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春秋》卷二吴王寿梦传原文介绍
寿梦元年,朝周,适楚,观诸侯礼乐。鲁成公会于钟离,深问周公礼乐,成公悉为陈前王之礼乐,因为咏歌三代之风。寿梦曰:孤在夷蛮,徒以椎髻为俗,岂有斯之服哉!因叹而去,曰:於乎哉,礼也!
二年,楚之亡大夫申公巫臣适吴,以为行人。教吴射御,导之伐楚。楚庄王怒,使子反将,败吴师。二国从斯结仇。于是吴始通中国而与诸侯为敌。
五年,伐楚,败子反。
十六年,楚恭王怨吴为巫臣伐之也,乃举兵伐吴,至衡山而还。
十七年,寿梦以巫臣子狐庸为相,任以国政。
二十五年,寿梦病将卒。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余昧,次曰季札。季札贤,寿梦欲立之,季札让,曰:礼有旧制,奈何废前王之礼,而行父子之私乎?
寿梦乃命诸樊曰:我欲传国及札,尔无忘寡人之言。诸樊曰:周之太王知西伯之圣,废长立少,王之道兴。今欲授国于札,臣诚耕于野。王曰:昔周行之德,加于四海,今汝于区区之国,荆蛮之乡,奚能成天子之业乎?且今子不忘前人之言,必授国以次及于季札。诸樊曰:敢不如命?
寿梦卒,诸樊以适长摄行事,当国政。
吴王诸樊元年,已除丧,让季札,曰:昔前王未薨之时,尝晨昧不安,吾望其色也,意在于季札。又复三朝悲吟而命我曰:吾知公子札之贤,欲废长立少。重发言于口。虽然我心已许之,然前王不忍行其私计,以国付我,我敢不从命乎?今国者,子之国也,吾愿达前王之义。
季札谢曰:夫适长当国,非前王之私,乃宗庙社稷之制,岂可变乎?
诸樊曰:苟可施于国,何先王之命有!太王改为季历,二伯来入荆蛮,遂城为国,周道就成,前人诵之不绝于口,而子之所习也。
札复谢曰:昔曹公卒,废存适亡,诸侯与曹人不义而立于国。子臧闻之,行吟而归。曹君惧,将立子臧,子臧去之,以成曹之道。札虽不才,愿附子臧之义。吾诚避之。
吴人固立季札,季札不受而耕于野,吴人舍之。诸樊骄恣,轻慢鬼神,仰天求死。将死,命弟余祭曰:必以国及季札。乃封季札于延陵,号曰延陵季子。
余祭十二年,楚灵王会诸侯伐吴,围朱方,诛庆封。庆封数为吴伺祭,故晋楚伐之也。吴王余祭怒曰:庆封穷来奔吴,封之朱方,以效不恨士也。即举兵伐楚,取二邑而去。