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九寺五监职能介绍
九寺五监都是独立中央职能部门,和尚书六部在职级上基本平级,与六部没有法定隶属关系,但职权与六部重叠之多,实际存在分工和制约关系。
六部主管政令,九寺五监分别负责某一方面的具体事务。九寺基本由秦汉九卿发展而来。
太府寺
太府寺,官署名。北魏孝文帝末年,改少府为太府,以卿、少卿为正副主官,掌财称库藏。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公元508年),始于少府卿外,另置太府卿,并以太府、少府、太仆三卿合称夏卿。陈同梁制。北齐沿北魏制,不设少府,以太府寺为署名,太府寺卿、少卿为官名,掌金帛府帛、营造器物。北周改官名为太府中大夫。
司农寺
司农寺,古代官名,北齐始建,历代沿置,掌粮食积储、仓廪管理及京朝官之禄米供应等事务。宋神宗时,为推行新法的重要机构,常平新法(即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保甲法等都由它制订或执行。南宋初,并入仓部,旋复旧。
司农寺之长官原为判寺事1人,同判寺1人,元丰改制后定为卿1人、少卿1人,元代废。司农寺旧置判寺事二人,以两制、朝官以上充;主簿一人,以选人充。掌供藉田九种,大中小祀供豕及蔬果、明房油,与平粜、利农之事。
宗正寺
宗正寺,中国古代官署。北齐设立宗正寺,宗正改称宗正寺卿或宗正卿,副官称宗正少卿,掌管皇族事务。管理皇族、宗族、外戚的谱牒、守护皇族陵庙,因为唐代道教是国教,所以宗正寺还管理道士、僧侣。隋唐两宋相沿,为九寺之一。
太常寺
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光禄寺
光禄寺,秦代称郎中令,汉初沿置。武帝时改称光禄勋。东汉末复称郎中令。为宫廷宿卫及侍从诸官之长。魏、晋、南朝宋、齐及北魏均同。以后废置不常,至南朝梁改名光禄卿,北齐置光禄寺,设卿及少卿,此后皆以皇室膳食为专职,与汉代执掌完全不同。
唐改肴藏名为珍羞,余同。宋除太官令外,有内酒坊、油醋库等机构。
鸿胪寺
鸿胪寺,官署名。秦曰典客,汉改为大行令,武帝时又改名大鸿胪。鸿胪,本为大声传赞,引导仪节之意。大鸿胪主外宾之事。至北齐,置鸿胪寺,后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设,明清复置,主官为鸿胪寺卿。主要掌朝会仪节等。清末废。
卫尉寺
卫尉寺,中国古代官署,为九寺之一。北齐设立卫尉寺,卫尉改称卫尉寺卿或卫尉卿,副官称卫尉少卿,隋唐两宋相沿。掌管仪仗帐幕,比秦汉时已成闲职。一直延续到南宋被并入工部。
太仆寺
太仆寺,中国古代朝廷的中央机构之一,秦、汉九卿中有太仆,为掌车马之官。明掌牧马之政令,属兵部,并于滁州设立南京太仆寺。
大理寺
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更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北洋军阀 *** 亦袭此名。
国子监
国子监,中国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更高学府,又称国子学或国子寺。
军器监
军器监,古代官署名。唐武德初年有武器监,后屡废置,开元三年(715)置军器监。
少府监
少府监是出现较早,延续时间较长的中国古代官名。历代职掌不一,隋确立之后,唐以后多称少府监。
将作监
将作监,古代官署名,掌管宫室建筑,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器皿的 *** 和纱罗缎匹的刺绣以及各种异样器用打造的官署。
都水监
都水监。汉代的太常、少府、水衡都尉之下均设有都水长丞。西晋便专门设有都水台,掌管舟船及水运事务。隋、唐、金、元改称都水监,掌河渠、津梁、堤堰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