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人的清明祭祀习惯:上坟祭奠后吃掉贡品
十月初一那天,我回老家上坟,在祖坟前面摆上一溜供品,放了一挂鞭炮,烧了一堆黄纸,磕了几个头,站起来,把供品装入后备厢,驱车而去。
本来摆供是为了让祖宗享用,我应该把供品埋到坟地里,不应该带回去,可是现在规矩就是这样,不光我,所有上坟的人临走都会把供品带回去,以便下回重复利用,只把那些不能重复利用的东西留下来,例如花圈。古人上坟倒不把供品带走,但是他们会在坟地里把供品吃掉,深埋地下的祖宗照样尝不到一星半点儿。
孔子的高足曾子当年被人质问过:“夫既遣而包其余,犹既食而裹其余欤?君子既食,则裹其余乎?”意思是你带着供品来祭奠祖宗,怎么祭奠完了自己大吃起来?吃不完怎么还打包?你这不是故意跟祖宗过不去吗?曾子回答说:“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哥们儿没见过国君宴请外宾吗?宴席结束了,国君必定把没有吃完的大菜送到外宾的下榻之处,让他们继续享用,我把供品打包带走,就等于把自己当成了外宾,把祖宗当成了国君,这是在表明阴阳相隔比两国的距离还要遥远,并以此寄托自己的哀思啊!
曾子的解释牵强到了极点,说明他是个笨蛋,如果让他的老师孔子来解释,一定靠谱得多。孔子可以这样说:人死万事空,死人根本不会吃供品,摆供只是为了表达思念,而把供品吃掉和打包则是为了避免浪费。
我觉得宋朝人的做法非常科学。宋朝人每逢清明节和十月初一祭奠祖宗,摆的供品非常丰富,有酒有肉有果盘,祭奠完了就当场大吃大喝,他们称之为“饮福”,意思是吃了供品和喝了供酒能给活人带来福气。
宋朝以前祭奠祖宗,惯用“三牲之首”,即猪头、羊头和牛头,这三样都是生的,祭奠以后带回家,如果天气太热,祭奠仪式又太长,中途容易臭掉。宋朝人做了改进,一边祭祀,一边“烟燔牲首”:把猪头、羊头和牛头统统烤熟,仪式结束,直接切开,分给大家饮福。
遥想当年,宋朝人十月初一上坟,坟前摆着供桌,供桌旁边放着碳烤炉,炉火熊熊,烤着“三牲之首”,烤得坟地里阵阵香气,那场面一定十分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