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临死前,为何要15岁女儿强行出嫁,难道有什么隐情吗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李世民即将驾崩之时,心里最挂念就是他的儿子女儿们。《据资治通鉴》记载,李世民临终托孤,拉着褚遂良的说:“朕佳儿佳妇,尽托于君。”
褚遂良
李世民临终之前,已经不是那个心狠手辣的秦王,这个时候的他只是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他对于儿女的牵挂,还体现在强行嫁女的事情上。李世民在贞观二十三年的时候,感觉到自己行将就木了。他赶紧下诏,将15岁的女儿衡山公主出降长孙诠。
李世民为什么这么急着把衡山公主嫁出去呢?这事就得说说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古代的女子,女子满十五岁结发,用笄贯之,这就叫“及笄”。女子及笄而嫁,这是古代的风俗。过了十五岁没嫁人,就是晚婚,古人就认为不吉利。
古代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父亲母亲丧期,子女要服斩衰(因:崔)。服斩衰为期三年,在这三年里,儿子不得婚聘,女儿不得嫁人。李世民深感自己不行的时候,为了不让自己的丧期耽搁女儿衡山公主的婚姻幸福,就想在自己大行之前,抢着把衡山公主嫁出去。圣人云:“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聘者为妻,奔者为妾”。古代人结婚,必须得行“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否则就算是私奔。婚姻六礼是圣人言,古人必须尊崇。皇帝家为天下垂范,更加得按六礼行婚嫁之事。
李世民昭陵
李世民想把女儿赶紧嫁出去,但是也得按婚姻六礼行事。这一套礼节下来,得花好多时间,结果是到了李世民驾崩之日,衡山公主还没嫁出去。李世民葬礼过后,唐高宗想接着把妹妹没办完的婚礼办完,结果引来一场大辩论。这场辩论,记载在《资治通鉴。一百九十九卷》。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名叫于志宁的大臣上书高宗曰:“公主服本斩衰,纵使服随例除,岂可事随例改,请服三年丧毕成婚。”
李治
李治贵为皇帝,他虽然惦记着一母同胞的妹妹衡山公主的婚姻幸福,但是他怕天下臣民说他和妹妹不孝。李治没办法,只好准了于志宁的奏章,让妹妹服丧三年后再嫁。顺便说一下,衡山公主也是苦命娃。爸爸和哥哥为她婚姻幸福操碎了心,她的婚姻却偏偏非常不幸。她不到三十岁就薨殁了,李治念及兄妹之情,用了皇后的葬礼安葬这个亲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