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诸侯分封制: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建立了
西周灭商后,奄有东方及江淮之地,疆域空前广阔。为了吸取商朝灭亡的教训,在全面比较了夏商的国家制度,尤其是商朝的体制后,武王采纳箕子的建议,决定实行“封土建国”方略,这种宗法制度古时已有,至武王时才完全确定下来。即按疆土距京城的远近,依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全国为若干个侯国。把土地及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给在灭商大业中做出了贡献的姬姓亲族和有功之臣,以镇抚各地。
其分封原则是:同姓和重要的同盟异姓侯国,分封在原殷王畿内或其重要属国地区,作为王室的藩屏,肩负着保卫周的安全;投降的殷贵族,留居在周贵族的采邑之间,便于监视;降周的殷商属国多被迁至周人势力的外围,置于接近戎、蛮的边境地区,利用他们作为抵御异族入侵的之一道防线。
在这些封国中,比较重要的如封武王师尚父于营丘(今山东临淄北),建立齐国,作为控制东夷诸部的重要力量;封成王弟叔虞于唐国故地(今山西翼城),建立晋国,以加强对河东戎、翟诸部落的控制;封召公奭长子于蓟(今北京市西南),建立燕国,以控制燕山南北及辽西一带的戎、翟部落;封“汉阳诸姬”在汉水东岸,建立申(今河南南阳)、随(今湖北随县)、唐(今河南唐河)、郧(今湖北安陆)等姬姓小国,以控制荆楚及江汉地区的其他少数族部落;追封太王长子太伯及次子仲雍在太湖地区,建立吴国(今江苏苏州),使周势力扩展到江南一带。
各诸侯可以拥兵,但必须随时听从天子调遣,即“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定期向天子纳贡、朝贺;允许封侯世代承袭,并可在封国内分封卿、大夫、士,即诸侯国君之臣。卿、大夫也可再将自己的一块势力范围分给士。士下面就是平民和奴隶了。士是统治阶级里地位更低的一级,但却有权力控制平民与奴隶。显然,诸侯虽有管理自己的领地,分封其他阶级的权力,但必须忠于天子,要对周天子承担镇守疆土、出兵勤王、缴纳贡赋、随王祭祀等义务。天子对诸侯享有赏罚予夺之权,对封国中分封的卿大夫也有权过问。毫无疑问,武王实行的封邦建国方略,相对于商朝那种原始小邦林立的现象来说,显然是一个进步。它有统天下于一尊的意义,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周王朝统治的作用,维护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等级序列的礼制。
西周的分封制,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社会达到了顶峰。
西周的分封,在武王时即已开始,但大规模分封是在成王及康王时期。
周朝经过两次分封,全国范围内的诸侯数量达到了800多个。
周王朝疆域辽远,为了统治的需要和威镇诸侯,西周王朝建立有一支强大的军队。
西周王朝的军队主要有成周八师、西六师、殷八师,以保卫全国。西六师驻守在宗周,拱卫丰、镐之地,以保卫西周王朝的本土。殷八师驻守在殷商故地,主要是对付殷人和东夷。成周八师驻在东都雒邑,以保卫成周。这样东可以镇守东方的广大地域,西可拱卫宗周,南可以威服淮夷,北可扼守幽燕。
周王通过这些措施,就把治理全国的权利,牢牢地控制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