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文臣陆贾为何被怱略未能封侯?陆贾是何人
陆贾(前240~前170),西汉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其先为楚人。刘邦起事时﹐以陆贾有口才﹐善辩论﹐常派他出使诸侯各国。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奉命出使南越(今两广一带)﹐招谕故秦南海尉赵佗臣属汉朝﹐立为南越王﹐陆贾对于安定国内局势﹐沟通南越与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起了良好的作用。陆贾出使归来﹐擢为太中大夫。下面我们来看看西汉大文臣陆贾为何被怱略未能封侯?
陆贾出使南越成功避免了战争。陆贾是楚国人,曾以“客”的身份在刘邦手下任职,凭借极佳的口才常被刘邦外派出使各诸侯国。当年刘邦西入秦关,在峣关遭遇阻挠,陆贾和顶级说客郦食其一道前去游说秦将,重金诱使秦将与刘邦联合灭秦。峣关守将见钱眼开,立马表示同意。刘邦在张良的建议下,趁其懈怠不备,偷袭成功,顺利拿下峣关。这便是陆贾的之一次惊艳亮相。
陆贾最为成功的当属出使南越国,并使南越归汉。南越国是什么地方?陆贾为什么要出使南越国呢?刘邦灭秦后,南面又突然冒出个南越国,多出个南越王。说起这南越王,我们不得不将时间转回到秦朝。秦始皇成功兼并六国后,并没有停止用兵,他看上了南越,也就是今广东、广西与越南北部一带,那里居住着百越族。秦始皇动用五十万大军,历时四年,最终平定了南越,建立了南海郡、桂林郡与象郡。当时的南海郡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广东地区,桂林郡大致相当于广西地区,象郡则相当于今天越南的中北部地区。
秦末大起义爆发后,这支五十万人马的南征大军滞留在南方,由征伐南越的副统帅赵佗指挥。因为没有参加镇压秦末大起义的战斗,这支秦帝国的大兵团因此躲过了被义军歼灭的命运,成为今天客家人的祖先。秦始皇在世时,赵佗曾担任龙川县令。此人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勇夫,而是一位颇有些头脑的武将。他曾上疏秦始皇,要求移民三万中原女子到岭南,秦始皇打了个对折,批准了一万五。这些女子和南征的秦军将士们共同生活,繁衍后代,将中原先进的农耕文化带到了岭南,大大加速了该地区的发展,这一万五千名中原女子至今仍被客家人尊称为“客娘”。当然,赵佗当时提出移民计划,未必真有如此高明的可持续性发展眼光,更多的当是为了稳定军心,以便更好地统领队伍。
秦二世时期,南海郡郡尉任嚣在病重弥留之际,要赵佗接任南海郡郡尉。任嚣死后,赵佗扯起了南越武王的大旗,南越国就此诞生。刘邦建汉后,考虑到天下初定,不宜再发动战争,便打算用赐封的方式让赵佗归顺,于是选派陆贾出使南越国。赵佗接见了贾谊,端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架子。面对傲慢无礼的南越王,陆贾沉着应对,一番话说得赵佗心悦诚服,最终归顺了西汉中央 *** 。陆贾出使南越,成功地避免了一场战争,维护了西汉政权的稳定,可算是有大功的臣子。文臣陆贾被怱略难以封侯的因素。汉初因功封侯的“功”,是偏重奋勇杀敌的军功!尽管陆贾也是功劳卓著,但他的“功”不是军功,所以自然封不了侯。
《史记·曹相国世家》记载的曹参军功:凡下二国,县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将军六人,大莫敖、郡守、司马、侯、御史各一人。《史记·灌婴传》记载的灌婴军功:别破军十六,降城四十六,定国一,郡二,县五十二,得将军二人,柱国、相国各一人,二千石十人。《史记·樊哙传》记载的樊哙军功:别破军七,下城五,定郡六,县五十二。得丞相一人,将军十二人,二千石以下至三百石十一人。曹参、灌婴、樊哙的受封是实至名归,别人不敢议论什么,毕竟他们军功显赫。从刘邦起兵开始,诸将的军功都被一一记载下来,因功分封的时候也就少了不少麻烦。作为大文臣的陆贾,按我们今天的标准来衡量,是大功之臣,但在汉初,凭口舌所立的功劳不足挂齿。当众人都认可军功是奋勇杀敌的军功这样一种封侯制度时,陆贾就很明显会被怱略难以封侯。
我们来看看汉初萧何、张良等人封侯时的情况吧。萧何封侯时,刘邦认为他功居首位,因而汉高祖刘邦封他为酂(cuó)侯,封地也最多。功臣们一看,群起反对。这样的集体 *** 对刘邦来说还是之一次碰到。大臣们说,我们身被铠甲,手执兵器,久经沙场,多者身经百余次战斗,少者也有好几十次,“攻城略地”,各有多寡,萧何他没有任何“汗马之劳”,没有打过一次仗,仅靠舞文弄墨,发表意见,如今论功反在我们这些浴血奋战的将领们之上,真是不可理喻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以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萧何的功劳绝对不在打仗将领们之下,单就后勤保障这一条来说,已经是不可磨灭的功绩了。这集体反对萧何、张良等人封侯说明什么?说明大家对“功劳”的标准有着一致看法,那就是奋勇杀敌多少为衡量标准!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众人的反对也不是没有道理。
《史记·留侯世家》里写道:“汉六年正月封功臣,张良未尝有战斗功。”这个“战斗功”就是军功!刘邦心里明白,按照军功封侯的标准,张良怎么也扯不上干系,索性亲自站出来为张良说话:“运筹策帷幄,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大家想想,汉初就连萧何、张良封候群臣们都一起反对,可见汉初“军功”封侯的标准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大文臣陆贾因未立军功而失去了封侯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