得到有效的应对,无论是慢性至死,还是控人神志,都是对社会稳定性的挑战,这是历朝历代中央 *** 所不能接受的。而在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之祸更是将威胁展现在更高统治者的继承权上,这就是封建王朝至上而下形成控制巫蛊的两大原因。
巫蛊之术在古代本是祈福求吉之术,但在演化的过程中成为损人利己的手段,这种手段在历史上造成的更大影响就是汉武帝继承人的身首异处,这也成为历朝历代加紧控制巫蛊之术的主要原因。时至今日,据说在湘西等地区仍有此术流传,随着科学的进步,巫蛊之术的危害越来越小,流传至今只能说明传统文化里的继承并未去其糟粕,只希望朝着祈福的方向发展,不会有害人之心即可!
参考文献:
1。 《左传》
2。 《唐律》
3。 《大明律》
4。 《资治通鉴》
5。 《乾州厅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