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不韦死亡之谜 秦始皇真的为权力逼死生父?
嬴政念吕不韦有立主定国之大功,只是免其相职,让他到洛阳的封地做个富家翁。这一处罚,并不算太重。而朝堂上吕不韦留下的一批人也并没有受到牵连,仍旧掌握着大量的权利。这在秦国人以及诸侯看来,只不过是国君做样子给天下人看罢了。
此前世间就盛传嬴政是吕不韦的儿子,哪有儿子真想惩办自己父母的?赵姬不就如此吗!且当初,嬴政将赵姬囚禁起来,因为不愿原谅母亲,竟在一怒之下杀了二十七个求情者。但最终还是将赵姬迎接回朝,母子又和好如初了。所以,吕不韦的门客以及诸侯们都认为,吕不韦被免职只是暂时的,过不了多久,嬴政便会亲自到洛阳迎接他回咸阳主持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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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东西方文明都曾感慨,这个世界变化最快的就是人心,难以揣摩、难以预测。但正如许多历史名人一样,强势人物的控制欲总是如此强烈,对权力总是极端敏感。各朝开国的君主们,哪一个不是如此呢!刘邦如此,唐太宗也这样,纵使宋朝那样近于虚君的朝代,也难免赵匡胤“杯酒释兵权”,此后的朝代更不用说,否则历史为什么定性君主专制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如果吕不韦在洛阳闭门谢客,不这么招摇张扬,也许嬴政会让他安度余生。可惜,吕不韦此时迎来送往,交结宾客,串通诸侯,一点也不懂得韬光养晦之策,这也难怪嬴政对他不放心了。
公元前235年,此时的嬴政早已不是那个刚到秦国之时八岁的孩童了。他的童年时代是在受尽欺悔、备受压抑的环境中度过的,少年时代又在宫廷中对尔虞我诈的权利斗争中耳濡目染,形成了他嗜权如命、残忍暴虐的性格。当听说吕不韦回到封底后仍然结交诸侯、朝臣,甚至“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他非常震惊。他既怕吕不韦真的被请到别的国家去,将来成为秦国的对手,又怕吕不韦发动政变,毕竟他曾经担任十多年的丞相。为了保住王位,为了自己的绝对权威,他决定进一步处罚吕不韦——将吕不韦迁到偏僻荒凉的蜀地去。
他不愿亲自下令处死吕不韦,而是写了一封信,派人给吕不韦送去。信是这样写的:“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史记。吕不韦列传》)
吕不韦接到嬴政的书信,方知嬴政要杀他灭口!嬴政这封短信,只有二十九个字,却流露出必欲杀之而后快的意思。
“君何功于秦?”
“君何亲于秦?”
这冰冷冷的质问,如同重锤,狠狠地击在吕不韦的心上。吕不韦此时,或许有所忏悔。也许,他真的认识到自己罪当一死。也许他觉得以六十多岁的高龄,长途跋涉到偏远荒凉的蜀地去,已是他难以承受的酷刑。恐怕还到不了蜀地,他这把老骨头就已经填了沟壑里。。。。司马迁写吕不韦收到嬴政书信后的思想活动,只用了六个字:“自度稍侵,恐诛。”“稍侵”,原意是疾病逐渐加重。这里,可理解为吕不韦已经看出嬴政是在一步一步地逼迫他。他断定,嬴政早晚会将他处死。当天,吕不韦将鸠毒放进酒中,一饮而尽。。。。。
这似乎是一种对历史及其合理的解释,但随着近些年历史学理论的发展,各学科技术的综合运用成为历史学新的发展趋势。因此,有些人对吕不韦之死提出了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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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可以作为史料的只有《史记。吕不韦传》中的一段记载,其他如《东周列国志》之流都是后代小说家揣摩杜撰不足以解释当时的事实。
《史记。吕不韦列传》中的记载为下:“吕不韦自度稍侵,恐诛,乃饮酖而死。”只有区区几个字,怎么会出现其他解读呢?业余历史爱好者“听歌”给出了对“酖”字的全新解读。
他认为,目前看到的几种文言文版本的《史记》,都是将这个“酖”字换成了“鸩”字,于是,白话文版本的译文,都将吕不韦“乃饮酖而死”译成了“喝鸩酒自杀了”。更有意思的是,许多字典(包括《康熙字典》)中也认为“酖”字通“鸩”字。
——鸩,是传说中的一种毒鸟。羽毛紫绿色,放在酒中能毒死人。
不过,这些字典中也注明了,“酖”还有另一种意思,即通“耽”字,意指“沉溺,喜好过度。如耽酒,耽乐”。
吕不韦的离世最终巩固了嬴政的王位,嬴政终于完成了对权力的控制。泰山之高始于寸土,长江之广起于溪流。嬴政在嫪毐事件中开始展露爪牙,而国相吕不韦之死则标志着他权术的大成。而从吕不韦的角度来说,他用自己的方式为这位盛传的私生子、他的君上贡献了最后的力量。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这一句戏谑之语充分展示了人生无情的一面。吕不韦在嬴政的上位、秦朝的霸权贡献颇多,最后却落得身死族灭,不得不让人感慨人生的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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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吕不韦“乃饮酖而死”到底是 “喝鸩酒自杀了”呢,还是“耽酒”过度而死呢?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的解说是:“酖:乐酒也。从从酉冘声。”清人段玉裁为《说文解字》的这一条注释为:“酒乐者,因酒而乐,乐酒所及湛以为酖。《氓》传曰:酖乐也。《鹿鸣》传曰:湛乐之久也。引申为凡乐之称。《左传》曰:宴安酖毒,不可怀也。从来谓即鸠字,窃谓非也。所乐非其正,即毒也,谓之酖毒。”从中可知,“酖”字本来只有一个意思,即乐酒也。只是所乐非其正,即毒也,谓之酖毒。因而让人产生误解,将酖毒误解成“鸠毒。
既然如此,远在晋朝之前的西汉之时的《史记》中所记载的吕不韦“乃饮酖而死”,又怎么可以译成“喝鸠酒自杀了”呢?
吕不韦分明是痛饮慷慨而死,怎能说是“喝鸠酒自杀了”如此窝囊呢?
以吕不韦一生纵横天下的大志和他那旷古罕见的“奇货可居”的谋略,自当乐酒而死,才能对得起他这一生的所作所为。
由于对“酖”字的解读出现了误解,吕不韦死得可真是有点“冤”。而这一“冤”,又是长达千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